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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07:54 信息来源:洪江市审计局

一、总体情况

我局把门户网站(https://www.hjs.gov.cn/hjs/c123438/tyzlmlist2020.shtml)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门户网站上设立了层次明确、逻辑清晰的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专门设立了热线电话(0745-7736118),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2025年,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对重点领域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扎实推进。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审计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数量达15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对属于政府内部的工作信息不予公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

(1)主动公开的精准性与时效性有待增强。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的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个别工作动态信息更新发布有时存在小幅延迟,未能完全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快公开”。

(2)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深化。政策文件、审计法律法规的解读形式仍以文字解读为主,可读性、传播力有待提高。

2.改进措施:

(1)聚焦需求,提升主动公开质量。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加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及时更新。

(2)规范流程,丰富解读方式。增强服务意识,积极运用多种形式解读重要审计政策和工作,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变更的内容,方便公众获取准确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洪江市审计局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