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31 11:40 信息来源:洪江市统计局
2025年,洪江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规范执法行为为抓手,有效地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全面推进统计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市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坚持不断完善领导机制。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统计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体推进。全年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对统计法治工作有关议题和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进行部署研究、重点环节主动协调,确保全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了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筑牢思想根基,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
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深悟透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并将其纳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议题4次,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法律法规,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学习。深入开展统计领域违法案例警示教育会,选取2024年省内统计违纪违法案例及云南曲靖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2场,以案释法、以案明纪,助力树立正确政绩观。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法治教育赋能,助力统计普法宣传
2025年以来,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编印新版《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经济指标和统计法律法规选编》200册,精准发放至各级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深化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线上线下集中学法,2025年度全局通过如法网平台学法考法完成率和通过率均达100%。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法治宣讲及集中宣传活动5场,通过微信工作群推送普法知识20余条、线下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广泛覆盖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等群体。同时,将相关精神内容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必修课,全年开展专题辅导3场次,培训领导干部190人次,统计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各级干部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显著增强,为统计工作高质量开展筑牢了思想根基。
(二)规范统计执法监管,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制度要求,制定本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计划,围绕企业(项目)的工业总产值、商品销售额、本年完成投资额等指标数据质量进行重点检查,全年共抽查企业(项目)4家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对2家因业务不熟、口径把握不准导致数据偏差1%—2%的企业,依规不予处罚并现场辅导,推动问题即知即改。通过开展统计执法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依法统计的规范化水平。
(三)聚焦省委巡视反馈,靶向整改促提升
积极配合上级完成省委巡视统计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针对省委巡视统计监督检查反馈的5个方面17个类别问题,建立“月通报、季督查”推进机制,召开整改专题会3次,开展现场督导检查2次,构建起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聚焦基层统计管理短板,修订完善《洪江市基层统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4项制度,以刚性约束固化巡视整改成效,切实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长效举措,筑牢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坚实屏障。截至目前,经湖南省统计执法监督局认定我市已完成整改类别问题16个,完成整改率94.1%,阶段性完成整改问题1个、占比5.9%;34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33条,完成整改率97.1%,剩余1条正稳步推进中。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目前统计局仅1人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无法组建独立的统计执法队伍,未能独立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配强。
二是法治宣传精准度不够。普法宣传形式较为传统,与业务工作融合度不高,针对不同群体的个性化精准化普法措施不足,宣传效果有待提升。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方向
一是深化思想引领,压实统计工作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持续推动各级各部门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把握统计工作的政治属性与核心要义,坚决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不断提升全市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拓宽法治宣传覆盖面。严格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施行为契机,将统计普法宣传融入业务培训、报表填报、入户调查等工作全过程,不断推进嵌入式普法宣传;充分借助“9·20”统计开放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影响力,增强依法统计意识。
三是扩充执法力量,提升执法监督能力。持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有效充实执法力量,加强统计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建立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机制,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等方式,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洪江市统计局
202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