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2 11:19 信息来源: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目录
第一部分 XX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负责安江、黔城公共绿化建设管理工作;2、对单位、庭院绿化建设进行指导、监督;3、负责安江、黔城绿化树木移植、砍伐审批工作,临时占用绿地审批工作;4、负责对破坏城市绿化和相关设施的案件进行查处;5、建设项目配套绿化验收备案。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洪江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监察组。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742.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06万元,增长15.58%,主要是因为新增绿地养护。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71.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0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7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85万元,占37.69%;项目支出231.23万元,占62.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1.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03万元,增长15.58%,主要是因为新增绿地养护。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1.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0.03万元,增长15.58%,主要是因为新增绿地养护。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1.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1.08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2.2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7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212(款)05(项)01。
年初预算为332.24万元,支出决算为37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绿地养护。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2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
公用经费19.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7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4.31 万元,增长28.87%。主要原因是:新增绿地养护。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52万元,主要用于干部人员参与上级培训产生费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生产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总结归纳本部门(单位)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围绕部门(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可以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归纳存在的问题;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洪江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系市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洪江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生产养护组。本单位编制人数7人,年末实有人数8人。本单位退休人数10人。
主要职能职责:负责安江、黔城公共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对单位、庭院绿化建设进行指导、监督。建设项目配套绿化验收备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中心本年度收入合计371.0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71.0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本年度支出合计371.0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7.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2万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控制在年初预算内,三公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预算共有1个项目,合计231.23万元。为黔城城区园林绿化养护。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城管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很好地履行了职能职责,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工作,根据洪江市总体规划要求,结合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逐步建设了一批中、小型城市公共绿地,如人工湖滨江路段风光带、滨江花坛、国寿花坛、防洪堤小游园、雪峰大道绿化带、行政中心前广场、行政中心后山公园、开元大道五溪画廊景观轴、昌龄桥头绿地、古城内绿地、铁路桥头绿地、中正门广场绿地。
三、绩效自评结果
经过绩效评价组综合评价:得分 88 分,等级为“良”。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专业化有待加强。因本单位专业人员较少,所以专业性方面做的有所欠缺,这一点要加强。
2、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提高,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年中追加较多,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较大。
3、资产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对有国资产的管理,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累监管,重使用、轻绩效”问题,对一些超过使用年限或者损坏的资产未能及时申报和处置,导致账实不一致。二是对各项往来账清理、清查不够及时。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专业化培训,使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专业性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2、加强法规、制度学习,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基建财务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切实提高部门收支管理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3、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中心“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