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25 17:00 信息来源:洪江市应急管理局
目录
第一部分洪江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应急管理局
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洪江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一般以上(含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洪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市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及怀化市下达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6、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省、怀化市、洪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19、承担组织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检查安全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工作。
2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市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22、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市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一般以上(含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应对一般以上(含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②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③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④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⑤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⑵与市发展和改革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市应急局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负责按权限提出中央、省、怀化市下达和市级救灾物资的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②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怀化市下达和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机构情况
机构改革后,本单位设11个股室。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三)人员情况
本单位年初编制人数52人,实有人数50人,退休人员15人。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洪江市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科技和信息化股)、人事股(教育训练和培训监督考核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火灾防治管理股、防汛抗旱股、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规划财务股)、政工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洪江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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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01表 |
|||||
部门:洪江市应急管理局 |
|
|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
栏 次 |
|
1 |
栏 次 |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899.5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 |
0.24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
二、外交支出 |
15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
三、国防支出 |
16 |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7 |
|
|||||
五、事业收入 |
5 |
|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 |
52.95 |
|||||
六、经营收入 |
6 |
|
六、卫生健康支出 |
19 |
30.49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
七、住房保障支出 |
20 |
41.41 |
|||||
八、其他收入 |
8 |
|
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21 |
971.58 |
|||||
|
9 |
|
|
22 |
|
|||||
本年收入合计 |
10 |
899.5 |
本年支出合计 |
23 |
1096.67 |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11 |
|
结余分配 |
24 |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2 |
197.16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5 |
|
|||||
总计 |
13 |
1096.67 |
总计 |
26 |
1096.67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
收入决算表 |
||||||||||
|
|
|
|
|
|
|
|
|
公开02表 |
|
部门: |
洪江市应急管理局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899.5 |
899.5 |
|
|
|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6.26 |
46.26 |
|
|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46.26 |
46.26 |
|
|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6.26 |
46.26 |
|
|
|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30.49 |
30.49 |
|
|
|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0.49 |
30.49 |
|
|
|
|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30.49 |
30.49 |
|
|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1.97 |
31.97 |
|
|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1.97 |
31.97 |
|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1.97 |
31.97 |
|
|
|
|
|
||
224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790.78 |
790.78 |
|
|
|
|
|
||
22401 |
应急管理事务 |
650.78 |
650.78 |
|
|
|
|
|
||
2240101 |
行政运行 |
650.78 |
650.78 |
|
|
|
|
|
||
22407 |
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140 |
140 |
|
|
|
|
|
||
2240703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140 |
140 |
|
|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支出决算表 |
|||||||||
|
|
|
|
|
|
|
|
公开03表 |
|
部门: |
|
洪江市应急管理局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1096.67 |
906.43 |
190.24 |
|
|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0.24 |
|
0.24 |
|
|
|
||
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0.24 |
|
0.24 |
|
|
|
||
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0.24 |
|
0.24 |
|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2.95 |
52.95 |
|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52.95 |
52.95 |
|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2.95 |
52.95 |
|
|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30.49 |
30.49 |
|
|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0.49 |
30.49 |
|
|
|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30.49 |
30.49 |
|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1.41 |
41.41 |
|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1.41 |
41.41 |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1.41 |
41.41 |
|
|
|
|
||
224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971.58 |
781.58 |
190 |
|
|
|
||
22401 |
应急管理事务 |
781.58 |
781.58 |
|
|
|
|
||
2240101 |
行政运行 |
781.58 |
781.58 |
|
|
|
|
||
22407 |
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190 |
|
190 |
|
|
|
||
2240703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190 |
|
190 |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
|
|
|
|
|
|
|
|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
|
|
|
|
|
|
|
公开04表 |
||
部门:洪江市应急管理局 |
|
|
|
|
|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栏 次 |
|
1 |
栏 次 |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899.5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5 |
0.24 |
0.24 |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
二、外交支出 |
16 |
|
|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
三、国防支出 |
17 |
|
|
|
|
||
|
4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8 |
|
|
|
|
||
|
5 |
|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9 |
52.95 |
52.95 |
|
|
||
|
6 |
|
六、卫生健康支出 |
20 |
30.49 |
30.49 |
|
|
||
|
7 |
|
七、住房保障支出 |
21 |
41.41 |
41.41 |
|
|
||
|
8 |
|
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22 |
971.58 |
971.58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899.5 |
本年支出合计 |
23 |
1096.67 |
1096.67 |
|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0 |
197.16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4 |
|
|
|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1 |
197.16 |
|
25 |
|
|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2 |
|
|
26 |
|
|
|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13 |
|
|
27 |
|
|
|
|
||
总计 |
14 |
1096.67 |
总计 |
28 |
1096.67 |
1096.67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 洪江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05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1096.67 |
146.93 |
50.24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0.24 |
|
0.24 |
|
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0.24 |
|
0.24 |
|
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0.24 |
|
0.24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2.95 |
52.95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52.95 |
52.95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2.95 |
52.95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30.49 |
30.49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0.49 |
30.49 |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30.49 |
30.49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1.41 |
41.41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1.41 |
41.41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1.41 |
41.41 |
|
|
224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971.58 |
781.58 |
190 |
|
22401 |
应急管理事务 |
781.58 |
781.58 |
|
|
2240101 |
行政运行 |
781.58 |
781.58 |
|
|
22407 |
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190 |
|
190 |
|
2240703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190 |
|
19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部门:洪江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06表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658.07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28.42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86.55 |
30201 |
办公费 |
11.67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20.43 |
30202 |
印刷费 |
10.45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103 |
奖金 |
177.04 |
30203 |
咨询费 |
|
310 |
资本性支出 |
5.6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10.02 |
30204 |
手续费 |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7 |
绩效工资 |
|
30205 |
水费 |
0.3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5.6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52.95 |
30206 |
电费 |
9.66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
30207 |
邮电费 |
15.84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30.49 |
30208 |
取暖费 |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4.97 |
30211 |
差旅费 |
36.91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61.5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14 |
医疗费 |
|
30213 |
维修(护)费 |
2.82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4.12 |
30214 |
租赁费 |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4.34 |
30215 |
会议费 |
1.31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301 |
离休费 |
|
30216 |
培训费 |
4.91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302 |
退休费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7.32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03 |
退职(役)费 |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304 |
抚恤金 |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305 |
生活补助 |
8.68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6 |
救济费 |
|
30226 |
劳务费 |
9.73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
39906 |
赠与 |
|
30308 |
助学金 |
|
30228 |
工会经费 |
36.11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0309 |
奖励金 |
|
30229 |
福利费 |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1.28 |
39999 |
其他支出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39.22 |
|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66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
|
|
|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9 |
|
|
|
人员经费合计 |
672.41 |
公用经费合计 |
234.03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洪江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07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24.44 |
|
13.5 |
|
13.5 |
10.94 |
18.6 |
|
11.28 |
|
11.28 |
7.32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洪江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08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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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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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若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请说明:XX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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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公开09表 |
||||
部门: |
|
洪江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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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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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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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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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89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6.02万元,增长11.95%,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的增长、预算调整等。支出总计1096.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3.18万元,增长36.49%,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增长,预算调整,上年度结余资金全部支付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89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9.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09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6.43万元,占82.65%;项目支出190.24万元,占17.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89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6.02万元,增长11.95%,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增长,预算调整等。
2021年度支出总计1096.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3.18万元,增长36.49%,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增长,预算调整,上年度结余资金全部支付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96.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0.35万元,增长80.87%,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增长,预算调整、上年度结余资金全部支付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96.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24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95万元,占4.83%;卫生健康(类)支出30.49万元,占2.78%;住房保障(类)支出41.41万元,占3.7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71.58万元,占88.5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3.4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9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1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上年度结余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0.83万元,支出决算为5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还有未形成支付的款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99万元,支出决算为3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还有未形成支付的款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5.42万元,支出决算为41.4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了包括上年还有未形成支付的款项以及本年度未形成支付的款项。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86.17万元,支出决算为78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60.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上年度结余资金全部支付以及预算调整。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上年度结余资金全部支付以及预算调整。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将防汛支出合并至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列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6.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2.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1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34.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8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44万元,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的76.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94万元,支出决算为7.32万元,完成预算的66.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规定,与上年相比减少0.24万元,减少3.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规定。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1.28万元,完成预算的83.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运行成本,与上年相比增加1.89万元,增长20.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相比上年加强了执法力度,增加了相应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32万元,占39.3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28万元,占60.6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19个、来宾728人次,主要是安全生产检查、防汛抗旱检查、森林防灭火检查、自然灾害救助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8万元,主要是车辆燃油费、车辆维修费、车辆通行费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向公车办借用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6.95 万元,增长40.0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余资金全部支付。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31万元,用于召开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报灾信息员培训等会议,人数108人,内容为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报灾信息员培训会议等;开支培训费4.91万元,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救灾、应急管理培训、防汛演炼、森林防火培训,人数230人,内容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救灾和物资保障业务、急管理业务、防汛、森林防火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辆(向公车办借用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19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21年度等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 年度等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等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组织对“0”等0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190.24万元,完成预算的171.7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中央自然灾害资金;二是自然灾害生活困难救助资金;三是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四是防汛专项资金;五是安全生产预防支出。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 个的,至少将2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省财政厅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洪江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洪江市应急管理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洪江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一般以上(含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洪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市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及怀化市下达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6、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省、怀化市、洪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19、承担组织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检查安全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工作。
2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市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单位设11个股室。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单位年初编制人数52人,实有人数50人;退休人员15人。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1年度我局及全年财政拨款收入899.5万元,比上年803.48万元同比增加11.95%,2021年度支出为1096.67万元,同比上年增加80.8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长,预算调整,上年度结余资金全部支付等
部门整理支出用于应急和管理 、安全生产专项、防汛、自然灾害救助、森林防灭火、机关党组织活动、安委会办公室运转等。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42万元,比上年增加63.9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了上年结余资金增加了相应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58.0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28.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34万元,资本性支出5.6万元。
“三公”经费总额18.6万元,上年16.95万元;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数2辆,2021年公车运行费11.28万元,上年为9.39万元,比上年增加1.89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7.32万元,上年7.56万元,比上年减少0.24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政批复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资金1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困难救助90万元,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50万元,防汛专项资金40万元,安全生产预防0.24万元,共计190.24万元。
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①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租赁应急救灾装备物资、应急调查监测、次生灾害隐患排查等支出。
②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困难救助9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造成冬春期间临时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救助。
③2021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补助、一般损坏房屋维修补助等方面。
④2021防汛专项资金40万元,主要用于深入开展领导带队督查,全国开展上型水库、骨干山塘、山洪地质灾害点隐患排查,加强防汛应急宣传、抢险演练和业务培训工作等。
⑤安全生产预防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相关费用,督促指导全国推进乡、村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工作经费。
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对专项工作经费的安排原则、支持范围和使用进行了规范,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等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无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各项专项工作经费的用途专款专用。
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在使用专项资金时,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同时对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进行监督,定时查看财务报表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按照市财政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经济性分析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局按要求规范操作,总体控制得当,实行先预算、再拨经费、然后开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如:“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8.6万元,上年16.95万元,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数2辆,2021公车运行费11.28万元,上年为9.39万元,增加了1.89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7.32万元,上年7.56万元,比上年减少0.24万元。
2、效率性分析
2021年以来,我局以强化责任落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监管执法为抓手,多措并举,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了各项工作。全市未发生安全生产责 任事故,烟花爆竹、危化等行业领域持续安全生产,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可控。
一是加强建章立制,着力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全市在普遍落实“一岗双责”的基础上,实行“一岗双责”提醒机制,各级安委办、部门安全管理机构定期提醒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部门领导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了3次市委常委会、5次政府常务会、3次安委会全会、4次季度形势分析会、6次专题调度会议,研究部署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出台了《洪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洪江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进一步理顺和压实了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责任。建立起了安委会统揽、专业委员会行业主抓的工作机制,管行业管安全的责任进一步压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累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达100余次。
二是坚持系统推进、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非治违”等专项活动,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乡镇和部门联合执法累计236次,排除隐患1971处,重大隐患14处,立案调查232起,经济处罚64.432万元,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督导问题1020个,行政处罚1453次,罚款67.345万元,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1547起。通过这些有力举措,全市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主责主抓意识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3、有效性分析
1、认真履职,抓严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非煤矿山执法检查,共开展安全执法检查100余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9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9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7份,责令7家企业暂停生产消除安全隐患,立案处罚5起,处罚金额2.4万元。深入开展非煤矿山“打非治违”。辖区内共依法查处非法开采行为22起,扣押非法开采设备(挖掘机)12台,收缴非法作业管线400余米,遣散非法务工人员35人。通过“打非”措施的强力推进,有效震慑了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确保了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积极推进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按照“真停、真关、真整、真治、真查、真报”的“六真”工作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完成3家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关闭退出工作。
2、烟花爆竹领域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组织重点时段联合执法。根据春节、清明等节假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特点,组织应急、公安、市监、城管、运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清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产品,从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共查处各类涉及烟花爆竹案件29起,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件11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3起;行政拘留14人,立案15起,罚款2.65仟元。收缴、查封违规经营、储存的烟花爆竹产品共300余件,有效震慑和遏制了非法违法经营势头。二是开展常态化“打非治违”。深入乡镇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持非法违法行为露头就打。举报必查。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三是建立违法行为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机制。应急、公安、市场质监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对发现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及时互通信息,对烟花爆竹非法储存、运输行为,由公安部门牵头,应急部门配合予以依法打击处理。
3、危险化学品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市35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并整改隐患86处,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12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76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6份,暂时停止营业10家,对硖洲供销合作社加油站等15家存在违法行为分别进行了立案查处,收缴罚款6.9万元。
4、工贸行业工作开展情况。工贸行业共开展计划执法30次,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行政执法以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特种作业等为重点,排查治理安全隐患30条(其中重大隐患3起),制作现场检查记录230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2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71份,整改复查意见书70份,立案查处9起,经济处罚1.8万元;责令暂时停产停业3家。
5、深化宣教培训,不断增强全民安全素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渠道,如“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月”、“测测你的安全力”、2021年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举办消防知识和应急救援讲座等,向广大群众宣传应急救援法律、法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努力做到应急救援常识进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形成全社区共同正确应对突发事件的良好局面。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各类应急知识培训7次,共培训446人次。
4、可持续性分析
首先强化应急值守,加强对重大活动、重要时节管控。在重点时节和敏感时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值班值守。向怀化市应急局、市委办和市政府办报告应急值守工作情况,做到任务到岗、管理到位。一年来,指挥中心编报值班信息334期,传达办理领导批示5期,呈办转发各类通知150余份。
其次严格督查督办,严肃问责。根据《洪江市安全生产事前问责暂行规定》,市安委会、安委办先后开展了4次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挂牌督办,有力传导了压力,强化了责任,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缺口巨大。按照应急管理机构改革要求,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各类信息平台、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要求,加上职能整合后人员增加,办公场地、办公设施需求增加等新形势。市本级财政根本无法全力承担庞大的经费投入,资金缺口巨大。
(二)安全生产社会化投入不足。在应急管理服务方面一定程度上仍存在监管领域人员不足、知识技能和专业程度不够的短板;必要的执法装备不足。
(三)应急救援力量相对薄弱。没有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防治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四)应急值班加班补贴无政策、难到位,建议协调解决应急管理部门应急值守补贴问题。
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将继续按照“防事故、突重点、强执法、严监管”的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方针,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保障落实,不断促进监管机制体制建设,从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全面排查评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建立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入手,突出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强化技术保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六项重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创新监管服务方式方法,确保安全事故降下来、安全监管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