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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2023年工作职责和人员分工

发布时间:2023-02-27 12:04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

一、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分工

1、易小军:主持全局党务、行政工作。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2、段祖军:分管综合行政执法、法制宣传、工会工作。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平安创建、消防、民调、禁毒、扫黑工作等

3、梁博砝:分管财务、政府采购和建设项目招投标、监测站。

4、梁博爱:分管党务(党建、意识形态)、环保督察协调、乡村振兴工作。

5、周劲松:分管纪检工作、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监管、污染防治股,协管党务工作。

6、黄建文: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各分管领导同时负责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各股室工作职责和人员分工

(一)办公室(6人)

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内部管理制度的督促执行及监管;牵头公务接待、会议会务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计生、妇女工作;牵头绩效考核管理工作、深化改革工作;统战、新闻发言、史志、云采购工作、团委;安保、卫生保洁工作;人事人才工作;接、发文工作;干部培训工作;新闻报道、信息报送工作;政务公开、信息化工作、网络维护;档案、保密工作、中心组学习相关工作;对接怀化市局办公室及事务中心相应工作;其他临时性工作。(向俊华任主任,蒲寿青任副主任,向兰生、向建军、周华)

财务管理及审计审查工作;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投标工作;项目建设监管工作;招商工作;财源建设工作;对接怀化市局计划科相应工作和财务科工作;其他临时性工作。(王铁任副主任,向兰生)

(二)法制宣传股(2人)

负责依法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工作;牵头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办理工作;检察建议的办理;牵头环境行政拘留、涉环犯罪案件以及案件强制执行的办理;牵头信访案件的答复工作;牵头网上涉环信访的答复处理和网评工作;局法制培训、学法普法、执法证办理等工作;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普法工作;“6.5”世界环境日及其他主题工作的宣传工作;洪江市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牵头政务中心涉及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放管服方面工作;对接怀化市局法制科、市场监管局、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对应部门的公务接待;其他临时性工作。(候伦任股长,易传力任副股长)

(三)污染防治股(3人)

负责怀化市局水、气、土科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牵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工作任务;水气土环境整治规划编制和环境质量管理工作;牵头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控工作;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联系矿山生态破坏修复工作;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工作;市域内土壤成效评估工作;牵头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牵头涉镉涉铊等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涉及水、气、土壤方面项目申报及协助项目招投标工作;主管项目实施工作;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节能减排工作;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河长制工作;绿盾行动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牵头园区“一厂一策”相关工作;巩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城市工作;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工作;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清洁生产工作;农环、农村污水治理、人居环境整治;对接怀化市局水科、气科、土科以及计划科相应工作;对接洪江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工信局、河长办、田长办等部门相应工作;对应部门的公务接待;其他临时性工作。(易立明任股长,杨华任副股长,林毅任副股长)

(四)行政审批股(4人)

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三线一单”和生态红线管理工作;牵头洪江市生态环境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生态文明创建、政务中心、污染源普查工作;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证发放及管理;排污许可证信息平台管理和执行报告提交;排污权交易系统管理;配合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配合管理企业信用评价系统,负责督促企业系统登录和承诺书上传等工作;配合“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洪江市投融资决策工作;对接怀化市局审批科、事务中心相应工作及洪江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卫健局等单位相应工作;对应部门的公务接待;其他临时性工作。(黄海燕任股长,张国洪任副股长,公益性岗位人员:罗敏

(五)环保督察协调股(2人)

负责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配合工作;环境应急工作(突发环境事件预案备案及日常管理、牵头应急事件的处理);企业在线平台数据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洞庭清波工作;牵头企业环保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接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对接怀化市生环委办公室、洪江市生环委办公室、怀化市局执法支队及事务中心相应工作;对接洪江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及环保督察成员单位相应工作及洪江市应急局等部门;对应部门的公务接待;其他督察工作及临时性工作。(易强任股长,黄冬梅)

(六)生态环境监测站(3人)

负责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水气土、地表水断面、饮用水断面、地下水等)、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纠纷监测、入河排污口监测、尾矿库污染监测、降雨监测、污染源监测工作;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外委工作;水、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监管工作;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监测工作;环境统计、科普工作、四城同创、创森林城市及林长制、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洪江市高质量发展工作;环保志愿者工作;创绿工作、小康社会建设指标统计工作;督促企业自行监测工作;配合城市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对接怀化市局监测站、计划科、事务中心相应工作及洪江市四城同创办、小康办等单位;对应部门的公务接待;其他临时性工作。(杨安军任站长,向晖任副站长,关少华)

(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4人)

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执法工作;纠纷调处工作;双随机抽查工作;各类综合执法及执法检查工作;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工作;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各类在线监控设施系统管理;打非治违工作;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牵头)、消防、民调、禁毒、扫黑工作;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备案建设项目监管工作;两考禁噪工作;食品安全工作;两违和禁燃禁放工作;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违建别墅清理排查常态化工作;配合突发性应急环境事件调查处置工作;尾矿库整治工作;各类巡察巡视交办涉企问题,涉企检察建议,中央、省生态环境督察交办涉企问题整改;报刊征订工作;双联帮扶工作;对接怀化市局执法支队及事务中心相应工作;对接洪江市政法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相应工作;对应部门的公务接待;其他临时性工作。(胡巍为临时负责人,傅海艳、夏艳香任副大队长、蒋绍光)

(八)乡村振兴工作组(2人)

负责局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对应事务的公务接待。(田爱华、易照清)

(九)党建工作组(局支部委员5人)

负责局党建相关工作,对应事务的公务接待。(周劲松、胡巍、黄海燕、杨华、向晖,分工由支部书记负责)

(十)工会工作组(局工会委员5人)

负责局工会相关工作,对应事务的公务接待。(段祖军、傅海艳、夏艳香、向晖、林毅,分工由工会主席负责)

(十一)抽调怀化市局人员(2人)

易成家、王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