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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信访局2022年度财政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2-05-10 17:13 信息来源:洪江市信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信访工作。

2、代表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乡镇和市级机关单位转办或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3、直接组织或参与协调处理涉及各个部门或跨县(市、市)的信访事项和重大、异常、突发性的集体上访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维护群众到市委、市政府的上访秩序。

4、调查、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5、指导、检查全市信访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度,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革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洪江市信访局作为部门预算单位,内设机构有:复查复核办公室、突出信访问题集中处理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洪江市信访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初预算数195.8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0.00万元: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0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9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1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预备费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转移性支出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减少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0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8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55.8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40.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2022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级的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预算

2022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56.2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87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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