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黔城镇 > 文件通知

关于印发《黔城镇2025年开展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5 10:38 信息来源:洪江市黔城镇政府

各村(社区)、镇属相关单位:

现将《黔城镇2025年开展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洪江市黔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6日



黔城镇2025年开展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前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5〕36号)及《关于印发洪江市2025年开展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农联[2025]1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清查审计工作从2025年6月30日起正式启动,2025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分阶段组织实施:7月18日前完成动员部署与人员培训;9月12日前完成全面清查审计;9月18日前完成审计报告编制;9月30日前完成结果公开与资料归档。

二、清查审计范围和对象

(一)清查审计时间及范围。清查2020年8月1日至2025年6月20日期间村(社区)财务管理情况,对涉及村级财务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集体经济合同、村级违规举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违规出借集体资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可追溯至相关历史年度。

(二)清查审计对象。本届村(社区)“两委”成员及参与经济活动的其他组织成员;涉及财务问题的往届村(社区)组织成员;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理事会成员及财务管理人员等。

三、审计内容

(一)村(社区)财务清查内容。一是村(社区)各项收支,包括投资收益、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所有村集体收入,以及经营支出、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公益支出、其他支出等各项支出;详细核查各项资产,如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生物资产、库存物资等;彻底清理债权债务,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二是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和民主理财情况,包括财务审批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重点审查民主理财小组是否切实履行职责,理财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开展民主理财活动。三是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村务公开栏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7〕92号)要求,全面规范公开村(社区)财务情况,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开时间及时,公开形式便于群众知晓和监督。同时,参照全国村级财务清理及2022-2025年“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深入排查“三资”管理漏洞,规范财务收支行为,重点排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虚报冒领、套取截留、侵占挪用、违规出借集体资金等问题。

(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一是审查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情况,包括发包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合同签订是否规范、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约定;检查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肢解拆分、违规分包转包、损公肥私等情况。二是检查政府拨款或接受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是否做到专款专用、专物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私分等情况。三是详细审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包括集体资金的收支、保管、借贷等;全面核查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出租、担保、处置及其他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低价发包、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严格审查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分配,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在财务清查、经济审计及换届期间如需签订经济合同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签订,杜绝出现低价发包、亲情合同、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行为。四是对村(居)民反映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进行重点审计,确保群众关切得到及时回应和解决、村级风腐问题得到防范和遏制。

四、实施步骤

清查审计工作从2025年6月30日开始,2025年9月30日全面完成。在清查审计期间,要确保村(社区)财务正常往来不受影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8日前)。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相关会议,开展业务培训,统一安排部署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9日-9月25日)。结合我镇实际,依照程序要求把握好关键环节和工作重点,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规范有序开展工作,确保清查审计结果客观真实。

1、开展清查审计(9月12日前)。从镇纪委、财政、民政、农业等站所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清查审计组,对所辖村(社区)财务全面开展清查审计。对经济规模较大、群众要求较强烈的村(社区),应当考虑群众意愿,委托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清查审计工作中,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参与监督。对村委会及村组织成员的清查审计工作按照《湖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办法》的规定执行。

2、出具结果报告(9月18日前)。清查审计工作结束后,我镇或受委托的专业审计机构要充分听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村(社区)财务清查审计结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村(社区)财务清查结果和各村(社区)组织成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主要负责人和清查审计机构负责人要在结果报告上签字。对村(社区)历年遗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经济问题,采取专项审计,出具专项审计结果报告。清查审计结果报告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构,避免雷同。对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3、公开结果报告(9月25日前)。清查审计工作结束后15天内,负责指导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向全体村(居)民(代表)会议公布清查审计结果报告,并在村(居)务公开栏予以公开。有条件的地方要采取现代信息手段,利用QQ、微信、公众号、村(居)监督网等向在外务工人员进行公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听取群众的意见,解答群众疑问,维护保障成员的参与权、表达权、知情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

(三)总结归档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指导村(社区)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清查审计工作方案、审计报告、工作台账、会议记录、群众意见及处理情况等相关资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入档保存、专柜保管,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准确、规范。将所辖村(社区)清查审计结果报告建档永久保存,以便后续查阅监督。

总结清查审计工作,对整体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重要线索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提出下一步解决措施,为2026年换届做好准备。9月30日前,将工作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军同志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镇党委副书记向芬同志任常务副组长,负责协助镇长统筹;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易启军同志、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郭蔚同志、副镇长瞿剑同志负责牵头具体抓。党建办、纪检监察组、民政组、财政所、乡村振兴站、林业组、水利移民组、自然资源规划组、农业农村组、应急组、经管站、司法所等相关站所为成员负责财务清查审计相关工作。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项工作与正在开展的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清查工作结束后,工作专班自行撤销。

(二)明确职责分工。党建办、民政组、协调推进清查审计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清查审计工作的监督和对问题线索的处置;财政所、乡村振兴站、林业组、水利移民组、自然资源规划组、农业农村组、应急组、经管站、司法所负责对清查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及工作质量把关,切实做好村(社区)财务清查审计工作。

(三)严格执纪问责。清查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报告镇纪委。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地方要及时督办;对因工作敷衍了事、清查审计不认真负责、处理问题不彻底,造成群众上访和重大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黔城镇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黔城镇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怀化市委和洪江市委关于开展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村(社区)组织成员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

一、成立财务清查审计工作专班

组      长:李  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向  芬  镇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易启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  蔚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瞿  剑  副镇长

成     员: 党建办、纪检监察组、民政组、财政所、乡村振兴站、林业组、水利移民组、自然资源规划组、农业农村组、应急组、经管站、司法所等相关站所负责人或组员为成员,专班下设办公室(经管站),唐鹏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清查审计工作的调度和汇总。

二、成立财务清查审计工作小组

第一组

组长:易启军

成员:袁爱民、李睿、张莉、唐英、钦丽华、陶焱、曾伍、唐宏钢、黄渊华

负责双溪社区、大马村、严家团村、泥溪村、高山村、山门新村、桐坪新村、小阳村、牛头湾社区、莲塘社区

第二组

组长:郭  蔚

成员:朱成卫、向培友、袁丽华、李春玉、向黎明、蓝园、周小春、舒勤建、向斌

负责板桥村、铁坑村、三江村、小江村、长坡村、江南村、株山村、桃源村、玉皇阁社区

第三组

组长:瞿  剑

成员:刘丹、瞿璐瑶、钦小军、孟建香、王涛、唐鹏、

蒋剑飞、谢心怡、许又红

负责土溪村、红岩山村、菊花村、茶溪村、双溪口村、沅江村、干溪坪村、石江村、芙蓉社区、古城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