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2 16:35 信息来源:洪江市审计局
目录
第一部分
洪江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是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施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洪江市审计局内设机构7个,即办公室(秘书股)、法制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财政金融和社会保障审计股、行政事业企业外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重大项目与政策跟踪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所属二级事业单位1个,即洪江市建设项目审计中心。共核定行政编制1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机关后勤编制1名。现有在职人员30人,(机关11人、二级事业单位19人),退休17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审计局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审计局单位本级以及下属二级机构洪江市建设项目审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908.91万元、支出908.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4.87万元,增长32.87%,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及委托业务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908.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8.9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90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35万元,占62.20%;项目支出343.56万元,占37.8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08.91万元、支出908.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4.87万元,增长32.87%,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及委托业务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8.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4.87万元,增长32.87%,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及委托业务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8.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8.83万元,占87.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96万元,占6.49%;住房保障支出51.12万元,占5.6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0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8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审计事务08(款)行政运行01(项)。
年初预算为390.39万元,支出决算为79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办公费、差旅费增加、向社会购买第三方审计服务费等大幅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
年初预算为58.28万元,支出决算为5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
年初预算为27.53万元,支出决算为5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8.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5.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0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463.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9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委托业务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5万元,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预算的32.98%;与上年相比减少0.04万元,降低4.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85万元,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预算的32.98%;与上年相比减少0.04万元,降低4.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减少。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11个、来宾70人次,主要是上级来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1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9.74万元,增长69.41%。主要原因是政府购买第三方审计服务费用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5.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年初预算资金总额476.20万元,全年预算908.91万元,执行数908.91万元,执行率100%。推动审计全覆盖;促进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促进公权力运行规范透明;促进政府重大投资精准高效;促进保障民生福祉有力有效。
(二)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908.91万元,执行数908.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自评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审计项目19个。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提高;二是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缺乏主动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法规、制度学习,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规;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中心“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三是全面把握预算编制政策和要求,预算编制贯彻厉行节约,量入而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细化编制,确保工作运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4年度审计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市审计政策,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负责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承担省审计厅和怀化市审计局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的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洪江市审计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隶属市政府办。所属二级机构:市建设项目审计中心。
3、人员情况:洪江市审计局行政编制12人,后勤事业编制1人。所属二级机构:市建设项目审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0人,离退休人员17人。本年内调入1人,新招聘2人,退休2人。
(二)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本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2024年年初预算资金总额476.20万元,计划全年共完成项目19个(其中重大项目跟踪审计10个)。推动审计全覆盖;促进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促进公权力运行规范透明;促进政府重大投资精准高效;促进保障民生福祉有力有效。
2024年度预算共有3个项目,合计88.18万元;完成审计罚没收入,非税执收成本7万元。
1、洪江市建设项目审计第三方审计服务费50万元:年初计划完成10个项目,依据:湘政发〔2015〕2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十九)条,保障审计信息化建设、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等所需专项经费。保证审计执法的独立、客观与公正。洪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年第三十四次。
2、审计工作经费30万元:完成全年审计计划,完成审计整改费、抽调人员差旅费等。依据:湘政发〔2015〕2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十九)条规定,各级政府要根据审计任务日益增加的实际,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切实保证本级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经费。洪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年第三十四次。
3、审计人员津贴6.33万元。依据人社部发〔2011〕20号文件精神,关于调整审计人员工作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61号、怀人社发〔2011〕53号,审计人员审计津贴,每人每月220元。
4、计划完成审计罚没收入,非税执收成本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支出合计908.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5.35万元,项目支出343.5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项目实际支出87.72万元,支付2024年追加项目审计经费197.3万元,支付以前年度审计经费58.54万元。在资金管理上,我们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的现象。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4年,审计局共完成审计项目54个,其中市本级安排审计项目52个,上级审计机关安排审计项目2个。市本级共查出问题155个,违规金额6169.8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4246.53万元;促进增收节支5408.29万元;项目投资审计核减投资额13266.74万元。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22条,向有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条,已立案查处12条,党纪政纪处分24人;提出并被采纳审计建议41条,报送审计专报3篇、审计要情1篇。积极向上级机关选送审计项目进行评选,获2024年怀化市审计机关优秀项目二等奖;荣获2024年度全省审计通联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一)加强财政执行审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市县“三级联动”预算执行审计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了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以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为主线,重点审计了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三保”支出及库款保障、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多点发力审查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经济责任监督,提升审计工作实效。围绕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开展市高新区、市政务中心、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交管中心、熟坪乡人民政府等8个单位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审计发现各类问题94个,违规金额658.2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395.07万元,上缴市财政25.62万元,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4条,立案查处8条,党纪政纪处分11人,推动了领导干部依法用权和担当作为。
(三)扎实做好民生资金审计,促进民生保障有力。组织开展了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农村学校学生营养餐专项资金申报、拨付和使用情况,发现洪江市教育局等被审计单位存在问题共计8个,其中违规金额87.9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9.36万元;对卫健局开展卫生健康行业专项审计调查,揭示了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推进不到位、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缓慢等问题,针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提出了审计建议。
(四)以研究型审计为抓手,促进投资审计提质转型。为加强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注重对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立项、招投标、资金使用、项目概算调整等行为规范的审计监督,现已完成对洪江市小江安置区二期工程、2017年洪江市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第三批C5标段等34个建设项目的结算审计,建设项目结算送审金额6.03亿元,审定金额4.7亿元,核减金额1.33亿元,总核减率为22%。通过审计加强了建设资金管理,规范了工程建设行为,保障建设项目投资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大大提高了建设项目投资效益。
(五)开展乡村振兴审计,护航乡村高质量发展。审计机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强化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赋予的重要职责任务,是推动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10月起对洪江市2021年至2023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围绕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的重点目标任务情况,深入分析乡村振兴资金监管、统筹协调机制等方面问题的原因,全面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好审计促进乡村振兴实施的重要作用。
(六)加大跟踪审计力度,不断提高投资效益。组织开展洪江市老旧小区改造(一期)、杂交水稻博物馆、高庙博物馆等项目跟踪审计,在跟踪审计的过程中由于方法得当,使得项目质量得到有效监督,有效地规范了项目变更程序,促进了项目的进度,通过跟踪审计高效监督,防范施工单位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对施工单位有较好的震慑效果。
(七)关注“民心工程”,开展棚户区改造专项审计调查。为切实做到“政策落实到哪里,资金使用到哪个环节,审计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对工程规划、审批、招投标、拆迁安置等全过程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在控制工程造价、促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揭示了资金在筹集、分配、使用以及配套支持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审计建议,对促进棚改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具有积极作用。
审计查出问题在审计整改的时限要求内100%整改到位。根据2019年以来,上级审计机关指出的170个问题中,有14个问题未完成整改。我局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为贯彻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整改问题落实落细,召开了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了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常态化下达《审计督促整改通知书》,指导被审计单位完善整改资料。截至目前,《2020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经责与资环审计》未整改的3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其他审计项目剩余的11个问题,我局分类施策持续推动被审计单位完成审计整改,推动巡视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2024年完成审计罚没收入,执收成本241.17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提高,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存在差异,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年中追加较多,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较大;
2、预算绩效管理观念不深入,缺乏主动性。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认知不到位,绩效自评指标不够具体,没有积极考虑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法规、制度学习,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基建财务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
2、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中心“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
3、全面把握预算编制政策和要求,预算编制贯彻厉行节约,量入而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细化编制,确保工作运行。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强化结果应用,建立绩效与预算动态调整机制;
2、完善公开机制,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
3、提升自评质量,加强培训,提高自我评价能力,确保数据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