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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5:24 信息来源:洪江市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洪江市统计局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统计工作,深入推进决策和统计数据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提升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全面完成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市统计局围绕统计领域重点工作,依法依规科学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聚焦“文件通知”、“人事信息”、“规划计划”、“财政信息”、“统计信息”等栏目,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共计3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条,已按时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对网上发布的信息均需通过三审后再进行公开,根据工作实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对所有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确保了信息更新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签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依申请公开的受理途径和办理机制,依法受理依申请公开,并做好梳理、归档工作,对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依法答复申请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及时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格式、内容、时效等进行仔细把关,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对各职能股室的工作职责、统计数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洪江市统计局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有效改进。2024年,洪江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主要问题:

1、专业能力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开展,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2、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个别信息公开存在滞后性,未能及时将最新的政府信息向公众公开,影响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监督。

(二)改进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制度。

2、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