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23 09:03 信息来源:洪江市信访局
洪江市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信访工作。
2、代表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乡镇和市级机关单位转办或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3、直接组织或参与协调处理涉及各个部门或跨县(市、市)的信访事项和重大、异常、突发性的集体上访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维护群众到市委、市政府的上访秩序。
4、调查、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5、指导、检查全市信访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度,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革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洪江市信访局作为部门预算单位,内设机构有:复查复核办公室、突出信访问题集中处理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洪江市信访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信访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洪江市信访局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市财政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信访维稳专项经费,驻京劝返办公室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3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5.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9.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3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预备费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增加3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9.4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9.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235.2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95.2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信访维稳工作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工作等方面;驻京劝返办公室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驻京劝返办公室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具体安排为支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信访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预算
2023年信访局一般性支出预算25.9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信访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2023年,本部门拟新增资产具体为: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按照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我单位整体支出235.2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涉及项目支出40万元,其中信访维稳工作经费20万元,驻京劝返办公室经费专项经费2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