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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开展河砂砂石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5-01-28 17:30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1月28日,洪江市政府组织召开了洪江市河砂砂石场环保法律培训即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在动员会上,洪江市环保局局长杨锡满对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讲解宣传;副局长易延健宣读了《洪江市河砂砂石场环保专项整治方案》;洪江市委常委、副市长钦黄有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砂石场理解、配合、支持、认真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要求,2012年以来,洪江市对河道采砂行为进行了规范,实现了岸上分筛、岸上破碎,先后设立了10多家砂石场,河道整治取得了显著效果。但由于部分砂石场业主环保意识淡薄,在建设岸上砂石场时存在选址不当、处理设施不配套造成外排废水超标等诸多环境污染隐患,导致投诉不断。因此,洪江市政府决定乘新环保法生效之际,对辖区河砂砂石场进行专项整治,规范砂石场生产经营行为,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宜居洪江。

按照《洪江市河砂砂石场环保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一是所有砂石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废水、粉尘、扬尘、废渣、噪声进行有效治理,达标排放,提倡洗砂废水全部循环回用;二是对整治时限进行了规定,要求所有砂石场要在2015年4月底前通过整治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强制断电进行停产整治,直至验收合格;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整治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