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文件通知

洪江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5-04-08 15:26 信息来源: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反馈问题

露天焚烧屡禁不止。城管部门对垃圾露天焚烧的监管依然存在不足。

整改目标

加强禁止露天焚烧宣传、巡查,严格管控垃圾、秸秆露天焚烧,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整改措施

1.加强禁止露天焚烧宣传。加大禁止垃圾、秸秆露天焚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露天焚烧法治意识。

2.加大露天垃圾监管力度。取消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开展大扫除,清理城市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

3.常态化开展禁止露天焚烧巡查。加大巡查力度,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常态化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依法处置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行为。

整改完成情况

1、加强禁止垃圾露天焚烧的宣传力度,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

2、开展城区垃圾清理专项行动40余次,消除城市卫生死角300余处,新增生活垃圾清运设备20台,更新生活垃圾收集桶3700个,取消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16个。落实清运制度,及时清理生活垃圾,洪江市黔城城区清运生活垃圾2.19万吨,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3、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对辖区内焚烧垃圾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共出动人员85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60余次。发现问题6起,督促整改6起问题。结合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期间组织开展宣传劝阻,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元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的方案》,开展整治行动,发现问题20起,督促整改、劝阻20起。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劝离。通过整改,我市2024年全年空气优良率达98.6%,同比上升1.1%。全年有效监测天数366天,优良天数361天。全年优良率全省排名13,全市排名6,PM2.5均值26μg/m3,同比下降10.3%。空气质量较去年有所改善,环境质量明显变好。

验收销号意见

达到销号条件的,建议销号。

拟何时销号

2025年4月15日

意见反馈渠道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7732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