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24 09:42 信息来源:洪江市统计局
洪江市统计局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统计法规股、统计业务股。全局干部职工26人。其中:机关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18人。
统计的三大职能是信息职能、咨询职能、监督职能。统计的职责包括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检查监督全市统计法规的实施;在市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市情市力普查;搜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为市政府考核提供统计数据等。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389.4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344.4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4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我单位具体有9个项目,其中:城乡居民住户调查支出5万元;劳动力调查支出5万元;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支出5万元;人口抽样调查支出5万元;四上工作经费5万元;四上企业统计员补贴支出5万元;统计站规范化建设5万元;限额以下抽样调查支出5万元;农作物遥感调查支出5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及单位各股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我单位各部门根据2023年工作计划,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统计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经济性分析
支出严格依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特别重视量财办事、量力而行,严格控制标准、注重节约,少花钱办好事。一年来,我局各项支出都在合理范围内,部分项目支出因加强管理与以前年度相比大幅度下降。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2.5万元,下降62.5%,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二)效率性分析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站位凝聚共识,着力构筑“统计法治”基础。强调要秉持法治思维,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用法治手段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在法治框架内维护统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审视、谋划、推进统计法治工作,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职能,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1、“四上”企业培育取得突破。全年共新增入库“四上”企业40家,完成率174%,其中新增入库工业企业15家、服务业企业6家、批零住餐企业17家、建筑业及房地产企业2家。在库“四上”企业总数突破200家,达到213家,居怀化市第3位。
2、乡镇统计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着力改善乡镇统计站基础薄弱、阵地缺失等问题,不断强化乡镇统计阵地建设,投入资金10万元对江市镇、沅河镇、雪峰镇、群峰乡4个乡镇统计站进行规范化建设,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率达到50%。
3、“五经普”取得阶段性成效。“五经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共清查摸底普查对象44981个、居怀化市第2位,其中单位6216个,个体户38765个,较“四经普”增长了159.59%、150.9%,分别居怀化第5位、第2位。
4、主要经济指标趋稳回升。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7%、6.9%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7%。着力发挥统计部门决策参谋作用,提升统计分析研判预警能力,每月形成《统计月报》《统计快报》,编发经济运行分析报告35篇,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5、统计执法监督扎实有力。一是法治宣传深入推进。提请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3次集中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国家、湖南省关于专项治理行动相关文件、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问题有关通报。二是配合协调联动有力。联合纪委部门印发《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协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规定(试行)》,着力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三是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成效初显。对标要求深化源头治理,对10家“四上”企业和3个“5000万”以上投资项目进行了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对1家企业统计违法行为给予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实现统计执法“零办案”。
(三)有效性分析
统计部门是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的,在财政部门的资金支持下,通过定期报表、普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市经济发展的情况,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服务作用,针对性提出合理化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有效参考依据。
一是开展预警预测预判。市政府每月召开经济运行预测预警会议,分析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预测经济走势,发布经济预警。力求让数据说话,为促进国民经济健康运行提供统计保障,为完成全市经济发展目标提供决策依据。二是提升统计服务精准度。围绕市委、市政府关心关注的问题以及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态势,开展统计分析研究,撰写统计分析材料。三是积极开展各项抽样调查。发挥统计部门优势,联合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开展劳动力调查、人口抽样调查、农作物遥感调查、限额以下抽样调查、城乡居民住户调查等,提高群众满意度,架起市委、市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
(四)可持续性分析
整体支出既严格遵循了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又结合了我市的统计工作实际,在资金安排使用上较科学合理,具有可持续性。
三、绩效自评结果
经过绩效评价组综合评价:得分88分,等级为“良”。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我们也发现预算绩效工作存在不足,主要是在预算绩效申报时,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严格;资产管理不够完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工作中,我们主要做到: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把“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四)加强财务相关知识培训。特别是《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资料的学习,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