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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0-07-20 16:12 信息来源: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怀化市及洪江市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给排水、污水处理、户外广告、城市照明、垃圾处置、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等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考核监督与绩效评价。

3、负责城市主次干道和区域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定额和行业规范。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处置审批和管理以及垃圾处理场的管理。

4、负责移交给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的市政公用设施、市政道路、路灯照明、城市桥涵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建成区市政基础设施的一般性改造和扩建工作。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包括人行道)及公共场所因需要的临时占用、挖掘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地下管网设施的监管工作,参与编制城区市政工程设施规划、计划和市政工程、路灯照明等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接收工作。

5、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公园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雕塑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规划区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具体承办古树名木的移植审批工作。负责城区绿线绿章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植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

6、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给排水、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倾倒、运输、消纳、处置审批和管理工作。

9、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土地上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构)筑物的查处工作。

10、负责编制城市市政维护管理方面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和申报工作。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检查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依据界定的职能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各项规费及有关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

11、负责本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其职权如下:

(1)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城市公共区域的噪声污染、道路扬尘污染、露天烧烤、焚烧秸秆落叶、燃放烟花爆竹残屑污染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人行道和公共场地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执行执照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对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未进入政府指定地点销售的行政处罚权;对户外广告设置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向城市河道和其他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等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部门预算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法制股、公用事业股、人事财务股、智慧城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执法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88.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1.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3.5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要求,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88.48万元,其中,主要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88.4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3.5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要求,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788.4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764.4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专项执法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执法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6.5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6.37万元,下降8.74%,主要因为根据要求,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经费。

(二)“三公”经费

     2020年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9年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我单位整体支出788.4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24万元,其中城管执法工作经费764.48万元,执法专项经费24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2020年,本部门拟新增资产具体为: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0年本部门无会议费预算。

2、2020年本部门无培训费预算。

3、2020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_(513001)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