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29 09:48 信息来源:洪江市医疗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6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根据市集中整治办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市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持续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防范化解医保基金运行风险,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序运行,现就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突击战”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治目标任务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洪江市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突击战”工作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整治重点:一是医保基金运行风险。整治医保基金跑冒滴漏、挤占挪用问题。筹资中“应收未收、应补未补”,使用中“乱开口子”,突破法定支付范围开支挪用问题;医疗保障各险种之间相互挤占挪用问题;中央和省级医疗救助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问题。二是医保政策变形走样。整治医保住院医药费用患者自付率高,参保群众就医报销获得感不强的问题;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报销不畅的问题;药品集中采购中“采高不采低”问题;医保事前提醒接入难,定点医药机构自警自省能力弱的问题。三是欺诈滥用医保基金。重点查处过度检查检验、超量开药乱象;打击虚假诊疗、违规收费、倒卖“回流药”以及医疗器械销售中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行为;深层次治理不合理住院,住院率畸高问题。四是整治医保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整治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全领域相关部门、机构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利用职务便利泄露工作秘密或信息,为欺诈骗保提供“消息源”问题;领导干部入股站台,与医药机构勾连形成“利益链”问题;职能部门责任空转,联合监管失效,为医药机构套骗医保基金开“方便门”问题。整治信访处置工作不到位,重点整治“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办理而不办理、应追责而不追责、应查处而不查处”问题。制定了6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明确职责分工;三是深化协同联动;四是坚持严查严处;五是创新数据赋能;六是健全制度机制。对各责任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明确了集中整治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
二、整治成效
通过开展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突击战”工作,排查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147个,已整改问题140个,正在推动整改7个;2026年1-6月共计追回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43504.36元;行政处罚759668.88元、违约/质量保证金137809.41元;约谈医药机构主要负责人80人次;责令改正1家、解除协议28家、中止协议2家、对11家定点医药机构11名工作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处理;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5条、向市卫健局移送问题线索10条、向市市监局移送问题线索10条;卫健局组织处理43人,医疗机构追责问责177人次。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处理医保领域问题线索3件,共立案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取消退休费待遇1人,4人已移送审理。
民生实事方面,一是为体现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加强对受理审批服务事项的规范化管理,真正转变工作作风,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二是建立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量价比较指数管理制度。以小切口入手,从制度上方便群众办事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为切实解决基层村医长期垫付医保报销药费、资金回款滞后、周转压力大等问题,建立医保定点村卫生室医保基金预结预付制度。四是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严控不合理住院、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低标准入院等违规问题,防范基金流失,建立洪江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率通报制度。五是2026年1至6月,洪江市医疗保障局共受理群众信访问题26个,已办结24件,2件正在办理中,已办结信访问题群众满意率达100%。其中:“12345热线”派单24件,已办结23件,回访满意度100%;信访系统受理2件,已办结1件;1件正在办理中,目前,信访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征集“两代表一委员”、社会监督员对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实意见1条。六是截至目前,解决民生实事16件。
三、下一步打算
根据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突击战”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整治内容,对标对表,细化工作举措,强化部门职责,进一步有序开展整治工作。
(一)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强化协议管理,坚持常态化稽核不放松,优化检查方式,提高检查质效。继续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为,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保持高压态势,巩固监管成效。
(二)大力推进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监管队伍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积极争取增加人员编制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监管力量。深化智能监控系统应用,完善规则,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
(三)深化部门协同与综合监管。主动加强与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管格局。
(四)健全常治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管理制度机制,持续推进医保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将信用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检查稽核、协议管理等挂钩,发挥信用约束激励作用。
(五)加强宣传引导与社会监督。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提升各方守法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基金监管,自觉接受监督,营造“人人关心医保、人人维护基金”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公开监督
(一)现场递交地址:洪江市黔城镇雪峰大道洪江市医疗保障局三楼307办公室
来访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夏季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投诉举报电话:0745-7733312
来电接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夏季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三)电子邮箱:ybj_77333122022@163.com
洪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