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2 15:30 信息来源:洪江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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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洪江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洪江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实施第一、二、三产业等社会发展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且对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市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洪江市统计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计法规股、统计业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统计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统计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67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27万元,增长7.1%,主要是因为今年增加了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经费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7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8.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61万元,占53.9%;项目支出312.99万元,占4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27万元,增长7.1%,主要是因为今年增加了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增加45.27万元,增长7.1%,主要是因为今年增加了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经费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9.3万元,占9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3万元,占5.6%;住房保障支出21.07万元,占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9.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统计信息事务05(款)行政运行01(项)。
年初预算为302.9万元,支出决算为3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费用预算不足。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统计信息事务05(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不足,为统计工作顺利开展追加了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统计信息事务05(款) 专项普查活动07(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不足,为统计工作顺利开展追加了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统计信息事务05(款)统计抽样调查08(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不足,为统计工作顺利开展追加了工作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项)。
年初预算为30.48万元,支出决算为3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预算不足。
7、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年初预算为22.86万元,支出决算为2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住房公积金有所下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5.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7.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38.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5%,主要包括办公费、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쥊᧔訽樿ਡ짻䦊䨴馔磊ꩢ䧮礸꼯font>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2个、来宾195人次,主要是劳动力调查工作、粮食测产工作、城乡一体化工作、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 ⠼/span>⠼font face="宋体"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8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因本年新增加了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的办公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5.15万元,人数405人,内容为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清查培训会及统计各项专业知识培训,其中会议住宿费0.5万元,伙食费1.89万元,资料费2.76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办公用品、资料费等支出81.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及单位各股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单位各部门根据2023年工作计划,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统计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1、经济性分析
支出严格依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特别重视量财办事、量力而行,严格控制标准、注重节约,少花钱办好事。一 年来,我局各项支出都在合理范围内,部分项目支出因加强管理与以前年度相比大幅度下降。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2.5万元,下降62.5%,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2、效率性分析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构筑“统计法治”基础。强调要秉持法治思维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用法治手段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在法治框架内维护统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审视、谋划、推进统计法治工作,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职能,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1)“四上”企业培育取得突破。全年共新增入库“四上”企业40家,完成率174%,其中新增入库工业企业15家、服务业企业6家、批零住餐企业17家、建筑业及房地产企业2家。在库“四上”企业总数突破200家,达到213家,居怀化市第3位。
(2)乡镇统计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着力改善乡镇统计站基础薄弱、阵地缺失等问题,不断强化乡镇统计阵地建设,投入资金10万元对江市镇、沅河镇、雪峰镇、群峰乡4个乡镇统计站进行规范化建设,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率达到50%。
(3)“五经普”取得阶段性成效。“五经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共清查摸底普查对象44981个、居怀化市第2位,其中单位6216个,个体户38765个,较“四经普”增长了159.59%、150.9%,分别居怀化第5位、第2位。
(4)主要经济指标趋稳回升。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7%、6.9%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7%。着力发挥统计部门决策参谋作用,提升统计分析研判预警能力,每月形成《统计月报》《统计快报》,编发经济运行分析报告35篇,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5)统计执法监督扎实有力。一是法治宣传深入推进。提请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先后3次集中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国家、湖南省关于专项治理行动相关文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有关通报。二是配合协调联动有力。联合纪委部门印发《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协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规定(试行)》,着力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三是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成效初显。对标要求深化源头治理,对10家“四上”企业和3个“5000万”以上投资项目进行了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对1家企业统计违法行为给予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实现统计执法“零办案”。
(3)有效性分析
统计部门是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的,在财政部门的资金支持下,通过定期报表、普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市经济发展的情况,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服务作用,针对性提出合理化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有效参考依据。
一是开展预警预测预判。市政府每月召开经济运行预测预警会议,分析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预测经济走势,发布经济预警。力求让数据说话,为促进国民经济健康运行提供统计保障,为完成全市经济发展目标提供决策依据。二是提升统计服务精准度。围绕市委市政府关心关注的问题以及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态势,开展统计分析研究,撰写统计分析材料。三是积极开展各项抽样调查。发挥统计部门优势,联合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开展劳动力调查、人口抽样调查、农作物遥感调查、限额以下抽样调查、城乡居民住户调查等,提高群众满意度,架起市委市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
(4)可持续性分析
整体支出既严格遵循了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又结合了我市的统计工作实际,在资金安排使用上还是比较科学合理的,具有可持续性。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的问题:2023年年初预算数389.43万元,决算数678.6万元,预算差异率为57.4%。
2、原因分析。造成我单位预算差异率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四上企业管理经费、城乡住户调查经费、人口抽样调查经费、普查经费等统计工作专项经费没有足额纳入全年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font face="仿宋_GB2312" >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3年度洪江市统计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洪江市统计局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统计法规股、统计业务股。全局干部职工26人。其中:机关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18人。
统计的三大职能是信息职能,咨询职能,监督职能。统计的职责包括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检查监督全市统计法规的实施;在市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市情市力普查;搜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其它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为市政府考核提供统计数据等。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389.4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344.4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4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我单位具体有9个项目:其中:城乡居民住户调查支出5万元;劳动力调查支出5万元;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支出5万元;人口抽样调查支出5万元;四上工作经费5万元;四上企业统计员补贴支出5万元;统计站规范化建设5万元;限额以下抽样调查支出5万元;农作物遥感调查支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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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及单位各股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我单位各部门根据2023年工作计划,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统计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经济性分析
支出严格依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特别重视量财办事、量力而行,严格控制标准、注重节约,少花钱办好事。一 年来,我局各项支出都在合理范围内,部分项目支出因加强管理与以前年度相比大幅度下降。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2.5万元,下降62.5%,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二)效率性分析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站位聚共识,着力构筑“统计法治”基础。强调要秉持法治思维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用法治手段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在法治框架内维护统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审视、谋划、推进统计法治工作,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职能,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1、“四上”企业培育取得突破。全年共新增入库“四上”企业40家,完成率174%,其中新增入库工业企业15家、服务业企业6家、批零住餐企业17家、建筑业及房地产企业2家。在库“四上”企业总数突破200家,达到213家,居怀化市第3位。
2、乡镇统计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着力改善乡镇统计站基础薄弱、阵地缺失等问题,不断强化乡镇统计阵地建设,投入资金10万元对江市镇、沅河镇、雪峰镇、群峰乡4个乡镇统计站进行规范化建设,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率达到50%。
3、“五经普”取得阶段性成效。“五经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共清查摸底普查对象44981个、居怀化市第2位,其中单位6216个,个体户38765个,较“四经普”增长了159.59%、150.9%,分别居怀化第5位、第2位。
4、主要经济指标趋稳回升。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7%、6.9%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7%。着力发挥统计部门决策参谋作用,提升统计分析研判预警能力,每月形成《统计月报》、《统计快报》,编发经济运行分析报告35篇,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5、统计执法监督扎实有力。一是法治宣传深入推进。提请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先后3次集中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国家、湖南省关于专项治理行动相关文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有关通报。二是配合协调联动有力。联合纪委部门印发《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协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规定(试行)》,着力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三是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成效初显。对标要求深化源头治理,对10家“四上”企业和3个“5000万”以上投资项目进行了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对1家企业统计违法行为给予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实现统计执法“零办案”。
(三)有效性分析
统计部门是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的,在财政部门的资金支持下,通过定期报表、普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市经济发展的情况,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服务作用,针对性提出合理化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有效参考依据。
一是开展预警预测预判。市政府每月召开经济运行预测预警会议,分析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预测经济走势,发布经济预警。力求让数据说话,为促进国民经济健康运行提供统计保障,为完成全市经济发展目标提供决策依据。二是提升统计服务精准度。围绕市委市政府关心关注的问题以及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态势,开展统计分析研究,撰写统计分析材料。三是积极开展各项抽样调查。发挥统计部门优势,联合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开展劳动力调查、人口抽样调查、农作物遥感调查、限额以下抽样调查、城乡居民住户调查等,提高群众满意度,架起市委市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
(四)可持续性分析
整体支出既严格遵循了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又结合了我市的统计工作实际,在资金安排使用上还是比较科学合理的,具有可持续性。
三、绩效自评结果
经过绩效评价组综合评价:得分 88分,等级为“良”。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我们也发现预算绩效工作存在不足,主要是在预算绩效申报时,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严格;资产管理不够完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工作中,我们主要做到: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 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把“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四)加强财务相关知识培训。特别是《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资料的学习,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