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财政信息

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14 15:31 信息来源: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负责全市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履行市场主体登记,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食品安全等职能的行政执法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本级。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初预算数1,694.2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0.00万元;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0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减少8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减少 0 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减少8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694.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4.2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0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预备费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转移性支出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减少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0万元,项目支出减少8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4.2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594.2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0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00.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2022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级的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1.41%。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9.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2.5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预算2022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232.3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9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9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4.24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市场监管局2022年预算编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