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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洪江市计划生育协会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0 16:25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目录

第一部分 洪江市计划生育协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计划生育协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各级协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学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2.监督、检查本级和下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的工作。

3.建立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多种渠道,保证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及时、准确、顺畅地反映上来。

4.对经过各种渠道收集的群众意见进行汇总、核实、整理和分析,将有代表性的意见和问题,通过调查报告、提案、建议等书面形式,向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使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能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包括市计划生育协会本级,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单位编制数6人,实际在职人数6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洪江市计划生育协会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68.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38万元,增长5.91%,主要是因为单位人员增加导致人员工资增加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68.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0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6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6万元,占48.72%;项目支出86.17万元,占51.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8.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38万元,增长5.91%,主要是因为单位人员增加导致人员工资增加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8.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38万元,增长5.91%,主要是因为单位人员增加导致人员工资增加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8.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7万元,占4.27%;卫生健康支出150.32万元,占89.46%;住房保障支出10.54万元,占6.2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8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7.07万元,支出决算为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测算偏差。

2、一般公共服务: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0.17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事务——计划生育机构

年初预算为53.80万元,支出决算为6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致使人员工资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8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0.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决算两套报表上报口径不一致,部门预算中只含有本级资金而部门决算数据中有中央、省、本级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年初预算为3.09万元,支出决算为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测算偏差。

6、一般公共服务: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年初预算为5.3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偏差以及年度内安排单位津补贴部分配套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2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1.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7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62%;与上年相比增加0.11万元,增长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及陪餐制度,规范财务纪律,杜绝浪费。与上年相比增长0.11万元,增长55%的主要原因为接待来访人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及陪餐制度,规范财务纪律,杜绝浪费。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5个、来宾55人次,主要是接待计生协会日常工作开支及迎接上级计生协会工作检查接待工作和先天性心脏病工作上海医科大学专家组来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2.55万元减少1.29万元,降低10.28%。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日常经费开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14万元,用于赴上级主管部门培训工作往返差旅开支等。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8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86.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

(二)绩效评价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88.05万元,执行数168.03万元,完成预算的190.83%,绩效自评得分99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2024年度洪江市计划生育协会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洪江市计划生育协会为市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内设办公室、宣传教育和家庭服务股两个职能股室,核定编制6人,年末实有人数5人。

(二)绩效目标

协助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强化宣传教育,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开展计生家庭帮扶工作,聚焦计生困难家庭指导各级计生协深入开展“暖心行动”,认真实施计生“三结合”、创业贷款贴息等项目,做好计生系列保险工作。精准实施计生特殊家庭重病和大病住院护理补贴及健康保险项目的工作。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家庭健康行动。

参与生育健康和优生优育指导服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年度预算资金总额为16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6万元,项目支出86.1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省市级专项经费66.17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补助:①基层计生协能力建设专项经费5万元。②计生家庭项目经费61.17万元,包括省补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病大病住院护理补贴项目经费22.16万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健康保险项目经费15.01万元、计生“三结合”项目经费15万元、创业贴息贷款经费7万元。怀化市发放生育关怀资金2万元。

2.本级财政年初预算计划生育专项经费20万元,分别是计生系列保险15万元,5.29活动经费5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强化宣传倡导

紧扣“5•29”会员日和“7•11”世界人口日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爱心义诊、健康培训、文明倡导等群众性活动,全面提高政策知晓率,大力宣传新型婚育文化。全年开展健康巡诊5场次,发放便携式宣传袋3000个。举办能力建设培训班1期,开展计生系列保险业务培训1次。

(二)开展生育关怀

全年开展了计生困难家庭生育关怀活动4批次,走访慰问计生困难家庭1619人次,发放慰问金32.92万元;依托2个“暖心家园”服务阵地,开展计生特殊家庭春节座谈、粽情端午、情暖中秋、健康体检等一系列暖心服务活动4次,为32位计生特扶家庭人员发放米油、暖心棉被等物资,让计生特殊群体失独不失爱。

(三)助力生育支持

开展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增进民生福祉各项活动,承办以“生育关怀——暖心相伴 好孕相伴 共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为主题的怀化市计生协“529会员日”宣传服务活动现场会,为我市募集到生育关怀项目公益金6.4万元,助力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开展了不孕不育家庭的摸底调查工作,全市共排查出105对不孕不育夫妻,其中6对不孕不育夫妇已接受怀化市妇幼保健院辅助生殖医疗技术治疗,3位育龄妇女成功接受胚胎移植并分别获得好孕相伴项目补助1万元;对全市113户新生育3孩家庭进行了全覆盖走访慰问,助力生育支持,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和鼓励。

(四)实施项目帮扶

争取省级项目资金,实施项目帮扶。其中计生特殊家庭重病和大病住院护理补贴专项资金22.16万元,全年发放住院护理补贴20.84万元,发放247人次,做到了应发尽发,发放准确率100%;健康保险专项资金15.15万元,为全市1010个计生特殊家庭购买150元/年的健康保险,做到了应保尽保,全年共理赔181起,赔付金额27.73万元,赔付率183.04%;计生“三结合”和计生家庭创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22万元,助力计生家庭发展生产。申请本级财政专项资金15万元,为全市3000户农村独生子女和适龄妇女购买了50元/年的女性关爱保险,全年赔付11.58万元,理赔率77.20%。开展计生家庭维权项目服务,协调解决恢复并补发1位退休服刑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待遇问题。

(五)促进家庭健康

举办家庭健康指导员培训班1期,邀请怀化市家庭健康教育协会、怀化市妇幼保健院和洪江市中医医院的专家予以授课,培训内容广泛、知识丰富,达到了预期的目的。选拔一个家庭代表怀化市参加健康中国行动知行大赛家庭专场省级比赛,荣获优秀家庭光荣称号。开展“健康万家•暖心怀化”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公益救治活动筛查1次,1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免费得到救治。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法规、制度学习。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切实提高部门收支管理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湖南省委“九项规定”,建立本中心“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经过绩效评价组综合评价:得分99分,等级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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