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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洪江市乡村振兴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6-14 10:18 信息来源:洪江市乡村振兴局

洪江市乡村振兴局为政府组成部门,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单位。洪江市乡村振兴局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规划财务和项目股、行业协调和社会股、贫困监测和督查股、法规和信访股、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本单位编制人数25人,年末实有人数23人,节约财政预算编制人数2人。本单位退休人数1人。

主要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乡村振兴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体系建设,建立防返贫监测系统,指导防返贫监测系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乡村振兴培训计划,组织指导乡村振兴工作有关培训,负责乡村振兴有关的信息和宣传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乡村振兴工作督查、考核工作,承担乡村振兴风险防控、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负责拟定全市乡村振兴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防返贫监测的事务性工作和数据信息的比对、核查、汇总、分析等工作,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2023年度我局本年度收入合计317.9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17.9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本年度支出合计317.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39.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04万元,农林水支出14.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1万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4.27万元。控制在年初预算6.5万元内,三公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和乡村振兴部门的关怀支持下,洪江市乡村振兴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乡村振兴重要思想,坚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全局,创新乡村振兴理念,落实乡村振兴政策,完善乡村振兴机制,聚焦短板,突出精准,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同时我市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1.保障资金投入。2023年,落实中央、省、怀化市及市本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1878.45万元,下达项目计划7批次。成功争取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资金810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成功争取湖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示范产业园区项目。

2.强化驻村和结对帮扶。全市共有驻村帮扶工作队92支248人,其中省派工作队2支6人,怀化市派工作队6支17人,市本级工作队84支225人,覆盖全市75个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和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加强结对帮扶,实现监测对象和脱贫户结对帮扶联系全覆盖。

3. 强化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一是落实“七个到位”常态化监测帮扶机制。从责任落实、人员配备、业务培训、排查整改、联动预警、帮扶走访、督查推进“七个到位”着力,抓细抓实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在个人申报、干部走访、部门筛查等基础上,通过“画像”和集中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二是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三员”队伍。全市共设置网格员3218人、信息员244人、核查员1572人。三是落实帮扶措施。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质量的实施意见》,建立市乡两级措施库,户均享受帮扶措施4.6条,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截至目前,全市有监测对象1214户2906人,其中2023年新纳入监测对象340户954人,消除风险20户50人,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消尽消。

4.强化资金项目资产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市、乡、村三级严格按照规定对2023年度所有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进行了公示公告,各村(社区)对2023年度实施的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进行了全过程公示公告。按时完成2024年度项目库建设工作,全市新增入库项目517个,预算总投资3.13亿元。二是加强资产后续管理。对2022年度实施的衔接资金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了确权移交,新增项目资产113个,截至目前,全市共计确权移交扶贫(衔接)项目资产3370个。同时,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等部门对2013年以来资产后续管理、2020年以来资产确权移交等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5.持续用力抓好产业发展。中央衔接资金实施产业发展项目97个2908.03万元,产业发展占比62.5%,比2022年提高6.4%。实施省重点产业项目6个310万元,按照协议落实帮扶脱贫人口分红,通过产业奖补、委托帮扶、以工代赈、就近务工等方式,帮助农户增收。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强化到户帮扶,增强内生动力,新投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500笔2022.02万元,对发展庭院经济的脱贫户、监测户进行产业奖补,发放奖补资金1500人225万元。

6.稳步推进乡村建设。坚持政府为主导、群众为主体,运用乡村手法,突出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制定乡村建设“三细则一要点两清单”。依托黔城、安江、托口、雪峰等4个中心镇重点建设周边示范村,先后打造了安江镇下坪村、黔城镇茶溪村、沅河镇沅城村、大崇乡石板桥村等示范村,以点带面推进全域振兴。安江镇、托口镇被纳入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茶溪村被纳入省乡村振兴村级实践交流基地,安江镇下坪村被纳入全省乡村信息基础设施特色试点村,全省仅6个。

7.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结合农村户厕问题再“回头看”,全面起底研判,拉网式排查出问题厕所1056户,除列入长期整改计划的34户外,已全部整改到位。严格落实“首厕过关制”,坚持质量优先于进度,把改厕质量放在第一位,从源头上严格把关,加强施工、验收等环节监督,确保改一个成功一个,完成农村户厕改造2244户并进行全覆盖验收,占比年度任务的105.70%。探索建立健全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在下坪、茶溪等村开展农村厕所粪污清掏、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会费服务试点。

8.推进平安建设。高度重视乡村振兴领域信访舆情工作,紧盯防返贫监测帮扶、厕所整改等方面,认真梳理有效衔接领域的潜在风险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共收到信访件2件,其中省乡村振兴局交办件1件,市本级信访1件,无网络舆情件,全部处置到位。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切实增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责任感,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平安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谋划推进。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全员参与湖南禁毒答题王知识竞赛,到禁毒教育基地参观学习1次。着力维护大局稳定,全年内无重大治安事故、无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9.坚守安全生产底线。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强值班管理,强化两会、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安全风险防控,建立应急小分队。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安全生产、消防等宣传,一年来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10.深入开展创文创卫工作。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会议、宣传栏、网站、微信工作群、道德讲堂等平台,大力宣传社会公德、文明行为和文明礼仪,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开展创文创卫的重要意义认识。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激发全员创建热情 。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推进有效衔接的首位和重要抓手。加强办公区和责任区双溪新市场卫生整治,形成了人人重视、个个参与的创建氛围。此外,洪江市乡村振兴局党组班子统筹协调,有效推动人事管理、市场主体倍增、信易贷注册等工作落地见实效。   

根据考核评分细则,我们认为本单位2023年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部门整体支出对保障乡村振兴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绩效自评结果

经过绩效评价组综合评价:得分 98 分,等级为“优秀”。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提高,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年中追加较多,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较大。

2.资产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对有国资产的管理,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累监管,重使用、轻绩效”问题,对一些超过使用年限或者损坏的资产未能及时申报和处置,导致账实不一致。二是对各项往来账清理、清查不够及时。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法规、制度学习,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基建财务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切实提高部门收支管理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2.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中心“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六、有关建议

1.加快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计划下达,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同时建议财政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2.鉴于乡村振兴任务重,工作量大,建议市财政在编制年初预算增加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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