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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洪江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调整布点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4 15:45 信息来源:洪江市应急管理局

洪应急〔2023〕44号

洪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洪江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调整布点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洪江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调整布点规划》经洪江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洪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1日

洪江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调整布点规划

2016年由原洪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报洪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店总数为120家,布点规划期为5年。

2021年6月由洪江市应急管理局制定调整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报洪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店总数为120家,对相关乡镇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进行调整,布点规划期为2年。通过近几年来的管理,安全条件得到了明显提高,但也突显出一些问题,如原布点规划对一些乡镇的指标过少,造成在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时烟花爆竹零售店储存烟花爆竹超量,易形成安全隐患。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通过深入乡镇调研,并广泛征求乡镇关于烟花爆竹调整布点意见建议。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湖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调整布点原则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调整布点规划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在2016年洪江市烟花爆竹布点规划总数不变的原则下,即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店总数为120家,减少有些乡镇布点规划过多,名额长期无人申请办理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数量,增加两个主城区黔城镇、安江镇及临近城区江市镇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数量,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二、布点要求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点。重新制定布点规划是在原布点规划的基础上依法规范零售经营秩序,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着力纠正烟花爆竹经营户思想上的偏差,以新布点为契机,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标本兼治。

(二)从严把关,落实责任。按照"适度竞争"原则,坚决把安全管理混乱、信誉不良的烟花爆竹经营户淘汰出市场,通过合理布局,消除烟花爆竹经营安全隐患。各乡镇要严格布点申请的真实性、全面性、合法性,做到“谁签字、谁负责”。

本调整布点规划于2023年12月至2025年12月实行。

附件:洪江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布点调整规划表

附件

洪江市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调整规划表

序号

乡镇名称

原布点规划数

已办证数

现布点规划数

1

安江镇

20

20

25

2

黔城镇

22

22

26

3

江市镇

5

5

6

4

洗马乡

5

5

5

5

铁山乡

3

3

3

6

雪峰镇

5

3

3

7

群峰乡

4

4

4

8

湾溪乡

4

3

3

9

大崇乡

3

1

2

10

茅渡乡

3

2

2

11

岔头乡

3

3

3

12

沙湾乡

8

8

8

13

熟坪乡

3

3

3

14

深渡苗族乡

3

2

2

15

龙船塘瑶族乡

3

2

2

16

太平乡

3

2

2

17

托口镇

9

7

7

18

塘湾镇

6

6

6

19

沅河镇

4

4

4

20

岩垅乡

4

4

4

合计

120

109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