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3 11:41 信息来源: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日,我局接到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怀化支队移交查获一批来源不明的冷冻肉品(牛腱子肉)。涉事运输车辆车牌号为:豫EU1Z51。该批冷冻肉类无检疫检验等合法手续,且无货主随行,也无法提供货主的任何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因无法确定涉案物品所有人,上述涉嫌违法物品被我局查封扣押后,涉事货主至今都未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经我局依法多方调查,至今无法查明涉事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协助调查并接受处理。逾期不到的,我局将对被查扣物品按照无主财产依法处理,但不免除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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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