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洪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5:18 信息来源:洪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洪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省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扣深化公开,全力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职能作用。截至12月31日,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7条。其中公开文件通知4条,规划计划2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7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做到了主动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二是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工作机制。三是加强涉密涉敏信息、典型错别字和严重表述错误排查,杜绝此类问题产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规范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管理、栏目维护、站点建设工作,明确专人对平台进行管理,强化网站黑链死链、栏目更新频率等方面的监测,保障各栏目持续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事务,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抓,办公室具体承办的工作体系。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指标,实行量化考核,奖惩到人。三是主动接受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接受公众监督,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长效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长效机制,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本局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

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