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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5-12-15 10:51 信息来源: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反馈问题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固,“等靠”思想还存在。按照怀化市工作部署,2025年全市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应不低于60%。督察发现,2023年全市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仅为20.3%,与既定目标有较大差距。

整改目标

加强体系建设和项目建设,到2025年底,洪江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逐步提升。

整改措施

1.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湘建村〔2022〕180号)要求,逐步推进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完善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制度。

2.按照《湖南省“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湘建城〔2022〕71号)要求,加强生活垃圾区域统筹焚烧处理工作,到2025年底,洪江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以上。

整改完成情况

通过实施洪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系统建设工程项目,配备了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完善了生活垃圾转运设施。截取2025年11月洪江市生活垃圾产生、收集、焚烧发电情况,全市共产生收集其它生活垃圾5037.46吨、厨余垃圾233.5吨,转运至芷江焚烧发电厂4174.96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233.5吨。经计算洪江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已达到67.79%,成功完成65% 的目标任务。

验收销号意见

达到销号条件,建议销号                         

拟销号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意见反馈渠道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7732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