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6 14:45 信息来源:洪江市应急管理局
洪江市应急管理局
局属各股室、执法大队:
为深入贯彻《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湘办发〔2015〕51号)要求,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2023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2023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洪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1
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共性清单
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普及,深入宣传促进高质量发展、助推“三高四新”战略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管理、执法和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二、个性清单
(一)重点宣传普及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责任股室:政策法规股)
(二)重点宣传普及防洪法、抗旱条例、防汛条例。(责任股室:防汛抗旱股)
(三)重点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责任股室:救援预案股、防汛抗旱股、救灾股)
(四)重点宣传普及煤炭法、矿山安全法。(责任股室:矿山工贸股)
(五)重点宣传普及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责任股室:防火股)
(六)重点宣传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责任股室: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
(七)重点宣传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任股室:烟花爆竹监督管理股)
(八)重点宣传普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责任股室:协调股、办公室)
附件2
2023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一、共性指标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单位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完成时限:全年)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宪法宣传周”活动。(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完成时限:全年)
4.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完成时限:12月底前)
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内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或法治学习讲座不少于1次。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完成时限:11月底前)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完成时限:10月底前)
7.在单位门户网站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完成时限:全年)
8.结合乡村振兴联系点打造本单位普法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完成时限:全年)
9.认真贯彻落实《洪江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并抓好组织实施。(完成时限:全年)
10.认真做好全省“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工作。(完成时限:11月底前)
二、个性指标
1.贯彻实施全国、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和湖南省“八五”普法规划,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突出对突发事件应对的法治宣传,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服务。(责任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救援预案股)
2.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定期发布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等相关信息,加强对《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新出台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贯。(责任股室:政策法规股)
3.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持续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解读。(责任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