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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洪城执批字〔2024〕22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5 11:56 信息来源: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许可证号

行政许可项目

行政许可内容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和许可期限

行政许可决定对象

行政许可执法结论

洪城执批字 2024〕22号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同意湖南鸿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外运土方约500方

运输路线:

翼龙驾校—铁坑

收费1000元。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2024年 10月11日

行政许可期限:

有效期自 2024-10-11

有效期至 2024-10-13

湖南鸿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准予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