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15 09:39 信息来源:洪江市安委办
6月13日,洪江市黔城镇安监人员深入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将《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第287号令)翻印成册下发至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员工学习并进行相关知识答题测试。这是该市“送令进企”活动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早在3月20日,该市安江镇即组织辖区内的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60余名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培训,集中学习《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邀请市安委办副主任向宏荣对《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
自“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以来,该市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警示教育、现场咨询、“微学习”及全国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网络答题的同时,按照怀化市安委会“万人送令进万企”活动要求,根据自身实际,结合安全生产“七进”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全面启动了“送令进企”活动。
据悉,通过开展“送令进企”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该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正逐步从过来的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履行监管职责转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夯实。2018年以来,该市各行业领域未发生过生产经营性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