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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洪江市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2 09:39 信息来源:洪江市应急管理局

目录

第一部分 洪江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洪江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一般及以上(含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与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洪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市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及怀化市下达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6)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省、怀化市、洪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19)承担组织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检查安全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工作。

(2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市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22)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市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一般以上(含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应对一般以上(含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与市发展和改革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如下:

市应急局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负责按权限提出中央、省、怀化市下达和市级救灾物资的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怀化市下达和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机构情况

机构改革后,本单位设11个股室。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三)人员情况

本单位年初编制人数52人,实有人数49人,退休人员18人。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洪江市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科技和信息化股)、人事股(教育训练和培训监督考核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火灾防治管理股、防汛抗旱股、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规划财务股)、政工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洪江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390.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36.41万元,增长44.52%,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的增长、上级专项资金的增加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390.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0.3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39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6.47万元,占35.41%;项目支出1543.89万元,占64.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90.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36.41万元,增长44.52%,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的增长、上级专项资金的增加。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90.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36.41万元,增长44.52%,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的增长、上级专项资金的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90.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36.41万元,增长44.52%,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的增长、上级专项资金的增加,相应的支出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90.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26万元,占3.86%;卫生健康(类)支出28.99万元,占1.21%;住房保障(类)支出48.91万元,占2.0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218.2万元,占92.80%;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占0.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1.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9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4.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4.20万元,支出决算为6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长导致缴费基数的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7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单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93万元,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长导致缴费基数的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14万元,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核算口径存在差异。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4.11万元,支出决算为2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核算口径存在差异。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8.15万元,支出决算为4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存基数的调整。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63.21万元,支出决算为67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的工作任务比年初预期的要繁重,导致运行经费的增长。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93万元,支出决算为17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核算口径存在差异。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5.8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了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自然灾害补助资金。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自然灾害补助资金。

12.科技条件专项(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防灾减灾科技进校园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6.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3.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4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4.47万元、津贴补贴132.31万元、奖金34.9万元、伙食补助费7.73万元、绩效工资76.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66.4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1.7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4.13万元、住房公积金48.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12万元。

公用经费182.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56%,主要包括办公费10.05万元、印刷费19.06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4.75万元、邮电费11.34万元、差旅费21.32万元、维修(护)费0.91万元、租赁费0.56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81万元、公务接待费7.02万元、劳务费8.69万元、工会经费25.26万元、福利费1.05万元、其他交通费45.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6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15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36万元,支出决算为7.02万元,完成预算的83.97%;与上年相比减少0.56万元,降低7.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项检查、考核较上年减少,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36万元,支出决算为7.02万元,完成预算的83.97%;与上年相比减少0.56万元,降低7.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规定。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101个、来宾662人次,主要是上级部门督查检查、基层单位工作交流等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9.03万元,增长76.33%。主要原因是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比年初预期的多,导致运行费用的增长。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81万元,用于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与执法监督培训,人数120人,内容为安全监管执法与执法监督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5.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2.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5.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四轮消防摩托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1个,共涉及资金1543.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1个1543.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组织对所属单位2024年度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三是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0个新增重大政策和0个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共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2403.26万元,执行数2390.36万元,完成预算的99.46%,绩效自评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经济性分析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局按要求规范操作,总体控制得当,实行先预算、再拨经费、然后开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效率性分析

一是根据怀化市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工作考核细则,市安委办牵头共组织召开各级会议51次,其中市委常委会1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4次、市安委会全会4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守底行动和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实行书记、市长“双主任”制,各分管副市长担任安委会副主任,明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由乡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守底行动为依托,加强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任务、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市级领导组织检查组220个,组织督导检查人员475人,督导检查单位320家。聘请2名建筑施工领域专家组成隐患排查组对安江农耕文化旅游区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每月2次,每次2天的专家排查行动。聘请专家对全市工贸、危化、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全覆盖的专家诊查。共计排查隐患244条,其中一般事故隐患236条,重大事故隐患8条,均已进行交办并跟踪督促整改。

3.有效性分析

我市现共有持《采矿许可证》矿山企业13家,都已到期,已全部停产。尾矿库3座,全部停用。积极推进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安装,督促隆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安装;督促冠源矿业有限公司完成了白岩垄金矿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维护。联合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打非治违”巡查2000余人次,制止非法采矿苗头4起、乱采滥挖5起,排查安全隐患10处,查扣挖机2台、球磨机1台、氧化矿石106袋,遣散非法采金务工人员3人。

烟花爆竹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常态化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等单位组成检查组,对“清明”烟花爆竹销售旺季进行了执法检查。4月2日、3日在安江、黔城镇发现两起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现场暂扣烟花爆竹120余件,并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2024年1月至12月,烟花爆竹领域开展执法110余次,检查单位291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36处(其中一般隐患4起、重大隐患2起,已整改销号),立案调查30起,经济处罚4.98万元,收缴烟花爆竹产品828件,行政拘留6人。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为契机,在安江和黔城城区广场利用发传单和警钟长鸣的事故案例向市民群众宣传如何正确选购烟花爆竹合法产品、如何正确燃放及事故发生后的处置办法。

危险化学品领域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今年来共检查危化企业128家次,查出问题隐患52条,已整改问题隐患52条,隐患整改率100%;对符合立案查处条件的违法行为坚决进行移交,全年共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移交案件线索共12起。二是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全市3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培训,并将标准上墙。全年上报重大事故隐患8个,全部按照“一单四制”要求整改销号。三是开展加油站安全设施“三同时”回头看。共查出4家加油站改造、升级时设计诊断未经专家评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已上报怀化市应急局进一步研究处理。

工贸行业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按照执法计划,对相关工贸企业实施执法检查,制作现场检查记录28份,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8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5份,立案调查8起,行政处罚8起,处罚金额1.81万元。二是从怀化市专家库中聘请工贸专家2名,对我市九家工贸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指导服务,查出重大隐患5个,一般隐患78个,已完成整改。三是组织协调我市十二家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工作,学习借鉴安全生产先进工作经验,进一步畅通企业交流沟通渠道,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能动性,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深化宣教培训,不断增强全民安全素养。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宣传月”“11·19全国消防宣传日”和商场、电子显示屏、赶集日、新闻网等多途径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全年度累计开展参观见学30余场次,开展安全讲座47场,受众5.3万余人,张贴海报8000余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3.9万余份。全年集中举办4期专题培训,各行业领域开展各类培训85场次,培训各类人员近1.2万人。

自然灾害防治、减灾救灾。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为1581.36万元,其中预警指挥项目105.96万元,基层防灾项目1475.4万元(主要是救援装备)。采购专业救援装备472台(套),其中,抗洪抢险装备1台(套),森林火灾扑救装备183台(套),水域救援装备34台(套),综合保障装备254台(套)。全年因自然灾害全市受灾人口61430人,已救助人数5608户,13171人,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救灾资297万元。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通过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应急整治、应急处置等举措险情隐患得到及时处置,减少了灾害损失,受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4.可持续性分析

首先强化应急值守,加强对重大活动、重要时节的管控。在重点时节和敏感时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值班值守职责。向怀化市应急局、市委办和市政府办报告应急值守工作情况,做到任务到岗、管理到位。采取由公开招聘的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队15人每班2人轮流24小时值班,并配套执行“1+3”和“1+3+N”应急值班值守模式。针对“6.23-7.2”强降雨过程暴露的短板和弱项,我市在安江镇新设应急指挥中心1个,将水利、水文、气象、自然资源等监测设施并入应急指挥系统。

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存在偏差;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指标对比情况看,2024年决算支出总额超出全年预算指标1578.81万元,超预算194.54%,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6.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对照工作要点,补齐工作短板,抓好工作推进,扛牢安全责任,竭力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是部门评价结果。0项目全年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部门评价得分0分,评价等级为“0”。二是事前绩效评估结果。2024年度对0个重大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其中,0个项目评估通过,涉及资金0万元,0个项目评估不通过,涉及资金0万元。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2025年预算将优先保障重点领域投入:根据绩效自评中“有效性分析”部分凸显的工作成效(如隐患排查、打非治违、宣教培训、应急能力提升等),这些已证明能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和安全效益的重点领域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防灾减灾救灾等核心工作的资金需求。

固化高效支出模式:鉴于2024年预算执行率达到99.46%,且通过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举措实现了经济性目标,2025年将继续坚持和优化此支出结构。进一步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将节约出的资金用于补充业务薄弱环节或新增重点工作。

倾斜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根据“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成效(如采购专业救援装备有效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2025年优先安排本级配套资金,确保向基层应急装备配备、应急指挥系统升级维护等提升长效应急能力的方面倾斜,巩固可持续性成果。

强化全过程绩效监控:将2024年绩效管理经验融入2025年资金管理全过程。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管理闭环。对重大项目资金,如后续的应急能力建设资金,实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支出与绩效目标紧密挂钩。

规范专项资金管理:针对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将制定或完善内部管理细则,明确资金拨付、使用、核算和报告流程,确保专项资金合规、高效使用,并及时体现其绩效成果。

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结合2024年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修订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各类资金的绩效目标设定、运行监控和评价应用要求,将绩效管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健全应急值守与物资管理制度:基于“可持续性分析”中强化应急值守和应急能力建设的成功实践,将进一步完善《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规范》和《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推动应急管理的规范化、长效化,确保已投入的资产持续发挥最大效益。

通过上述应用,我局致力于将绩效评价结果从“事后总结”切实转变为“事前引导”和“事中调控”的管理工具,推动部门财务管理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从而更有效地服务我市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2024年度洪江市应急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人员构成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科技和信息化股)、人事股(教育训练和培训监督考核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火灾防治管理股、防汛抗旱股、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规划财务股)、政工室。

本单位年初编制人数54人,年末实有人数49人,退休人员18人。

2.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洪江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一般及以上(含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与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洪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市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及怀化市下达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6)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省、怀化市、洪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19)承担组织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检查安全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工作。

(2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市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部门(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包括本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其他项目支出(除本级专项资金以外)绩效目标。

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固提升我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构建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力争全年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压实各乡镇和部门防汛抗旱责任,提高全市防汛能力;指导协调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等工作,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防灾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加强救援队伍建设。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应急管理、安全监管经费:对全市范围内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通过监管执法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总体提升我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指导、督导全市20个乡镇及市直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协调和督促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标准体系。

其他专项经费:承担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保障救援队伍日常正常运转,参与日常训练、应急值班值守及应急演练,处置森林火灾等应急突发事件;保持48台卫星电话全年通信畅通。

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一、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救助受灾群众2552户,覆盖人口数6128人,已救助人数6128人;二、生活救助1368户2977人,发放房屋维修救助35户;三、低温雪雨冰冻灾害受灾群众救助1688户,覆盖人口数4066人,已救助4066人;四、配备防汛抗旱设备及物资消耗。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0.36万元,支出合计239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6.47万元,项目支出1543.8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决算数846.47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人员经费663.9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82.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50万元,资本性支出7.1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资金1543.89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1372.89万元,市级专项资金171万元。

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如下:

1.应急管理、安全监管经费4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宣传、聘请专家执法、事故调查、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

2.防汛抗旱专项工作经费32.8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汛抗旱设备及消耗物资等方面。

3.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专项经费90.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

4.防灾减灾科普下乡补助资金2万元,主要用于防灾减灾科普进校园宣传。

5.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61.38万元,主要用于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协同调度终端);应急指挥中心设备改造LED小间距拼接屏、高清混合主机(16*16)、HDMI输入卡、HDMI输出卡、可视化管理软件、主扩功放、主扩音箱、辅助功放、辅扩音箱、音频处理器16*16、时序电源器、全数字会议系统主机、反馈抑制器、发言单元(主席单元)、发言单元(代表单元)、无线手持会议话筒、4K超高清彩色摄像机、摄像机专用三脚架、2K高清彩色摄像机、中央控制主机、千兆路由器、无线控制平板、控制台席操作电脑、20kVA UPS不间断电源系统、接入交换机;通信装备(北斗终端、卫星电话终端),采购20套海能达PDC680 370MHz多模融合终端。

6.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资金1034.5万元,采购100台应急电源、22台高压接力消防水泵、11套水域救援套装、20艘救援舟艇、40把油锯、1辆小型排水抢险车、16台森林水罐消防车、2辆森林火灾扑救特种车辆、2台高压接力水泵、2台重型水泵、1辆救援运兵车、61套防护用具、2艘救援船艇、1套水陆两用破拆工具组、2台救援无人机、150台通信指挥设备。

7.省级低温雨雪冰冻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受灾人员生活补助、转移避险、除冰除雪、交通保畅、巡查处险、应急救援等防范应对工作。

8.中央自然灾害受灾群众救助资金89万元,主要用于统筹用于2024年因自然灾害造成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房屋受损需维修的生活补助。

9.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11万元,主要统筹用于2024年因自然灾害造成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10.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5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失联人员搜救,防范二次灾害采取的应急调查与监测预警、灾害成因调查分析,灾害体应急治理,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风险应急处置,周边和类似地区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排查及时排查出隐患采取的监测预警、排危除险和应急准备等措施,救灾现场及救灾通道交通保障、救援队伍后勤和通讯保障等。

11.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洪涝灾害)1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设备及消耗物资的补充。

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对专项工作经费的安排原则、支持范围和使用进行了规范,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等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无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按照市财政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经济性分析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局按要求规范操作,总体控制得当,实行先预算、再拨经费、然后开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如:“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7.01万元,上年7.58万元,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数0辆,2024年公车运行费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7.01万元,上年7.58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下降了0.57万元,主要是各项检查、考核较上年减少,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                          

 2.效率性分析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减灾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年紧紧以“三坚决两确保”为目标,以“八大行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守底行动为抓手,平稳有序地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根据怀化市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工作考核细则,市安委办牵头共组织召开各级会议51次,其中市委常委会1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4次、市安委会全会4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守底行动和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实行书记、市长“双主任”制,各分管副市长担任安委会副主任,明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由乡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守底行动为依托,加强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任务、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市级领导组织督导检查组220个,组织督导检查人员475人,督导检查单位320家。聘请2名建筑施工领域专家组成隐患排查组对安江农耕文化旅游区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每月2次,每次2天的专家排查行动。聘请专家对全市工贸、危化、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全覆盖的专家诊查。共计排查隐患244条,其中一般事故隐患236条,重大事故隐患8条,均已进行交办并跟踪督促整改。

3.有效性分析

(1)我市现共有持《采矿许可证》矿山企业13家,都已到期,已全部停产。尾矿库3座,全部停用。积极推进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安装,督促隆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安装;督促冠源矿业有限公司完成了白岩垄金矿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维护。联合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打非治违”巡查2000余人次,制止非法采矿苗头4起、乱采滥挖5起,排查安全隐患10处,查扣挖机2台、球磨机1台、氧化矿石106袋,遣散非法采金务工人员3人。

(2)烟花爆竹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常态化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等单位组成检查组,对“清明”烟花爆竹销售旺季进行了执法检查。4月2日、3日在安江、黔城镇发现两起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现场暂扣烟花爆竹120余件,并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2024年1月至12月,烟花爆竹领域开展执法110余次,检查单位291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36处(其中一般隐患4起、重大隐患2起,已整改销号),立案调查30起,经济处罚4.98万元,收缴烟花爆竹产品828件,行政拘留6人。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为契机,在安江和黔城城区广场利用发传单和警钟长鸣的事故案例向市民群众宣传如何正确选购烟花爆竹合法产品、如何正确燃放及事故发生后的处置办法。

(3)危险化学品领域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今年来共检查危化企业128家次,查出问题隐患52条,已整改问题隐患52条,隐患整改率100%;对符合立案查处条件的违法行为坚决进行移交,全年共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移交案件线索共12起。二是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全市3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培训,并将标准上墙。全年上报重大事故隐患8个,全部按照“一单四制”要求整改销号。三是开展加油站安全设施“三同时”回头看。共查出4家加油站改造、升级时设计诊断未经专家评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已上报怀化市应急局进一步研究处理。

(4)工贸行业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按照执法计划,对相关工贸企业实施执法检查,制作现场检查记录28份,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8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5份,立案调查8起,行政处罚8起,处罚金额1.81万元。二是从怀化市专家库中聘请工贸专家2名,对我市九家工贸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指导服务,查出重大隐患5个,一般隐患78个,已完成整改。三是组织协调我市十二家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工作,学习借鉴安全生产先进工作经验,进一步畅通企业交流沟通渠道,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能动性,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5)深化宣教培训,不断增强全民安全素养。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宣传月”“11.19消防宣传日”和商场、电子显示屏、赶集日、新闻网等多途径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全年度累计开展参观见学30余场次,开展安全讲座47场,受众5.3万余人,张贴海报8000余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3.9万余份。全年集中举办4期专题培训,各行业领域开展各类培训85场次,培训各类人员近1.2万人。

(6)自然灾害防治、减灾救灾。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为1581.36万元,其中预警指挥项目105.96万元,基层防灾项目1475.4万元(主要是救援装备)。采购专业救援装备472台(套),其中,抗洪抢险装备1台(套),森林火灾扑救装备183台(套),水域救援装备34台(套),综合保障装备254台(套)。全年因自然灾害全市受灾人口61430人,已救助人数5608户,13171人,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救灾资297万元。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通过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应急整治、应急处置等举措险情隐患得到及时处置,减少了灾害损失,受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4.可持续性分析。

首先强化应急值守,加强对重大活动、重要时节的管控。在重点时节和敏感时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值班值守职责。向怀化市应急局、市委办和市政府办报告应急值守工作情况,做到任务到岗、管理到位。采取由公开招聘的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队15人每班2人轮流24小时值班,配套执行“1+3”和“1+3+N”应急值班值守模式。针对“6.23-7.2”强降雨过程暴露的短板和弱项,我市在安江镇新设应急指挥中心1个,将水利、水文、气象、自然资源等监测设施并入应急指挥系统。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执行存在偏差;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指标对比情况看,2024年决算支出总额超出全年预算指标1578.81万元,超预算194.54%,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对照工作要点,补齐工作短板,抓好工作推进,扛牢安全责任,竭力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九、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本单位将在洪江市应急局官网上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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