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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12-26 14:54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

2024年1-12月洪江市空气优良率为98.6%,PM2.5均值为26μg/m3,PM10均值为36μg/m3,6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稳定。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生态环保督察交办及反馈问题整改

全力落实配合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和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2024年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19件,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12件,均已办结销号。对整改销号的问题开展巡查“回头看”,杜绝污染反弹。

(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治

稳步推进涉水、涉气、涉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整改,洪江市2024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共18项任务,已完成全面完成18项任务。

积极争取土壤污染防治项目资金,洪江市黔城镇九木冲北矿区炭质板岩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整治工程争取到中央资金1850万元,洪江市黔城镇双溪社区蒋家冲石煤矿遗留污染治理项目争取到中央资金1590万元,项目已完成工程验收。

(三)严格监管执法,努力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一是持续推进环保“双随机”执法检查。已完成115家排污单位的现场检查。没有发生因环境监管不到位而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二是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冶炼、砖厂、加油站、锅炉企业、建筑工地等涉气企业开展检查,共检查相关涉气企业和场所120多家次,发现问题35个,立行立改问题35个。三是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涉重金属排放、尾矿库、涉危险废物产生、医疗机构等重点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企业178家次,共排查一般安全隐患60个,均已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共立案4起,行政处罚4起,处罚款24.8万元,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4起。四是严守环境安全生产底线,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制定了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明确将维护全市环境安全和机关安全作为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对全市存在重大环境隐患的企业进行建档,规范企业环境应急机制。

(四)加强危险废物及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大对涉危险废物单位的监管力度。全面把握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共完成管理计划备案企业43家。二是规范危险废物转移流程。指导和监督企业完成危险废物转移申报材料的预审和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五)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

完成《洪江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已通过省厅审核。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考核验收申报资料完成编制并通过怀化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后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我们已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资料。

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考核,认真组织年度监测与评价考核资料编制、上报工作。2024年我市已获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7293万元。

(六)强化服务意识,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主动靠前服务,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强化服务意识。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30天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仅保留法定公示时限,对于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涉及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的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和“正面清单”。

(七)加强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推进排污许可发证登记,严把项目准入关

一是强化建设项目环评管理。2024年我市已审批怀邵衡铁路安江高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站工程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红星路一期(稻丰路—锦宏路)建设项目、植物中草药提取加工建设项目等各类建设项目21个,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网上登记备案38个。二是加强环评机构从业行为管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和生态环境部的具体要求,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监管。制定完善《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环评技术评估工作专家抽取流程及制度》,环评技术审查会环评专家选取严格按照专家库随机抽取机制,把控廉政风险点。三是推进完成许可证核发、变更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应发尽发”工作原则,抓实排污许可登记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完善核发工作体系,强化业务培训指导,共完成3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延证核发工作,2家企业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1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变更工作。洪江市累计完成发证企业45家,2023年执行年报、2024年重点管理排污单位执行报告提交率均为100%。

(八)扎实做好环境信访工作,保障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加大对老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坚决清理取缔“18小”企业,从根本上减少环境信访问题。健全完善环境信访与回访机制,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办理涉环信访、投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不违反政策,不激化矛盾。2024年已调处涉环境污染纠纷83起(其中含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平台交办17件,市长热线48件),处理率、办结率、回访率均为100%。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正常生产。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历史遗留环境问题复杂,土壤污染防治任务艰巨。我市土壤环境中的镉等重金属背景值相对较高,加之乱采乱挖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涉及的污染点多面宽。近年来,我市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实施了一批治理工程,解决了一些突出污染问题,但整体土壤污染问题依然存在,防治任务任重道远。

二是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艰巨。群众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认知不够工作开展有阻力,如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挂牌等问题;对道路扬尘控制查处力度不够,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抛、洒、滴、漏”情况难以杜绝;秸秆禁烧工作战线长、面积广,农村农户环境意识不强,宣传巡查、监管扑救等工作推进难度大,田间地头焚烧稻秆、油菜秆等现象多发;部分企业的环保治理设施设备老化,环保意识不强,专项行动过后放松警惕,超标排污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水污染防治方面还存在短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整体滞后,全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不足10处,大多为分散式化粪池,污水处理率低,在管理上存在很大的漏洞,污水直排的现象依然存在;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难以根治,农村生态环境依旧脆弱,全市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化肥、农药、地膜的使用,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及养殖业的污染,对农村及农业生态环境构成威胁。

三、2025年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党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一是扎实做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完成好省、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边督边改后续办理,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严防问题反弹。二是继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对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再梳理,分批整改,控增量、减存量,建立完善工作长效机制,针对生态环保督察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特别是水和土壤、矿山污染治理相关问题认真包装项目,积极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汇报,努力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三是集中精力开展攻坚。对城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等问题开展集中攻坚,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和环境质量的改善。

(二)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严格落实“五个一”制度,将责任具体到人到岗,完成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怀化市局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推进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取得实效,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源环境情况的跟踪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治措施,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四是加大土壤治理项目申报实施,积极争取已入库治理项目落地实施。积极协调市直有关部门、乡镇,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三)深入推动生态建设。一是切实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进一步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确保考核取得好的成绩。二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革持续深入,配合怀化市全面开展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力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取得创新成效和显著进展。

(四)扎实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全面落实生态环境监管责任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加强联合执法、统筹协调,完善环保联合办案机制。加大重点案件查处力度,落实环境违法线索举报奖励措施,增强利用非现场监管发现环境违法线索的运用能力。

(五)切实强化环保服务意识。优化环评审批服务,落实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积极支持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发展。做好优化环评审批服务营商环境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环节,压缩时限,把好环评审批准入关,做好咨询服务工作,提升环评审批效率。进一步落实好重点工业企业帮扶暨纾困增效工作,主动对接重点帮扶联系企业,通过帮扶,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六)抓好重点项目谋划。认真谋划、实施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已谋划项目获得中央、省级项目资金支持;积极谋划储备重点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的谋划、包装和资料上报,力争纳入国家项目储备库。对项目谋划、申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特别是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积极汇报请示,确保项目管理高效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