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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江镇“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26 17:12 信息来源:洪江市安江镇政府

 近年来,全省各地火灾事频发,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针对性整治措施堵塞漏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根据省委和怀化市安委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洪江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摸清我镇辖区“多合一”场所分布、类型、底数及消防安全状况,按照整治要求完成隐患问题整改,建立健全监管责任体系,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多合一”场所亡人火灾尤其是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的“多合一”场所,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主要包括“多合一”门店和其它“多合一”场所。

(一)“多合一”门店,指住宿与生产、储存或经营的门店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

主要包括“以店为宅”“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类型的一种或多种组合:

1.“以店为宅”类是指在门店内设置居住场所,用于生火做饭、住宿等居家生活。

2.“前店后宅”类是指住宿与门店连通且设置在同一平面空间,且住宅与门店之间相互连通。

3.“下店上宅”类是指下部为门店上部为住宅,且住宅与门店之间相互连通,没有进行完整的防火分隔。

(二)其他“多合一”场所,指除“多合一”门店以外的,其他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的场所。

主要包括住宿与厂房合用、住宿与仓库合用、住宿与公众聚集场所合用等一种或几种混合设置的场所。

三、整治重点

“多合一”场所应对照《“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要求》,根据场所类型分类采取整治措施。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在门店内违规设置居住场所或违规住人的;

(二)住宿部分与其他部分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的;

(三)疏散逃生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四)场所内未配备必要报警、灭火等消防器材设施的;

(五)场所内不安全用火用电,尤其是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

四、整治步骤

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分阶段开展“多合一”场所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力量开展“多合一”门店专项整治,2022年集中开展门店外的其他“多合一”场所专项整治。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

1.宣传培训。5月30日前,组织对参与排查整治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讲清整治目标、范围、任务、要求、步骤等,统一印制发放《关于开展“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公告》《“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承诺书》《隐患整改告知单》和宣传挂图(可关注“湖南消防”微信公众号“多合一”栏目中下载)。

2.张贴挂图。6月10日前,在醒目位置广泛张贴专项整治公告和宣传挂图,每10家门店至少张贴公告和挂图各一份,并同步组织门店产权方和经营方开展自查自纠。

3.自查自纠。6月15日前,“多合一”场所经营方对照公告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扫描公告上的二维码,如实填报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签订《“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乡镇存档,一份张贴在场所醒目位置。产权方要配合经营方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第一阶段(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以门店为重点)

1.摸底排查。7月底前,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牵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以门店为重点开展排查,对照整治要求核查自查自纠和公开承诺开展情况,建立隐患治理清单,制作发放《隐患整改告知单》,告知当事人隐患问题、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同步开展逃生器材和灭火器具使用及其它消防安全常识培训。

2.督促整改。定期跟踪督促隐患整改,对拒不改正的,要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或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或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推动整改。10月底前,按照整改要求和时限完成整改。

3.核查验收。根据排查整治清单,分级组织核查验收。乡镇政府组织对“多合一”门店整改落实情况逐一进行验收,汇总完善隐患治理清单,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抽查核实,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的进行书面督办,并将核实情况经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抄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集中排查整治第二阶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

参照集中排查整治第一阶段的工作方法和步骤,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牵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除门店外的其他“多合一”场所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并同步开展“多合一”门店整治“回头看”。2022年2月底前,完成摸底排查,建立隐患治理清单。2022年9月底前,按照整改要求和时限完成整改。2022年11月10日前,完成逐级核查验收,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汇总后的隐患治理清单及整改验收等落实情况报怀化市安委办,并向本级安委办报备。市安委办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建立“多合一”场所治理长效机制。

五、督促整改职责分工

“多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筹推进。镇人民政府是专项整治的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

六、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向春华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委员杨靖为副组长,镇党政办、应急办、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乡“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调度,落实工作人员,研究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按期完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应急办),由杨运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落实责任包干。要建立乡村两级领导包干责任制,负责包干范围内的“多合一”场所专项整治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确保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排查整治、核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需重点盯防的场所或区域,同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干部负责督促整改,将包干责任明确到人。

(三)加强综合治理。加强门店和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常态化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逃生自救常识宣传。责令改正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且有发生火灾事故现实危险的,提请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采取停电、停气、停水等措施倒逼整改。对于擅自关闭、破坏消防设施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不执行停产停业措施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开展“四个一批”。在第一、第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分别开展“四个一批”活动:集中查办通报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集中挂牌督办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场所或区域;集中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且拒不改正的当事人;集中奖励一批举报“多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群众。

洪江市安江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