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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4-01-25 10:00 信息来源: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要点

中共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4年1月25日)

一、党建工作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党的领导是队伍建设的“主心骨”,城管局党组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加强城管执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的首要任务。一是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先后组织理论学习12次,累计学习60余篇文章,交流研讨12次,领导班子综合能力得到提升。二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学习教育,成立立专班,坚持全员参与,组织集中学习交流12次,423余人次干部职工参与培训学习。三是强化理论武装。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在“学、思、践、行”上下功夫。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课”60余次,各党支部集中学习12次,召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会1次、专题研讨会1次,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微党课”12场,开展观看《榜样7》等视频活动12场。

(二)加强党组织建设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和各类组织生活等党建“规定动作”,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二是加强党建引领作用发挥,推深做实“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开展洪江市“五溪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以“五溪先锋”党员志愿服务“城市管理总队”为平台组织局属4个支部对接联帮牛头湾社区,坚持每月召开1次联席协商会议,不断加强联帮小区党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和基层治理工作,支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质量得到新突破。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基层党组织质量提升行动。获评洪江市市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洪江市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洪江市机关工委优秀共产党员1人。是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健全决策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2023年通过我局向上级部门的积极推荐,环卫所长易声武同志荣获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同年我局二级机构市环境卫生管理所被湖南省城乡建设行业协会评为2023年度环卫工作先进集体。

(三)加强政治思想建设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着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始终秉承“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工作理念,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加强城管党员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各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定期排查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加强对单位的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和管理。 局党组坚持每季度研讨1次整治“两违”拆除、流动摊贩管理(涉少数民族)等专项工作意识形态风险、每半年研判1次意识形态工作,排查、化解存在的舆情风险,2023年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舆情。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和未巡先改工作,按要求填写上报34份《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问题自查表》、112份《洪江市“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整治个人自查自纠问题清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2次反腐警示教育片《忠诚与背叛》;观看《家风不正遗祸患  清廉传家惠久远——领导干部家风不正典型案例警示录》1次,组织开展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职工家属集体廉政座谈会1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6次学习通报精神,开展清廉微课堂党日活动8次。

二、城管执法工作

(一)市容市貌秩序持续改善。一是广泛宣传引导。自2023年1月以来发放城市管理执法类宣传单页9000余份,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宣传11次。截至目前,我局先后在《中国网》《人民网》《时刻新闻》《新湖南》《华声在线》《红网时刻》《学习强国》等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新闻报道14篇,在洪江市新闻网发表新闻报道27篇,及时向社会通报城市管理成果,让市民进一步的了解城管、理解城管、参与城管。二是整治违规经营。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劝离流动摊贩7959人次,清理占道经营3761人次、乱搭乱建194处、乱摆乱放1830处、乱贴乱画2496处、乱扔乱倒374起、清理落地灯箱、广告牌1318余块、拆除破损招牌35处、条幅459条,清理“牛皮癣”4480处。三是治理乱停乱放。今年以来,处罚占道停车163辆次,劝导、警告占道停车1727辆次。四是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确保师生出行安全,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80余人次,执法车辆140余车次,整治流动摊点220处,规范了30个摊点。五是参加双溪老市场拆迁以及209国道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常态化开展铁路沿线两侧高大烟囱、采用轻型材料搭建的建(构)筑物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六是加强安江城区市容市貌管理。规范占道经营、劝导流动摊贩25630余起,占道处罚141次,清理牛皮癣2670余次,拆除乱搭乱建25处,劝离违停车辆630余台,处理违停车辆286台,处理投诉110起,加强城区渣土管理,立案查处22起,清理道路街坡20余处,规范门头招牌13处,查处违法广告2起,门店更换招牌占道施工处罚5起,基建占到审批8起。七是规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行为。印制《通告》等宣传单3000多份,今年以来,成功劝阻燃放烟花爆竹21起,即时制止、教育、清扫46起,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联合督导检查44次。

(二)行政执法富有成效。一是违建管控。今年以来共排查发现11起违法建设行为,通过口头警告已现场整改、停止施工的9起,拆除209国道株山涵管厂违搭违建2起,建筑面积245余平方米。二是查处案件。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56件(其中燃气执法5件、渣土扬尘26件、两违3件、广告1件、市政执法2件、住建领域执法15件、园林执法4件),简易程序165件,非税入库366.8万元。三是行政审批。共受理办结行政审批事项70件,涉及金额共计330885.25元。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38件,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13件,户外广告5件,门店招牌备案4件,移植城市树木花草审批 1件,城市照明设施设计审查 1件,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 6件,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1件,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1件,不予许可办结6件,申请人撤销2件,准予许可办结 62件,实现办理事项“零超时”,按期办结率达到100%。

(三)群众合理诉求妥善解决。认真开展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受理、处理信访和投诉,处理信访件24起,2023年没有积压信访件,满意率100%。今年以来受理市长热线投诉件181起、舆情处理件33起,办结率为100%。

三、安全生产(消防)工作

(一)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对水、电、气、车、灯、广告等设备设施运行、使用可能存在的安全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按一单四制要求立即整改。二是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演练。三是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全市人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3800余份。

(二)切实抓好城市运行安全生产工作。强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排水防洪设施维护、市政设施维护、环卫及生活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城市公园及市民广场设施、户外广告、玻璃幕墙等城市运行生产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累计督导检查168余次,检查单位1000余家,督导问题800余处。特别是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后迅速行动,联合相关单位开展燃气经营企业、餐饮场所等居民用户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立案查处5起燃气违法案件,共计处罚17万余元)。推进隐患治理。开展城区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处罚占道停车163辆次,劝导、警告占道停车1727辆次。巡查城市桥梁36次,发现隐患10条,均已经整改到位。维修更换破损井盖246余个、监管其他单位更换破损窨井盖42余个更换雨水井盖45余个,维修破损人行道板3935余平方米,安装挡车球127个、挡车杆5余根、挡车柱141余根。排查线路安全隐患故障3500余米,处理线路故障781余处;排查户外广告安全隐患140余处;排查建筑工地安全隐患1341余处;排查城市交通设施安全隐患3起。

四、市政维护工作

加强城市道路日常巡查工作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修复,今年以来城市桥梁巡查36次,发现隐患10条,均已经整改到位。维修更换破损井盖296余个,监管其他单位更换破损窨井盖50余个,维修破损人行道板8899余平方米,安装挡车球127个、挡车杆32余根、挡车柱237余根,新增4个雨篦以便排水,维修更换破损井盖474余个、监管其他单位更换破损窨井盖42余个更换雨水井盖45余个,维修破损人行道板3935余平方米,安装挡车球127个、挡车杆5余根、挡车柱141余根,新增2个雨篦以便排水,解决了常年积水问题,为市民安全出行提供方便、改善了交通环境。2023年6月,全面接管安江城区市政、路灯、园林绿化工作。路灯维修123盏,花枝修剪6295株,隆平大道树枝修剪2876棵,城区绿化除草164938平方米。安维修麻石板827.61平方米、透水砖369.5平方米、盲道板10平方米。维修沥青路面568.91平方米。维修更换移动井盖3个、雨水井盖58个污水井19个。安装挡车球359个。

五、园林绿化工作

扎实推进园林绿化工作,一是圆满完成黔城、安江74.4万平方米,11822株行道树的公共园林绿化养护任务,年初完成了黔城行道树及公共绿化带树木新栽补植工作,共栽植行道树 240株、灌木球类37株、绿化小苗22.7万株。9月份,完成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开展了现场调查,填写了调查记录表,上传到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信息系统中,并审核通过。10月,对城区2043株泥土裸露的行道树树池进行了铺植草坪2270平方米。11月对主次干道人行道的花坛缺损的苗木进行了补栽,共补栽红檵木、杜鹃、红叶石楠、金森女贞等小苗6.8万株。二是8月份圆满完成了省级园林城市复审工作,保住了省级园林城市这个金字招牌。三是申报建成了怀化市级园林小区1个。四是5月9日和林业局的工作人员一起调查黔城城区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情况,对21株古树名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制作悬挂保护牌。

六、路灯管理工作

2023年度维修更换黔城及安江城区大街小巷路灯500余盏,庭院灯255个,处理路灯线路故障565处,接线点接线308处,线路故障查找6500米,处理路灯故障接线点14杆;安装经纬时控开关59台,4G遥控报警器5台,4G遥控智能开关210台,交流接触器68台,2P空气开关6台,塑壳断路器11台;拆除配电箱内设施3套,重新安装配电箱内设施8套,路灯控制箱智能改造63套,路灯杆内线路改造1704杆,地下电缆线路改造95处;安装中国结装饰灯831套,更换壶字装饰灯49套,更换壶字驱动器80个;挖沟破道450米,埋线管732米,更换或穿管护套线8145米,更换地下电缆线1583米,恢复路面173米;拆除麦穗装饰灯109套;加固壶字灯358套,加固中国结灯65套;重新安装路灯杆7杆套;路灯杆编号1131杆,协助中队拆除墙体广告4785平方,帮助托口镇维修路灯和拆除灯笼;帮助塘湾镇安装太阳能路灯;帮助我局乡村振兴联系点湾溪乡两个村维修安装太阳能路灯。2023年2月中旬至6月,黔城城区路段实施了路灯节能改造,每月能为财政节约5万余元电费。

七、环卫工作

环卫实行分段管理考核制度,每天对责任路段进行不定时巡查,确保定时洒水降尘,果皮箱,公厕管理无异味,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留死角。同时安排人员分班分组轮流下乡,对凯天保洁公司的清运工作进行督促和监察,同时结合实际情况,要求清运点布置合理,保证做到垃圾入桶、入箱,桶、箱及时归回清运点,并对桶、箱进行清洁,保持美观。2023年共清运生活垃圾约73901.9吨、黔城城区餐厨垃圾1165.9吨、安江城区餐厨垃圾1220.06吨。  

八、垃圾分类工作

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出台了《洪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洪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洪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奖惩制度》等一系列方案文件和运行保障制度。2023年投入垃圾分类经费130.2万元,明确了以玉皇阁社区为垃圾分类样板区、其它4个社区为垃圾推广区的垃圾分类工作模式,全面实施“撤桶并点”,科学设置分类投放点(垃圾分类亭)82个、分类厢房1个,黔城城区基本实现了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九、固投及重点项目工作

1.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全年1-12月已经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6443万元;

2.洪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系统建设工程已于2023年9月发行了2000万的专项债,现我局已经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现在正在推进项目用地审批。

十、乡村振兴工作

我局帮扶村是湾溪乡堙上村和古峰山村,2022年10月份,安排了5名队员驻村。一是加大对村里基础设施和产业的支持,投入二万余元对村里的路灯、垃圾箱进行维护和更换,二是加大产业帮扶力度,发动干部职工并联系超市老板、公司等对村里的辣椒、黄桃、西瓜产业共销售2万余斤。今年,我局对帮扶村每村再支持两万元,用于完善村里基础设施。三是传递爱心,树正能量。2023年4月,古峰山村一村民失火。我局发动干部职工捐款六千余元并协调保险公司、民政及时落实相关政策。通过我们的努力,洪江市新闻媒体对我局帮扶的堙上村在产业发展上进行了专题报道。

十一、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2023年重点加强对渣土扬尘、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餐饮油烟等的巡查和监督力度,今年以来共巡查440余次,依法查处渣土运输车辆不覆盖、沿路撒漏、违规倾倒行为18台次,查处露天焚烧生活垃圾15起、取缔露天烧烤3起、责令整改餐饮油烟污染33起、发现燃放烟花爆竹67起,成功劝阻不放烟花爆竹21起,即时制止、教育、清扫46起,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联合督导检查44次。

开展相思湖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在黔城城区开展餐饮酒店除油隔渣设施和洗车行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整治,共计排查396家,其中餐饮酒店排查375家,洗车行21家。在9月份中上旬,相关单位相互配合开展“回头看”,10月份重点对59家行政、企事业单位督查整改,经过更换老化设备和定期清洁保养,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目前黔城城区59家行政、企事业单位经过更换老化设备和定期清洁保养,80%以上达到了排放要求。截至11月除油隔渣设备整改更新由整治前的5%提高到50%以上。二是加强相思湖公园保洁,增加保洁力量,重新建立了考核机制和奖惩制度,相思湖公园包括水域环境卫生明显好转。三是在相思湖上游完善了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到目前为止黔阳路锯木厂后小溪垃圾隔栅已建成使用,拦渣效果很好;在白泥冲涵洞上游增加1个勾臂箱,自7月投入使用以来,附近溪流内的垃圾明显减少。同时相思湖湿地公园溪流建设的3处垃圾隔栅已纳入了湿地公园建设设计方案。配合市政协开展“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

十二、落实怀化市绩效指标情况

经与怀化市城管执法局对接,怀市本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站2023年10月28日建成点火,预计2023年12月底正式运营。怀化市本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站建成点火前,此项考核不扣分。正式运营后,按怀化考核细则完成,确保不扣分。

十三、其他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建设(综治)、禁毒工作,完成检察建议3起检察建议磋商1起。二是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市、文明城市工作、森林城市工作。三是认真开展人大评议工作,接受人大评议。2023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8件,办理率、满意率均为100%。配合市政协开展“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2023年,办理政协委员微建议21件 、提案3件,办理率、满意率均为100%。四是认真开展统战、共青团、妇联工作,积极发挥工会优势和作用,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认真落实双联工作。开展结对帮扶,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积极参加公益捐款活动,2023年以来全局捐款23100元。积极开展科普活动,共印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五是积极创建国家节约型机关,2023年9月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授予节约型机关。

二、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继续以党建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市为抓手,发扬“绣花”精神,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黔城、安江的城市管理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党建工作。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党的理论武装头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开展洪江市“五溪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性修养和担当意识,立足本职,扎实工作,打造人民满意城管。

(二)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强化廉政建设。坚持“两个责任”不放松,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严明“六项纪律”,坚决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

(三)强化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加强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

(四)狠抓常态化管理。加大“三占”、违法建设、广告宣传、渣土巡查、污染防治、室外烧烤、噪音扰民治理,常态化做好市容秩序管理工作。

(五)全力提升黔城、安江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抓好城乡生活垃圾监管工作,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二是加强黔城、安江园林绿化养护,促进园林绿化管护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努力提升黔城、安江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建设管理水平,确保亮灯率。四是抓好市政设施进行常态化维护,保持城市道路无缺损、无沉陷,人行步道铺砌平整、无松动、无破损、无井盖缺失。

(六)进一步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一是加大对渣土扬尘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加强餐饮油烟管控、污水管理执法、露天焚烧行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

(七)加大对道路、城市桥梁、城市供水、市政管网、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市政工程、城市广告等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的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城市安全运行,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八)加大乡村振兴帮扶力度,及时完成乡村振兴局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九)继续做好生活垃圾转运至怀化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发电工作。建成洪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系统建设工程黔城转运站,推进安江转运站建设工作。启动黔城、安江两个生活垃圾填埋场闭库程序,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积极包装项目,争取融资,督促协调国投做好黔城、安江两座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工作。

(十)全力推动其他工作取得新成效,统筹抓好综治(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禁毒、检察建议;绩效管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统战、工青妇;食品药品安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健康教育促进与控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以及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