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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08:12 信息来源:洪江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怀化市及洪江市政府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洪江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医疗保障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原则,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着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医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公开实效,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按照要求,2025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9条,其中机构信息3条,文件通知44条,人事信息2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网站信箱回复信息4条。

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25年我局信息公开的数量较往年有所增加,但是我们深知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公开的范围、质量、方式方法还有待更加全面、提升、创新。2026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增强政策、制度的执行力度和效率,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医保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洪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