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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6 09:05 信息来源:洪江市安委办

洪安委办〔2017〕7号

洪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洪江市2017年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好监管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并将培训方案及培训情况书面报至市安全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

洪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洪江市2017年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

工作方案

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怀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怀安委办函﹝2017﹞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足预防和控制事故,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以及增强企业管理者抓安全生产的意识,组织对全市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轮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确保培训率100%。通过培训,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升管理水平,有效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培训分工及内容

(一)培训原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由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对所管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

(二)具体分工。安监部门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培训;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培训;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所监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培训。由于各行业领域企业规模和数量不同、分布不一,具体由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统筹安排实施,如相关成员单位自身无培训机构或资质的,请与上级机关做好对接,联系落实培训事宜。

(三)培训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形势教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知识,职业卫生和现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4月1日-4月20日)。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方案安排,制定本行业(领域)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大培训实施方案,并为大培训做好人、财、物等准备。

(二)实施阶段(4月21日-10月20日)。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在全市各行业(领域)形成安全生产大培训高潮,实现全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全覆盖。

(三)总结阶段(10月21日-11月10日)。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对本行业(领域)安全大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及时推出典型、总结经验,考核绩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安委办主任、安监局长张卿荣任组长,市安委办副主任向宏荣任副组长,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安监局法规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工作的协调、督查、总结和考核。

(二)强化考核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开展培训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将培训情况纳入对相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及时通报情况。

(三)确保培训质量。各有关职能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专门培训机构服务,分行业领域、分培训对象制作培训课件,确保培训组织有序、达到预期效果。

(四)强化资金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培训不到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意识,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确保安全培训投入到位。

(五)资料报送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分别于4月20日前、11月18日前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并在培训实施阶段(4-10月)于每月27日前上报培训情况。

联系电话:0745-7733478电子邮箱:hjaj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