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市应急管理局

为建筑业撑起安全“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5-01-12 16:34 信息来源:

 

近年来,洪江市住建局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既为建筑工程和市民撑起一把“保护伞”,又促进建筑业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同比大幅增长,收到了双赢的效果。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近年来,洪江市住建局每年都与近数十家建筑企业及7家外地进入洪江市建筑业企业签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要求各企业与分公司、分公司与项目部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人。另外,在建筑工程开工前,及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订《洪江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落实三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使三方主体形成合力,确保安全生产有人抓、抓到位。截至2014年底,该局共与281个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签订了责任书。

安全检查措施到位

2014年以来,该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专项活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扬尘防控等多项检查活动,对全市35个在建工地核查纠偏,共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102份、停工通知单9份,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

2014年以来,该局大胆创新,积极开拓工作思路,制定了开工前检查制度,严把工程开工检查关,杜绝建筑工程“带病”开工,即:在工程开工前就对工程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临时设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出入口硬化、洗车设施等,将事后整改改为事前检查,从源头上保证了安全文明施工,避免了以往施工后再整改的弊端,节省了人力、物力,改变了过去企业安全管理开始不重视、后期整改难的局面。

重点部位监控到位

该局自去年开始,全面实行起重设备拆装、使用告知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所有重大危险源登记和告知制度,要求项目在办理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手续时,施工单位填写《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登记表》,并将登记表报洪江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备案。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危险作业每日告示牌》,向现场人员公示施工中不同阶段、不同时段的危险源及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防范措施和现场监护负责人等内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5天,施工单位应填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告知单》,并报送洪江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展情况,有重点地进行跟踪督察。

2014年以来,该局共参与15个项目深基坑支护评审,办理起重机械设备备案42台、安装告知48台、使用申请54台、拆卸告知26台。

安全教育培训到位

2014年,该局积极组织建筑企业参加施工企业分管经理培训、安全科长培训、安全资料员培训、急救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各类培训,共计培训106人次。另外,还组织建筑企业三类安全管理人员延期申请报名265人,新办特种作业人员证书43本,复审特种作业人员53人。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能力,降低了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概率。

与此同时,不管是对建筑工程进行开工前检查,还是对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该局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增强监督管理和服务能力为工作重点,以务实的工作态度、团结的工作氛围、严谨的工作作风、高效的工作节奏,为洪江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保驾护航,为推进洪江市建筑业全面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