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3 08:57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目 录
第一部分洪江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洪江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洪江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对全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并提供统计基础资料,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2、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各专业统计报表。
3、制定本市的统计工作规划和地方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统一领导和协调本市内的统计工作。
4、按照规定,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本市的统计资料,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发表统计公报。
5、对本区域内城市和农村住户进行抽样调查,推断居民生活水平及收支情况。
6、组织指导本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加强统计教育、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并对统计人员进行考核。
7、.组织实施各项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及临时调查、抽样调查工作。
8、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负责组织建立涉及经济发展的跟踪监测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工作考核中量化经济指标的核实、把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洪江市统计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股、法制股。人员编制数20人,在职实有人数19人,退休人员8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统计局本级。
第二部分 洪江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报表附后)
第三部分 洪江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收入409.97万元与上年度对比增加88.17万元,增长27.4%,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城乡住户电子记账工作、省级卫生城市复核群众满意度调查、扶贫工作经费、四上企业补助以及工资增长等原因。2018年决算支出409.97万元,上年度对比增加88.18万元,增长27.4%,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城乡住户电子记账工作、省级卫生城市复核群众满意度调查、扶贫工作经费、四上企业补助等经费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40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9.97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支出40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79万元,占总支出的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9万元,占总支出的5.6%,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的0.49%,资源勘探信息支出43万元,占总支出的10.49%,住房保障支出22.18万元,占总支出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收入409.97万元与上年度对比增加88.17万元,增长27.4%,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城乡住户电子记账工作、省级卫生城市复核群众满意度调查、扶贫工作经费、四上企业补助以及工资增长等原因。总支出409.97万元,上年度对比增加88.18万元,增长27.4%,对应收入增加了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409.9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4%,其中人员经费230.89万元,占总支出的56.3%,主要是工资增加;公用经费136.08万元,占总支出的33.2%,主要是增加了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专项统计业务等方面的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409.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0.89万元,占总支出的56.3%;商品和服务支出132.42万元,占总支出的32.3%;资本性支出3.66万元,占总支出的0.9%;对企业补助43万元,占总支出的10.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预、决算差异情况:本年预算收入支出252.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2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9万元,决算收入支出409.97万元,与预算数相比增长62.5%,其中人员经费230.89万元,与预算数相比增长41.44%,主要是工资增加;公用经费136.08万元,与预算相比增长52.9%,主要是增加了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专项统计业务、其他扶贫支出以及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支持等方面的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9.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0.8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30.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42万元,包括办公费11.01万元,印刷费23.77万元,邮电费27.34万元,差旅费12.8万元,维修费0.28万元,培训费1.54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劳务费13.54万元,工会经费12.77万元,其他交通费9.1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7.99万元;资本性支出3.6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6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2万元,决算支出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下降53.89%,严格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公务接待费用大幅度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团组数及人数为0人次;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权限,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购置数0辆、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三公”经费支出指标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公务接待经费支出2.2万元,比上年下降53.89%,全年公务接待56批次、42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我市“四上企业”培育成为我市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实体经济、打造市域经济产业龙头和知名品牌的战略性举措,“四上企业”转型升级成为全市上下、社会各界的共同行动,“四上企业”转型实现了重大突破,2018年完成“四上企业”入库27家(其中工业9家、服务业4家,新增资质建筑业企业2家、房地产企业3家,8家商贸业)。
2、为适应统计工作新形势,我们从管理体制着手,建议将6大主要经济指标以及25项基础指标、“四上企业”培育等各项经济指标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直部门、乡镇绩效考核后,我们从体制上理顺了统计工作的关系,强化了部门统计工作责任,夯实了统计基础。
3、为全面完成主要经济指标任务,市委、市政府加大了经济调度的力度,形成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定期召开的全市经济形势分析调度制度,统计部门定期对6大主要经济指标、GDP25项支撑指标、“四上企业”培育等相关指标完成情况提出预警,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跟踪和并做好处置方案;对于承担各类任务的部门、单位将指标任务进行再细化、再分解,制定好“计划书、路线图、时间表”,确保每个指标分解到行业、企业、项目、到具体责任人,量化到时间节点,切实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有序推进,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我们在做好统计调度常态化、制度化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统计监测,使全市统计监测更加到位,更加有效,除了做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贫困监测、全面小康监测等传统项目外,特别突出了对二三产业、重点企业、重点投资项目的跟踪监测,提出了多项针对性的工作建议。
4、组织全市农普“两员”2200多名,深入农户及农业生产单位进行正式入户登记,登记农户101591户、规模户467户、农业经营单位606家,精心实施农业普查报表的录入、审核、改错等相关工作,完成修改各类错误10余万条,目前正在依托农普数据修正10年农业年报数据及其他后期开发工作。
5、完成了我市12个乡镇、15个村、45个样本点农作物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调查。
6、根据《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洪政发[2018]12号)精神,抽调人员组成了综合协调组、业务组、数据处理组、执法检查组等4个工作组,明确了各组主要职责,并分片包干建立了乡镇联络指导制度,加强对乡镇经普工作的指导、联络和督查,确保了普查清查摸底工作顺利完成。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07万元,同比增长33.91%,主要是增加了城乡一体化住户电子记账工作、四经普工作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万元,其中: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