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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6-28 08:44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及《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单位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作为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单位的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法制宣传股、环保督察协调股、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二级机构为:怀化市洪江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怀化市洪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人员编制情况

本单位2023年编制数34人。实有在编在岗人数30人。

(三)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拟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范、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上级核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本辖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措施,监督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本辖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废弃化学品、危险废物、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5、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6、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7、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8、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

9、协调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督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同级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贯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请提问责。

10、统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

12、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市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目标设定计划: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切实有效维护交通市场秩序、积极抓好道路维护工作、抓好货运物流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抓好在建项目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提高交通问题办案效率、加大对违法违规的打击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抓好党建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使用、管理总体情况。

1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3年年初支出总预算41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1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20.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62万元);无项目支出预算。

22023年部门决算情况

2023年度决算总支出4365.22元,其中:基本支出573.22元万元,占总支出的13.13%,使用内容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791.90万元,占总支出的86.87%,均为非基建项目。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023年基本支出573.22万元较上年减少176.64万元,减少了23.54%

1、人员经费。人员经费471.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28%,较上年下降11.25%,主要是在职人员离职、退休减少了人员经费。

1)工资福利支出457.98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职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76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日常公用经费101.56万元,较上年减少53.48%,主要是人员退休减少了日常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3846.04万元。包括日常运行正常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培训费、“三公经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税金及附加、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我单位项目支出为3791.90万元,较上年233.83万元,增加3558.07万元,增加1521.65%,主要是本年度洪江市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换及监测、危险废物处置费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消化存量实施项目增加。

(三)"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10.05万元。“三公经费”总体支出比上年减少2.56万元,降低20.34%,是本年实际发生的支出数。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1万元,较上年减少3.77万元,降低37.78%,主要是单位本年度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政策;公务接待费3.84万元。

2022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完成预算的65.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第一年上收到怀化市财政预算,2月因没有下达预算指标,1-2月的公务接待费在县级财政资金列支了1.37万元,2022年实际公务接费支出为4.13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3.84万元比2022年公务接待费4.13万元减少0.29万元,下降7.02%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我单位在部门整体支出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按照项目安排及时进行预算调整,强化经费监督,做到收支合理。在具体工作中依法合理有效的使用每一项资金,认真执行财政的制度,建立严格的资金支付流程,专款专用。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得分100分,自评为优。

(二)评价指标分析(或综合评价情况)。

1、经济性分析

2023年年初预算410.19万元,全年预算数4365.22万元,年末决算数数据为4365.22万元,执行率100%

2、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加强政治建设,提升政治站位

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党员集中学习1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领导干部讲党课12次。局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支部委员会13次,支部党员大会4次,上专题党课8次;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员集中学习7次。实行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将绩效考评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

2)、全面落实生态环保督察交办及反馈问题整改

2020年省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件20件及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12件均已办结;下沉组现场指出问题3个都已完成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已有18个上报整改销号,其余12个问题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开展巡查“回头看”,防止污染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强督察督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如期完成整改销号。

3)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治

推行建筑工地和重点建设项目扬尘治理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建筑工地“6100%”标准、完成150台安装任务和录入国家平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20%的抽检工作、全市通过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取得了较好成效,空气质量趋于良好,空气质量优良率97.5%、完成21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复核和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和保护区内构筑物调查、完成了15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清江湖综合治理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通过整治,全市地表水考核洪江市断面及黔城二水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对环境违法行为共立案20起,行政处罚8起,移送行政拘留11人;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0起。

4)加强危险废物及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按时完成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的申报登记工作,申报登记率达100%。共完成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企业51家,同时,督促涉辐企业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培训及考试。

5)加强建设项目环评管理

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和生态环境部的具体要求,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监管。进一步抓实排污许可登记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核发排污许可证3个,11家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延证。完成重点管理企业市级质量抽查审核。

3、有效性分析

1、财政供应人员配置控制率。2023年度编制人数34人,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30人,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88.23%

2、预算完成率。2023年年初预算410.19万元,全年预算数4365.22万元,年末实际支出4365.22万元,预算完成率100.00%

3、公用经费控制率。2023年度我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101.56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65.00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156.24%,公用经费控制大于预期目标,需加以控制。

4、“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10.05万元,预算安排12.8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78.51%,三公经费控制达到预期目标。

5、满意度在95%以上。通过调处环境污染纠纷和环境信访等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正常生产,满意度95%以上。

6、年初绩效目标实际完成好。对标年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三级考核目标和分解权重,考评得分100分。评级为优秀。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编制支出项目金额和实际支出存在差异,未考虑到后期项目可能的变化等,导致金额预算设置相差过大。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强化绩效目标意识,及时督促各项目负责人收集汇总年度数据和下达的任务资料,设立预算时充分考虑后期变化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