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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6:43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怀化市、洪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2020年度洪江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健全工作机构。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审计局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严格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3、落实工作目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及时与上级沟通,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二)信息发布情况

2020年,审计局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专门设立了热线电话(7736118),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20年,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各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扎实推进,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明显提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审计局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数量达80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公开内容

2020年,审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条。

2、公开平台

门户网站。我局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门户网站上设立信息公开栏目,层次明确、逻辑清晰地组织和发布,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

公示栏。充分利用公示栏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工作报告、应急管理、政务信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度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属于政府内部的工作信息。

(七)因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全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截至目前,在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4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8

0

行政强制

0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全面。

2021年,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不断优化网站栏目,并完善相关功能,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丰富网页信息组织方式,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提高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通过自学和加强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