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30 11:14 信息来源:洪江市卫生健康局
洪江市卫生健康局单位编制数63人,实有人数50人;退休干部职工83人。共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宣传股)、规划财务股(信息化股)、人事和科技教育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综合监督股疾控和妇幼健康股(卫生应急办)、基层卫生股、医政医管股(药政股)、爱卫办(对外称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湖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等16项职责。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2023年度基本支出1022.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806.8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31.54万元、津贴补贴116.28万元、奖金196.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71.54万元、医疗保险缴费33.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5万元、住房公积金83.6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94万元;公用支出215.41万元,其中:办公费21.60万元、印刷费9.08万元、水电费6.30万元、差旅费38.15万元、维护及劳务费1.45万元、租赁费4.14万元、会议费0.21万元、培训费2.44万元、公务接待1.6565万元、劳务费7.73万元、工会经费59.23万元、福利费13.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20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9.2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2023年度我单位共计安排和使用专项资金11911.01万元,经汇总整理,部门整体共计进行项目核算五大类21项;无除专项资金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死亡抚恤66.47万元。主要为拨付胡昌孝死亡抚恤18.75万元、蒋敬龙死亡抚恤20.48万元、龙琦死亡抚恤27.24万元。
2.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目支出457.46万元。主要用于:
(1)按月发放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115.95万元;
(2)250位村医购买村医购买团体意外伤害险2.8万元;
(3)2140位重点优抚对象和低保对象购买四类特困老年人意外伤害险4.9万元;
(4)681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购买城乡居民医保参合23.83万元;
(5)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定点医疗救治及监护人奖励209.98万元。其中发放578人次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奖励78.08万元、购买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保险36.4万元、拨付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定点医疗救治费95.5万元;
(6)黔城区城区病媒生物防治30万元;
(7)26家基层医疗机构及394家村卫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经费70万元。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支出3284.50万元。主要用于:
(1)基层乡镇卫生院年度包干经费2290.2万元,具体为:26个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包干经费970万元、五险一金328万元、乡镇工作津补贴457.2万元、医改定额补助45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25万元、遗属补助15万元、一次性抚恤金45万元;
(2)194个行政村卫生室运行经费116.4万元:主要用于我市194个行政村卫生室办公经费开支74.20万元以及211位60岁以下从事公益性工作岗位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42.2万元;
(3)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经费776.9万元:其中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403.6万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373.3万元;
(4)省补脱贫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采购经费101万元:主要拟用于配置3台乡镇卫生院普通救护车以及66台村卫生室健康一体机。
4.公共卫生支出4878.49万元。主要用于:
(1)公共卫生服务4716.69万元,具体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729.6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307.2万元、
(2)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冠疫情防控1679.89万元,具体为:应对新冠感染救治高峰紧急购置医疗设备210万元、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爱心包”采购260万元、医务人员慰问金111.38万元、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880.17万元、“乙类乙管”新冠患者救治费用118.34万元、承接鹤城来洪人员集中隔离酒店100万元;
(3)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9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26位村医培养培训;
(4)农村基层卫生人才岗位津贴151.8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社区)卫生院886人次在职在岗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人才津贴的发放工作。
5.计划生育服务支出3224.0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
(1)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659.48万元,主要用于按月拨付企保中心、居保中心委托代发我市符合条件的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80元/月.人标准;
(2)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17063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1635.7万元;
(3)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1030位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910.78万元(其中死亡550人,金额616.19万元;伤残353人,金额244.30万元;手术并发症127人,金额50.29万元);
(4)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344位独生子女保健费4.13万元;
(5)用于全市符合条件的手术并发症对象医疗救治费14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党的建设。完善党建责任联系点制度,对党委班子联系支部进行了适当的调整,班子成员每季度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和督查。配优配强基层党支部班子,对安江医院等3个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调整,完成市人民医院等9个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黄涛等50名共产党员、蒋圣芳等7名党务工作者、市疾控中心党支部等7个基层党组织获卫健局党委表彰。扎实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洪江市“五溪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在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大兴调查研究,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走基层、找问题、想办法、促发展”活动,确定调研课题20个,已全部解决到位。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赴平江、衡阳、凤凰考察医共体建设、药品耗材集中配送等工作,起草了考察报告,明确了医共体建设总体思路,主要措施。制定实施《洪江市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二是采取与中国银行合作共建方式,投资1493万元,建设中医医院医共体信息化项目,并依托信息化平台构建5G智慧化急救服务体系,做到120院前急救与院内急救有效衔接、密切配合、统一管理,实现全市辖区内急诊急救统一指挥与调度。三是启动人民医院改革,起草了人民医院人员分流方案(讨论稿)。四是推动药品耗材集中配送。制定实施《洪江市药品耗材集中配送工作方案》,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洪江市药品耗材集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学习和借鉴外地做法,在推动药品耗材集中配送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
(三)疾病防控工作。全市各类传染病防控及疫情处置实现全覆盖,实施法定传染病发病报告、自动预警信息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2023年无报告乙、丙类传染病21种,采集流感样本588份,各病种均能按监测方案要求完成监测任务。持续落实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措施,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
(四)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37.03万份,建档率108.36%,家庭医生累计签约居民33.79万人,签约率91.2%。对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建立台账,积极开展入户服务,做实做细履约服务,重点人群签约14.14万人,签约率96.9%。对常住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应管尽管,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管理和肺结核、艾滋病等防控指标均达规定要求。
(五)优化生育政策。2023年全市出生人口2082人,同比减少162人,共有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7093人,发放金额1635.744万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987人,发放金额861.048万元。聚焦生育支持,大力宣传全面三孩生育政策,对响应国家号召生育三孩的168户家庭进行全覆盖走访慰问,开展了“走近托育 呵护成长”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计生困难家庭生育关怀走访慰问活动,慰问计生困难家庭1596人次,发放慰问金59.82万元;托依安江镇民主社区和黔城镇双溪社区2个“暖心家园”服务阵地,组织计生特殊家庭开展春节座谈,粽情端午、趣味游戏、健康体检等一系列暖心服务活动4次,为计生特殊群体送上了一份关爱。
(六)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新招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7人、本土化大专生11人。新增毕业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本科生14人、大专20人入编,推送9名骨干医师、骨干全科医生到省三甲医院湖南医药学院附一医院、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进修。组织26名骨干乡村医生在洪江市人民医院举办学习班;104人在洪江市中医医院参加了适宜技术培训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升级乡村医生在岗服务能力,更好的在家门口为群众服务。
(七)项目建设。完成固投工程量投资10122万元。市中医医院老住院楼、血透中心、内镜中心、核兹共振室装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市人民医院改扩建(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期已完成公开招投标工作。
(八)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市现有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和肺结核病4种慢性病脱贫人口6684人,已落实慢病家庭医生服务管理6684人,核实监测对象患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和肺结核病4种慢性病420人,已落实慢病家庭医生服务管理420人。全市农村重点监测对象共核实患者1807人,已住院救治或签约管理1807人,救治率为100%。
(九)健康洪江建设。制定印发《2023年健康洪江行动工作要点》和《2023年度健康洪江行动工作考核评估方案》,安排健康洪江行动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将健康洪江行动工作纳入市绩效考核,全面实施健康洪江15大行动。
(十)爱国卫生运动。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主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创国卫指数测评标准,对标对表,逐条梳理,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十一)安全生产工作。有序推进行业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行业形成安全风险分布四色图30余幅。共组织21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出动检查人员218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15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39个,及时进行交办,督促整改到位。
(十二)信访维稳。认真做好计划生育特扶家庭、非法行医、医疗纠纷调解等信访维稳工作,妥善化解了桑逸养老中心,安江妇保院外包等遗留问题。全年收到各类投诉案件125件,全部回复办结。五是加强执法监督。全年办理执法案件75件。对全市249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00余份,立案3起,结案3起;对全市212家医疗单位进行了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下达意见书180份,立案4起,结案1起。组织开展对城区以及乡镇的26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了监督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6份,立案3起,结案3起。
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项目标工作任务,行业主管业务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良好。
三、绩效自评结果
经过绩效自评:得分94分,等级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提高,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年中追加较多,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较大。
2、资产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对有国资产的管理,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累监管,重使用、轻绩效”问题,对一些超过使用年限或者损坏的资产未能及时申报和处置,导致账实不一致。二是对各项往来账清理、清查不够及时。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法规、制度学习,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基建财务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切实提高部门收支管理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2、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中心“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洪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