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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0 17:15 信息来源: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目录

第一部分  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贯彻执行对外开放的有关制度办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等。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组织申报并转发下达中央、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怀化市、洪江市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一带一部”区域发展。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组织实施老少边贫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争取对口部门政策资金支持,积极融入怀化国际陆港建设;推动临港产业发展。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相关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建议并做好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关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能源发展状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和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行业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能源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规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按权限核准、审核、申报和安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

(十四)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控制;管理国家、省、怀化市、洪江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十五)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牵头组织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拟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六)协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

(十七)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八)研究提出全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全市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市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九)管理全市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全市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全市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进行预测预警。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承担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等日常工作。

(二十)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二十一)根据国家、省、怀化市与洪江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二十二)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三)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有关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收储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二十五)承担国防动员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导落实等职能,牵头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具体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相关日常事务工作。

(二十六)贯彻执行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政策理论和重大问题研究,组织起草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军事设施保护等规范性文件。协同开展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军事设施保护等宣传教育。

(二十七)牵头拟订全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国防动员计划、国防动员实施预案,指导城市防空袭方案制定。

(二十八)负责对接落实国防动员需求,检查督导全市国防动员准备任务落实,协调推进全市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协同军事机关开展国防动员能力检验评估。

(二十九)指导开展全市国防动员潜力资源及装备统计调查核查。根据政府授权,协调做好实施国防动员和民用资源征用与补偿有关工作。

(三十)协调推进网络信息、科技、装备、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和新兴领域等国防动员力量建设。协调推进全市国防动员领域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三十一)统筹协调行业部门推进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和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组织训练演练,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三十二)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和信息化、疏散体系建设。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三十三)指导协调全市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三十四)管理人民防空、国防动员等相关经费和资产。

(三十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职责范围内对发展改革、国防动员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承担市能源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依据规定的职能职责,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共同做好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检查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洪江市人民武装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设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访、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督查督办、信息档案、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内部审计、绩效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管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发展、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战时负责组织协调动员实施和防空袭斗争中伤员救护安置、烈士善后及干部队伍补充、配备等工作。

2.固定资产投资股。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文件。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负责组织起草园区发展有关文件。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园区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园区市场化改革。指导全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承担市能源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协调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实施湘西地区开发战略。

3.经济社会发展股。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以及市内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综合分析农村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统筹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牵头负责全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协调机制,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发展政策,推进产业政策协同。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跟踪研判涉及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跟踪研判社会事业发展形势和风险隐患,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4.综合改革规划股。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对接落实国家、省、怀化区域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统筹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统筹协调国家区域功能区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服务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财政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权限初审转报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归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信息,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实行联合惩戒,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5.法规和评估督导股(行政审批股)。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全市发展改革和国防动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权限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和市级立项的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牵头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改革创新,拟订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和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认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

6.价格管理股。研判价格形势,监测预测预警价格变动,拟订全市价格改革方案和年度计划,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实施低收入人群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负责重要农产品价格调控。负责管理政府定价目录内水、电、油、气价格和管道燃气、管道供水延伸服务,电动汽车交换电服务及相关设备材料等价格。组织拟订和实施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承担市政府管理的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制定和调整政府定价目录内相关事项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执行省里制定和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参与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负责指导价格认证、价格监测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成本工作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省成本工作规程和制度。承担国家和省、怀化市、洪江市安排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承担政府制定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相关成本监审工作。

7.粮食行业管理股。负责协调推进全市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粮食宏观调控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流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制定粮食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8.国防动员股。承担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信息动员、装备动员等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任务。承担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具体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相关日常事务工作,制定具体工作运行细则并承担相关事务保障工作,管理联合办公室印章。组织编制国防动员实施预案,指导城市防空袭方案、预案和各种保障方案的制定、修订并组织实施。负责人防工程的建设、竣工验收备案、改造、拆除、报废的审批和工程档案管理。拟订全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局党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只包括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002.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59.42万元,减少24.77%,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的减少主要是日常经费及项目的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002.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2.6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00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1.64万元,占99%;项目支出11万元,占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02.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59.42万元,减少24.77%,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的减少主要是日常经费及项目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02.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659.42万元,减少24.77%,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的减少主要是日常经费及项目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02.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66.71万元,占73%;国防卫生健康及教育类支出40.89万元,占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5万元,占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2.84万元,占15%;住房保障支出107.28万元,占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8.41万元,占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1.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0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2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21.84万元,支出决算为146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11%,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的减少主要是日常经费及项目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9.61万元,支出决算为29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造成的正常变动及死亡抚恤金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6.16万元,支出决算为10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及支付方式造成的正常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5.75万元,支出决算为4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造成的正常变动。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化项目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4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救灾物资采购及粮油物资投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1.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8.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1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793.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8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79万元,支出决算为6.61万元,完成预算的97.3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52万元,支出决算为4.11万元,完成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了控制;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1万元,占62.1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万元,占37.8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9个、来宾465人次,主要是因相关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6.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56.8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了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公建中心工程项目建设、重点项目开工仪式、救灾物资采购等各类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人数0人;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2.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7.15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2.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评价报告综述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现有8个内设股室,8个二级机构。二级单位全部为非独立预算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股、经济社会发展股、综合改革规划股、法规和评估督导股(行政审批股)、价格管理股、粮食行业管理股和国防动员股。

二级机构:市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市公共工程建设事务中心、粮食行业管理中心、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武陵山脱贫攻坚办公室、价格调节基金办、价格认证中心、价格信息监测中心、人民防空结建工作管理站。市发改局共有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70名、后勤编制2名。年末实有人数79人。另有离退休人员63人。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等;支出既包括本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项目经费。本次部门预算为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部门预算。

1.收入预算,2024年收入2002.6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02.64万元。

2.支出预算,2024年支出200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991.64万元。

(1)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为200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1.6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198.1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93.45万元)。

(2)使用方向: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经费。

(3)主要内容范围: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项目支出。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出差管理制度、接待管理规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加强了资金的使用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按制度办事,确保每一分钱都落到实处,每一环节都按程序进行,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做到了细、严、实。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奖励性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报纸杂志费、邮电费、办公场租、执法服装购置费、业务招待费、车辆购置、维修和油料费、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等。2024年收入数2002.64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支出1198.1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93.45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11万元,已全部安排落实到位。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4年专项资金为11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维修工作的支出。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按照“量入为出、先存后用、节约使用”的原则,做到有计划地使用,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所有开支均按照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专项资金的运行均按照我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财政有关规定执行,各个专项资金使用和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相符。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维修11万元,由我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付。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绩效评估业务工作指标完成情况。2024年,我局财政资金的使用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使用财政资金,确保人员支出,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保证了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经费不足,难以满足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二是在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使之更加贴合工作的实际。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的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实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以及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一、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2024年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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