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18 08:41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洪江市安江镇人民政府
安政发〔2015〕41号
关于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驻安各单位、相关企业:
2015年6月13、14日,我镇组织镇、村(社区)干部及相关部门对辖区内交通安全、防火用电安全、烟花爆竹安全、防汛安全、企业生产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等全镇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进行地毯式全覆盖的安全检查,发现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为切实将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治到位,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交办,要求各单位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整治到位。
一是明确责任,加强领导。以村(社区)及各部门为单位,镇驻村领导、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为责任单位,村(社区)、部门工作人员及驻村(社区)干部为责任人。二是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根据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整改,按照整治要求限期整治到位(详见附件)。三是各职能部门积极与主管部门加强联系,将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困难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得到主管部门的重视和解决。四是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本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五是督导验收。以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为验收责任领导,镇纪委督查组、镇综治维稳组、安监站为验收部门,确保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
抓安全生产,必须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只有全民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才能将伤亡事故降到最低。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充分发挥安全专干、安全宣传员等基层组织力量,通过面对面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出版黑板报、播放宣传片等形式进村入户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三)继续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在隐患整治的同时,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及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继续深入开展全面的、地毯式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将水上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汛安全、防火用电安全、烟花爆竹安全、企业生产安全、建筑施工安全作为重点,坚持排查与整治两不误,按照“绝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要求,全方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
(四)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全力抓好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工作。
1、安监站:加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职业危害的安全监管,对全镇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工贸企业、船舶签单发航等领域全方面实行综合监管。组织好党政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台账,实行隐患排查整治销号,加强对群众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
2、安江消防中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普及消防知识,协助派出所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组织扑救火灾、抢救人员和物资。
3、派出所:加强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做好消防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对居民户内电线老化、楼梯间堆放杂物等安全隐患当场予以告知并要求整改,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消防制度和应急预案,保持消防通道通畅,配备安全有效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在居民小区合理布置监控和消防设施。
4、海事处:负责辖区通航环境与通航秩序维护的现场监督执法,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三无”船舶营运,制止运输船超载,协助当地政府做好防汛度旱工作。
5、城管分局:负责开展占道经营、无证流动商贩、违章建筑拆除、噪音、燃气、城市重要街道两侧建筑外立面改造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6、供电所:做好居民用电户外线的安全排查,对线路老化及电杆断裂等现象及时进行整改。
7、房管所:对辖区内危房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危房作出鉴定和应对方案。
8、林业站:对木材加工行业开展集中整治,要求企业完善各类制度,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同时,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9、民政办:组织救灾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
10、畜牧防疫站:加强对渔船的管理,严禁渔船载客营运,制止未取得相关证照的船舶从事捕鱼活动。
11、自来水公司:满足城区居民及单位生活、生产用水需求,确保水压及出水厂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12、城投公司:负责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协调,做好公司具体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13、两违办:对违法违规用地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和依法处理,对村(居)民建房实行质量监管。
14、国土站: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依法查处取缔非煤矿山。
15、市规划局安江办事处、安江镇规划站: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排查。
16、水管站:加强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山塘、水库、堤坝等蓄水防洪设施的监测与排险,在重点水域设置“禁止游泳”的警示牌。
17、企业站:做好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对锅炉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管理。
18、农机站:做好农机交通安全工作,特别是农用车载客及无证驾驶的整顿工作。
19、工商所:负责工商营业执照的发证工作和过期、劣质、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查处。
20、交管办:负责城市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城市交通秩序。
21、交警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做好重大节假日重点路段的交通值守,开展路面巡查,查处各类交通违章行为。
22、运管所:做好客运车辆“打非治违”工作,打击非客运车辆从事载客,严厉查处客运车超载等违法行为。
23、环卫所:做好宣传教育,告诫环卫工人和司机在作业过程中保护自身安全,开展好垃圾堆放点、垃圾站的安全隐患排查。
24、富达公司: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保养,配备消防器材设备,保持车况性能良好,严禁“三品”进站,杜绝驾驶员疲劳驾驶、超载行驶。
25、安客公司: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保养,配备消防器材设备,保持车况性能良好,严禁“三品”进站,杜绝驾驶员疲劳驾驶、超载行驶。
26、安江城区各学校:负责学校区域安全生产与学生在校安全工作,定期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周边摊点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合理安排调度学生放学,做好学生上下学的现场护导,严禁学生乘坐非客运车辆。
27、安江城区各幼儿园:负责学校区域安全生产与学生在校安全工作,定期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周边摊点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做好学生上下学的现场护导,校车要做到定人定员定时定路线。
28、电信、移动通信、有线电视部门:负责各自部门的杆线排查工作,对发现断裂、风化等问题的杆线进行及时更换。
29、城区各医院、超市、宾馆、网吧、KTV、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0、其他各部门、各单位及各企业:要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及本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31、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与整治,做好安全生产应急事件的处置与上报。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情况。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要竖立警示牌并上报镇党政办与安监站及主管部门。对已整改好的隐患,要及时跟镇验收部门进行联系,经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处理。
(二)加强督导,严格考核。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确保跟踪落到实处。对工作表现出色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追责,对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附:洪江市安江镇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交办工作安排表
洪江市安江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