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黔城镇 > 文件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7 17:28 信息来源:洪江市黔城镇政府

各村、涉林(社区):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怀化市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洪江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在全市开展森林防灭火“八大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洪森指〔2024〕5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发生,维护好我镇森林生态安全,经党委政府研究,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坚决落实防火责任

当前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农事林事用火明显增多,受干旱少雨、晴热天气影响,森林火灾隐患突出,防火形势严峻。要坚决克服麻痹松劲思想和侥幸心理,把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超前部署,落实落细措施,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落实乡镇干部包村、驻村工作队和村干部包组、组长和护林员包山头的包保责任制。

二、广泛宣传,营造森林防火氛围

1.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在9月份,以“森林护我家,防火靠大家”为主题开展为期1个月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在林区路口广泛张贴“禁火令”,重点地区悬挂宣传横幅、设置醒目的固定宣传标志,充分利用宣传车、“村村响”、“大喇叭”高频率轮回宣传森林防灭火相关规定及知识,集中组织森林防灭火“屋场会”“院落会”等宣教活动。

2.开展“敲门行动”。在森林高火险天气、重点敏感时期、农事用火集中期、火情高发期等重要时期,充分调动党员、村组干部、护林员、乡贤和志愿者等力量入村入户、入田间地块,持续开展“敲门行动”。对失火毁林的典型案件和违法用火处罚典型案例广泛宣传,用身边案例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促使群众深刻吸取森林火灾教训并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

三、严密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各村(社区)要全面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林区裸露线路隐患、私搭乱建(偷盗电)线路隐患、输配电设施周围可(易)燃物隐患、超高树竹覆冰雪倒伏导致倒杆断线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并跟踪督导整改落实。

四、盯紧看牢,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一是要管好造林炼山用火和其它农事用火。确实需要用火的,要砍好隔离带,人员充分备齐,确保万无一失,并报告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用火。二是对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小孩、老人等重点人群,要上门与监护人、家属有效沟通,监督管理到位。三是要加大对违章用火的巡查和处罚力度,对违反用火规定的要依法从严处罚,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遇高火险天气,加强森林防火巡查队伍力量和巡逻防控力度,村组干部、护林员一起,不间断在辖区重点区域开展野外用火巡查,做到巡查全覆盖、无盲区、无空档,严格管控野外火源。

五、强化保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按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要求,强化应急处置、严格指挥调度,科学指挥,安全扑救,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应急处置能力,高效率扑救森林火灾。各村、涉林(社区)要做好扑火队员、装备和物资准备,一旦发生火情,应急队员确保第一时间赶赴火场,做到应急队伍招之能来、来之能上,同时要根据现场情况迅速采取扑救措施有效处置,真正做到打早打小。

在森林防火期,各村(社区)要加强值班,遇高火险天气,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保持信息畅通。

六、加强督查,强化责任

各驻村(社区)工作组人员在森林高火险期要下到所驻村(社区)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及巡查工作,镇纪委、镇应急工作组、镇林业工作组、镇农业农村工作组组成黔城镇森林防火宣传、巡查及督查小组,长期性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巡查及督查工作。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由于思想麻痹,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中共洪江市黔城镇委员会    

                           洪江市黔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