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4 11:05 信息来源: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单位)名称 | 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年度履职目标 | 聚力维护市场主体稳定发展的环境、实施知识产权、质量强县战略、守牢市监监管领域安全底线、抓好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效能。 | ||||||
年度主要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
聚力维护市场主体稳定发展的环境 |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研透指标,细化分解,推进营商环境对标提升工作全面提速。 | ||||||
聚力实施知识产权、质量强县战略 | 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指导企业完善标准制定,督促企业严 | ||||||
聚力守牢市监监管领域安全底线 | 坚持“四个最严”标准,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强执法防事故”、安全隐患大排查等专项行动,切实守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 | ||||||
聚力抓好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 | 按照上级监管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完成市场主体倍增真抓实干各项指标任务。 | ||||||
聚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环境。重点开展涉企收费、打击侵权、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 | ||||||
聚力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效能 | 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工作,加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执法办案力度。 | ||||||
预算情况 | 部门预算总额(万元) | 2046.36 | |||||
1、资金来源:(1)财政性资金 | 2046.36 | ||||||
(2)其他资金 | |||||||
2、资金结构:(1)基本支出 | 194.36 | ||||||
(2)项目支出 | 100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类型 | *指标值 | *评/扣分标准 | *指标值说明 | 备注 |
投入管理指标(50分) | 工作目标管理 (10分) | 年度履职目标相关性 | 定性 | 相关 | 1.年度履职目标是否与部门职责、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相关,计1分;2.确定的预算项目是否合理,是否与工作目标密切相关,计1分;3.工作任务和项目预算安排是否合理,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 1.年度履职目标是否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和发展规划,与国家、省宏观政策、行业政策一致;2.年度履职目标是否与部门职责、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相关;3.确定的预算项目是否合理,是否与工作目标密切相关;4.工作任务和项目预算安排是否合理。 | |
工作任务科学性 | 定性 | 科学 | 1.工作任务有明确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部门年度履职目标一致,能体现工作任务的产出和效果,计1.5分;2.工作任务对应的预算项目有明确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目标、工作任务目标一致,能体现预算项目的产出和效果;计1.5分。否则,酌情扣分。 | 1.工作任务是否有明确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否与部门年度履职目标一致,是否能体现工作任务的产出和效果;2.工作任务对应的预算项目是否有明确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否与部门职责目标、工作任务目标一致,是否能体现预算项目的产出和效果 | |||
绩效指标合理性 | 定性 | 合理 | 1.工作任务、预算项目绩效指标设置能够准确反映部门绩效完成情况,计1分;2.工作任务、预算项目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评价、可衡量,计1分;3.工作任务、预算项目绩效指标的评价标准清晰、可衡量,计1分;4.绩效指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 1.工作任务、预算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是否准确反映部门绩效完成情况;2.工作任务、预算项目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评价、可衡量;3.工作任务、预算项目绩效指标的评价标准是否清晰、可衡量;4.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
预算和财务管理(32分) | 预算编制完整性 | 定性 | 完整 | 1.部门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计1分;2.部门支出预算统筹各类资金来源,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 1.部门所有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部门预算;2.部门支出预算是否统筹各类资金来源,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 ||
专项资金细化率 | ≥ | 100 | 该指标达到100%得满分,共计2分,每降低百分之一扣权重分的1%。 | 专项资金细化率=(已细化到具体市县和承担单位的资金数/部门参与分配资金总数)×100%。 |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该指标达到100%得满分,共计2分,每降低百分之一扣权重分的1%。 | 预算执行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数指部门实际执行的预算数;预算数指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的(调整)预算数。 | |||
预算调整率 | ≤ | 10 | 部门预算总额调整幅度在±10%以内,得2分,每增减1%扣0.1分,扣完为止。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100%。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
结转结余率 | ≤ | 10 | 结转结余率控制在10%以内,得2分;每增加10%的结余率扣1分,扣完为止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预算数*100%。结转结余总额是指部门本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之和。预算数是指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的(调整)预算数。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 | 100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每增加1%的“三公经费”扣0.2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 | 100 | 政府采购执行率在90%-100%,得2分;每超过(降低)10%的波动,扣0.5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
决算真实性 | 定性 | 真实 | 决算编制数据与账表一致,决算报表数据与会计账簿数据一致,计2分。每发现1项错误,扣0.5分,扣完为止。 | 反映本部门决算工作情况。决算编制数据是否账表一致,即决算报表数据与会计账簿数据是否一致。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定性 | 合规 | 资金使用完全合规,得6分;其它按照以上8个要点,有1点未达到扣1分,扣完为止。 | 部门(单位)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使用预算资金,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1.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3.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4.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5.是否存在截留支出情况;6.是否存在挤占支出情况;7.是否存在挪用支出情况;8.是否存在虚列支出情况。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定性 | 健全 | 具备或建立健全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会计岗位制度等管理制度,计4分。制度有缺失或制度存在明显缺陷每项目扣0.5分,扣完为止;无制度,该指标为0分。 | 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为完成主要职责或促成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会计岗位制度等管理制度;2.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定性 | 公开 | 1.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1分;2.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 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1.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2.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 |||
资产管理规范性 | 定性 | 规范 | 1.资产及时规范入账,资产报表数据与会计账簿数据相符,资产实物与财务账、资产账相符,计1分;2.新增资产符合规定程序和规定标准,新增资产考虑闲置存量资产,计1分;3.资产对外有偿使用(出租出借等)、对外投资、担保、资产处置等事项按规定报批,计1分;4.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政,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 部门(单位)的资产配置、使用是否合规,处置是否规范,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的规范程度。1.资产是否及时规范入账,资产报表数据与会计账簿数据是否相符,资产实物与财务账、资产账是否相符;2.新增资产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规定标准,新增资产是否考虑闲置存量资产;3.资产对外有偿使用(出租出借等)、对外投资、担保、资产处置等事项是否按规定报批;4.资产收益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 |||
绩效管理(8分) | 绩效监控完成率 | = | 100 | 该指标达到100%得满分,共计2分,每降低百分之一扣权重分的1%。 | 部门(单位)按要求实施绩效监控的项目数量占应实施绩效监控项目总数的比重。部门绩效监控完成率=已完成绩效监控项目数量/部门项目总数*100% | ||
绩效自评完成率 | = | 100 | 该指标达到100%得满分,共计2分,每降低百分之一扣权重分的1%。 | 部门(单位)按要求实施绩效自评的项目数量占应实施绩效自评项目总数的比重。部门绩效自评完成率=已完成评价项目数量/部门项目总数*100% | |||
部门绩效评价完成率 | = | 100 | 该指标达到100%得满分,共计2分,每降低百分之一扣权重分的1%。 | 部门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评价完成情况。部门绩效评价完成率=已完成评价项目数量/部门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数*100% | |||
评价结果应用率 | = | 100 | 该指标达到100%得满分,共计2分,每降低百分之一扣权重分的1%。 | 绩效监控、单位自评、部门绩效评价、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评价结果应用率=评价提出的意见建议采纳数/提出的意见建议总数*100% | |||
产出指标(29分) | 重点工作任务完成(20分) | 食品抽样检测率 | = | 100 | 该指标达到100%得满分,共计10分,每降低百分之一扣权重分的1%。 | ||
执法检查覆盖率 | = | 100 | 该指标达到100%得满分,共计10分,每降低百分之一扣权重分的1%。 | ||||
效益指标(21分) | 履职效益(16分) | 全市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 = | 0 | 该指标达到要求得满分,共计16分,发生一起不得分。 | ||
满意度(5分)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该指标达到90%得满分,共计5分,每降低百分之一扣权重分的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