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3 11:41 信息来源:洪江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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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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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洪江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推进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一般以上(含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洪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市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及怀化市下达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省、怀化市、洪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十九)承担组织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检查安全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市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
洪江市应急管理局作为部门预算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科技和信息化股)、人事股(教育训练和培训监督考核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救援协调和预算管理股(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火灾防治管理股、防汛抗旱股、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规划财务股)、政工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洪江市应急管理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应急管理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洪江市应急管理局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洪江市应急管理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防汛抗旱、安委会办公室运转、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2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6.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3.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基础绩效纳入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2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1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6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5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45.72万元,预备费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增加1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或增加)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3.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基础绩效纳入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826.1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766.1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6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打非治违、隐患治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安委会办公室运转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安委会办公室正常运转等方面;防汛抗旱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应急演练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89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减少8.89万元,下降8.5%,主要因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厉行节约的号召,压缩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洪江市应急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63%,主要因为是减少了公车运行费用,2023年我局车辆保障为租用公车办车辆。
(三)一般性支出预算
2023年洪江市应急管理局一般性支出预算87.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洪江市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2023年,本部门拟新增资产具体为: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按照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我单位整体支出826.1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涉及项目支出60万元,其中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30万元,安委会办公室运转经费10万元,防汛抗旱工作经费2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