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4 08:28 信息来源:洪江市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保证统计数据质量,落实统计监督职责,现将洪江市统计局受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更新如下:
一、电话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745-7732560
二、信函举报渠道
通信地址:洪江市统计局法规股(市行政中心七楼702室)
邮政编码:418116
三、邮箱举报渠道
四、举报人应该遵守的规定
1、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
2、投诉举报内容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
3、内容简明扼要,说清事实。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有关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市统计局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洪江市统计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