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2 16:07 信息来源:洪江市审计局
第一部分 洪江市审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是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属于审计监督范围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洪江市审计局内设机构7个,即办公室(秘书股)、法制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财政金融和社会保障审计股、行政事业企业外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重大项目与政策跟踪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所属二级事业单位1个,即洪江市建设项目审计中心。共核定行政编制1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名、机关后勤编制1名。现有在职人员29人,(机关11人、二级事业单位18人),退休16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审计局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审计局单位本级以及下属二级机构洪江市建设项目审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684.04万元、支出684.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5.02万元,增加29.3%,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及委托业务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84.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4.0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8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4.0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84.04万元,支出684.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5.02万元,增加29.3%,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及委托业务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4.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5.02万元,增加29.3%,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及委托业务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4.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5.54万元,占8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0万元,占5.57%;住房保障支出30.41万元,占4.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4.5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8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审计事务08(款)行政运行01(项)。
年初预算为398.2万元,支出决算为47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办公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审计事务08(款)行政运行04(项)
年初预算为116.33万元,支出决算为13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审计项目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4.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0.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0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273.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9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委托业务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0.8万元,增加444.44%,增加主要原因是上级来人增加.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0.8万元,增加444.44%,增加主要原因是上级来人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8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4个,来宾85人次,主要是上级来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3.3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6.49万元,增加42.61%。主要原因是:政府购买第三方中介机构委托业务费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8万元,人数15人,开支培训费0.08万元,人数15人,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9.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全市共完成审计项目37项,其中市本级安排审计项目34个,上级审计机关安排审计项目3个。市本级共查出问题97个,违规金额16600.56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70313.98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3396万元,其中收缴非税入库9407.06万元,项目投资审计核减投资额3989万元;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5条,已立案查处3条,党纪政纪处分5人;提出并被采纳审计建议25条,报送审计专报、要情4篇。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良好,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6分,主要是做好党建工作、乡村振兴工作、审计业务、审计整改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本年度整体绩效支出合计684.04万元,2023年度预算共有3个项目,合计116.33万元。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4.53万元,执行数为684.04万元,完成预算的132.94%。项目绩效目标是:做好党建工作、乡村振兴工作、审计业务、审计整改等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部按时按量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矛盾突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上级监督管理工作的加强,审计任务日趋繁重,审计专业人员严重缺乏。审计内容覆盖面广,工作量大。现有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等矛盾显得比较突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 附件
2023年度洪江市审计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洪江市审计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编制人数是:行政编制13名,后勤事业编制1名。洪江市建设项目审计中心是局的二级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名。年末合计实有人数29人(含二级机构建设项目审计中心18人)。内设办公室、法制股、财政金融和社会保障审计股、行政事业企业外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重大项目与政策跟踪审计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年度收入合计684.0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684.04万元。本年度支出合计684.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5.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0.41万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0.9776万元,控制在年初预算内。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预算共有3个项目,合计116.33万元。其中:
1、审计项目工作经费60万元。依据:湘政发〔2015〕2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十九)条,各政府要根据审计任务日益增加的实际,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切实保证本级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经费。保障审计信息化建设、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等所需专项经费。保证审计执法的独立、客观与公正。
2、第三方审计服务费50万元。依据:湘政发〔2015〕2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十九)条,各政府要根据审计任务日益增加的实际,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切实保证本级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经费。保障审计信息化建设、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等所需专项经费。保证审计执法的独立、客观与公正。洪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年第三十四次。
3、审计人员津贴6.33万元。依据:人社部发〔2011〕20号文件精神,关于调整审计人员工作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61号、怀人社发〔2011〕53号,审计人员审计津贴,每人每月220元。
在资金管理上,我们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的现象。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全市共完成审计项目37项,其中市本级安排审计项目34个,上级审计机关安排审计项目3个。市本级共查出问题 97个,违规金额16600.56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70313.98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3396万元,其中收缴非税入库9407.06万元,项目投资审计核减投资额3989万元;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5条,已立案查处3条,党纪政纪处分5人;提出并被采纳审计建议25条,报送审计专报、要情4篇。
1、围绕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按照省市县“三级联动”预算执行审计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了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以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为主线,重点审计了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三保”支出及库款保障、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情况。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56亿元,支出35.55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74亿元,支出10.42亿元;市级社会保险收入4.82亿元,支出4.30亿元;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9亿元,支出1.79亿元。延伸对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三个市直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审计了三部门预算编制合规性、预算执行的合法效益性、支出的合规性及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等情况,审计发现预算执行及支出合规性2类问题19个。
2、着力促进领导干部规范权力运行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围绕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开展对大崇乡、市水利局、市民政局、清江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征拆事务中心5个乡镇及部门主要领导任期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审计发现各类问题49个,违规金额43.65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3490.51万元,上缴市财政21.86万元,向市纪委监委移送套取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问题线索2条,立案查处2条,党纪政纪处分5人,推动了领导干部依法用权和担当作为。
3、促进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效益开展投资审计。为加强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注重对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立项、招投标、资金使用、项目概算调整等行为规范的审计监督,现已完成洪江市职业中专学校风雨操场建设项目、洪江市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A26标段、洪江市黔阳一中西校区(芙蓉中学)校园等41个建设项目的投资审计,核减投资额7559.9万元,查处了项目超概算等问题,向市纪委监委移送未履行程序擅自变更设计,导致结算严重超预算问题线索1条,有力推动政府投资项目规范管理。
4、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开展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民生政策落实、社保基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组织开展了工伤保险基金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专项审计,发现工伤保险基金问题2条,揭示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短缺8164.82万元的问题。为关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强化收益管理,开展了全市公共租赁房租金收入收缴情况专项审计,共查出问题5个,清理应收缴租金收入188.12万元,已上缴市财政专户148.3万元,下达审计决定收缴39.82万元 ,助推国有资产规范有效的管理。
5、防范关键性风险因素开展PPP项目专项审计。为重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好务、把好关,特别是对重点审计PPP项目决策、管理、营运过程中影响公共效能、损害国家利益的问题,开展了洪江市桑逸医养结合养老中心PPP合作经营项目专项审计,发现长沙博涛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与市人民医院在合作期间存在管理不规范、未履行协议足额缴纳资本金、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及时发出风险提示,核减长沙博涛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投资605万元,为合作协议终止提供了洽谈依据,有效控制了合作经营项目风险,促进了PPP项目规范运行。
6、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根据地方自然资源禀赋特点,开展了市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重点审计了耕地保护、矿产及资源开发利用等问题审计,查出耕地“非农化”28.45亩、批而未供土地479.9亩、生态红线保护不到位9.82亩、行政处罚未执行到位等6个方面问题,管理不规范资金3,337.77万元,从加强自然资源资产、强化资源环境执法方面提出了审计意见及建议6条。
7、落实上级审计机关交办项目开展专项审计调查。⑴按照省审计厅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开展了洪江市人民法院、洪江市人民检察院财物省级统管改革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围绕改革后机制体制建立健全、机构运行、经费保障、预算管理等情况,揭示体制机制不顺问题2条、职能职责履行问题9条、财政收支出问题4条、资产管理问题8条、其他方面4条,有力促进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着力增强司法能力、提高财政资金及公共资源使用和配置效率。⑵怀化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安排了怀化市中小学教育政策执行及收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对中小学教育政策执行情况、营养餐、校车管理等六大块情况审计监督,揭示了学生资助、双减政策的落实以及营养餐资金的管理、食堂管理及营养膳食补助政策的执行等方面问题,推动教育政策措施执行到位,优化完善制度机制,促进全市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绩效自评结果
经过绩效评价组综合评价:得分 96 分,等级为“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提高,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年中追加较多,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较大;
2、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缺乏主动性。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认知不到位,绩效自评指标不够具体,没有积极考虑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法规、制度学习,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基建财务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
2、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中心“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
3、全面把握预算编制政策和要求,预算编制贯彻厉行节约,量入而出委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细化编制,确保工作运行。
附件:洪江市审计局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