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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6-01-05 14:53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

2025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相关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2025年及“十四五”规划工作回顾

(一)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一年来,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延续了持续向好态势。预计可实现“十四五”规划生态环境改善目标,力争高质量收官。一是空气质量持续改善。1-10月,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98.3%,同比保持不变,全省排名并列第五,怀化排名并列第四;PM2.5均值20.56μg/m³,同比下降18.83%,全省排名第十六,怀化排名第六;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36,全省排名第十七,怀化排名第七。“十四五”期间,洪江市空气优良率由2020年的94%上升至2024年的98.6%。二是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25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十四五”期间洪江市全面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5个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均达到Ⅱ类水质,水质达标率100%,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三是土壤环境风险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为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省级目标,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稳定。

(二)生态环保督察交办及反馈问题落实整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市收到的信访交办共12件,均已办结;反馈问题共10个,其中9个共性问题正在按时序进度开展整治工作(均由怀化市统一销号),1个个性问题(洪江市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问题)正在全面推进整改。

(三)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显著。2025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我市48项任务已全部完成。一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建立了秸秆禁限烧网格化监管机制,对生物质火点督促乡镇开展现场核查和处理,全年督促乡镇处理生物质火点300多起;开展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在春节、元宵、清明、中元等特殊时段强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组织生态环境、城管、住建、公安和黔城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区巡查,发现和制止违规燃放行为10起。督促砖厂提标改造,1家企业(志安建材)开展创A创B。3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测挂牌,完成了4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检测抽测。联防联控打好移动源标志性战役,完成50辆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开展涉VOCs排查整治,联合商务局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进行检查,督促问题单位进行限期整治。二是强化水污染防治。开展县级舞水黔城二水厂和三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托口镇、安江镇、太平乡)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编制和评估。实施县级饮用水第二水源保护区划定,划分方案已上报省政府,待省政府下达批复。同中方县签订了舞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完成洪江市农村“千吨万人”规范化建设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和6个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任务。三是加强土壤污染治理。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完成黔城镇尖坡界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工程主体工程建设,正在开展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完成黔城镇九木冲北矿区炭质板岩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整治工程和黔城镇双溪社区蒋家冲石煤矿遗留污染治理项目建设任务,正在组织开展效果评估。明确重点监管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督促5家重点监管企业尽快完成土壤和地下水的自行监测及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洪江市涉镉、涉铊排查“回头看”。加强汛期尾矿库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闭库和停用的尾矿库加强巡查,防患于未然。

(四)生态环境综合监管执法逐步增强。一是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洪江市养殖污染问题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方案》,与农业农村局联合出台了《洪江市畜禽养殖污染地毯式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洪江市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地毯式排查整治的若干措施》等文件。针对年出栏50头以上存在养殖污染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对无粪污处理设施且无法整治到位的养殖场依法进行查处,现场下发监察记录50多份,立案查处6起。二是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专项执法检查。在大气污染特护期重点对冶炼、砖厂、加油站、涉锅炉企业、建筑工地等涉气企业和场所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台账记录情况及废气排放达标情况开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20余人次,出动车辆60多车次,共检查相关涉气企业和场所84家次,发现问题18个,立行立改问题18个。三是开展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专项行动。共排查倾倒固体废物问题点位27处,其中问题溶洞1个,已全部整治完成。四是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十四五”期间,我市成立了生态环境局涉嫌环境违法或犯罪案件移送审查领导小组;建立了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设立洪江市公安局驻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工作联络室。为进一步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设立洪江市人民检察院驻生态环境分局检察联络室,在生态环境分局挂牌“洪江市人民检察院驻市生态环境局检察联络室”。2021-2024年,共立案查处47起,处罚款108万元,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54起,移送行政拘留23人。2025年截至10月,共立案7起,行政处罚6起,处罚款2.705万元。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生态保护工作得到有序推进。2020年11月,洪江市被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授予第二批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2024年制定了《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

(六)认真调处环境信访,保障群众环境权益。2025年至今我局共办理涉环境污染纠纷56起,其中接到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交办件5件,市长热线35件,信访智慧系统1件。办结率和回复率均为100%。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历史遗留环境问题解决难度大。“十四五”期间,洪江市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但工矿污染遗留问题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点多面广难度大、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土壤污染、农村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对环境风险隐患依然存在,生态环境安全任务艰巨。

三、2026年及“十五五”重点工作计划

(一)强力推进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扎实做好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紧盯重点突出问题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按时按质整改到位。不定期开展已整改销号问题“回头看”,严防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巩固整改成效。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推动问题动态清零。

(二)推进蓝天行动,持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一是加强固定源污染综合治理。推进重点涉气企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开展涉VOCs重点行业全流程整治。二是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加强成品油流通领域监管。三是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禁限烧管控和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深化扬尘治理,完善工地扬尘监控措施;规范城区餐饮场所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安装。

(三)守护一江碧水,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一是持续深化水环境治理。完善城区污水管网,推进雨污分流改造;逐步完善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二是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依托怀化市“一江六水”项目,推动沅水流域协同治理。三是全面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水源水质监测和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并公开预警信息。

(四)打好净土保卫战,保障土壤环境安全。一是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预防。整治矿区历史遗留污染问题,加强耕地管理及质量监测,防范农田污染风险。二是提升农用地安全利用水平。因地制宜推广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和农膜回收,提升耕地质量;分类落实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三是落实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联动监管用地变更与污染地块,加快场地修复治理,保障建设用地安全。

(五)深入农村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一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强化水源地风险排查,保障饮水安全。二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落实养殖“三区”(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规划,推行种养循环模式,推动粪污资源化利用,建立粪肥还田与集中收运体系,通过系统治理全面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三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广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模式,强化收储运体系;落实秸秆精准焚烧管控要求,完善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监管体系,严防露天焚烧引发重污染天气。科学使用和处置农用地膜,健全回收体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健全“户分类-县处理”收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