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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沅河镇人民政府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12 09:22 信息来源:洪江市沅河镇政府

目录

第一部分沅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沅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沅河镇人民政府位于洪江市沅河镇黔阳坪社区现有七个行政村,一个社区,包括富团村、沅河村、沅城村、堰桥村、鄢家溪村、清水青村、黔阳坪社区、十里村。内设镇机关,财政所,政务服务中心,综治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等六个站所。 2023年共有干部职工48人。沅河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为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抓好招商引资,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我镇设立一个独立核算机构——洪江市沅河镇人民政府,与上年一致。我镇本年人员为48人,其中行政编19人,事业编29人,比上年人数增加3人,变动原因:人数调入多于调入人数以及公开招录。

(二)决算单位构成。沅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沅河镇人民政府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563.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1.48万元,增长65.97%,主要是因为人员变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563.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3.5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56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1.97万元,占94.14%;项目支出91.57万元,占5.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63.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1.48万元,增长65.97%,主要是因为人员变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63.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21.48万元,增长65.97%,主要是因为人员变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多。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63.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4.84万元,占48.92%;教育(类)支出17.99万元,占1.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47万元,占0.5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57万元,占11.80%;卫生健康(类)支出32.50万元,占2.08%;农林水(类)支出453.31万元,占28.9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7.45万元,占1.12%;住房保障(类)支出34.90万元,占2.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7.34万元,占3.1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9.9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6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9.47万元,支出决算为73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办公开支增多。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7.19万元,支出决算为3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核算调整,人员经费上调,乡镇工作补贴上调。

3、教育(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其他广播电视教育支出(项)。未进行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7.9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对其进行单独核算。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项)。未进行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8.4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对其进行单独核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06.88万元,支出决算为7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核算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年初预算28.32万元,支出决算为2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开支增多。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53.36万元,支出决算为5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核算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年初预算26.68万元,支出决算为1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核算调整。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项)。年初预算3.09万元,支出决算为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核算调整,增补网络公司人员保险。

10、抚恤(类)其他优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未进行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对其进行单独核算。

11、卫生健康(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款)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28.35万元,支出决算为3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核算调整。

12、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68.40万元,支出决算为7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13、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未进行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59.4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对其进行单独核算。

14、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年未进行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58.8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对其进行单独核算。

15、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未进行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41.2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对其进行单独核算。

16、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188.89万元,支出决算为18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核算调整。

1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未进行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对其进行单独核算。

18、农林水(类)普惠金融发展(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未进行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5.4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对其进行单独核算。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7.54万元,支出决算为1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核算调整。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0.02万元,支出决算为3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核算调整。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51.80万元,支出决算为4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核算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1.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9.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4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3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5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5万元,支出决算为8.68万元,完成预算的56.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20万元,支出决算为5.87万元,完成预算的48.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按照上级要求减逐年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30万元,支出决算为2.81万元,完成预算的85.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车出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7万元,占67.6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1万元,占32.3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98个、来宾912人次,主要是上级检查,项目勘察,定期检查等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1万元,主要是公车维修及公车过路费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58.64万元,增长250.23%。主要原因是:办公印刷费增多,会议增多,会议费和租车费增多。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99万元,用于召开乡村两级干部会议,人数839人,内容为防汛,防疫,乡村振兴等工作会议;开支培训费0.83万元,用于开展干部在外参加培训的费用报销,人数23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上级捐赠的消防用车)、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普通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1、做好党建工作

完成情况:全镇共有党员435人,正式党员426人,预备党员7人;2023年新发展党员9人,其中35岁以下党员3名,女党员4名;流动党员92名,其中跨省流动58名,省内跨市流动18名,市内流动13名,目前正在积极对接党员流入地报到工作。“七一”期间走访慰问老党员5人、困难党员32人。12个党支部根据制定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理论学习,全镇学习讨论累计30余次、基层党组织书记讲授党课累计30余人次、党支部书记和党员轮训培训累计180余次、运用红色资源和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累计40余人次;全镇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累计8个、组建党员突击队累计8个、参与“学习身边榜样”活动的党员累计390余名找准查实的问题短板24个,且均已完成整改;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调研142次、走访群众600多名,下访接访7次。全镇党员累计讲授微党课300余次、观看党员教育片20余次、进行社会实践活动30余次,覆盖党员近万余人次,充分发挥领学带学促学作用。

2、扎实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完成情况:一是做好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工作。我镇在本年度开展了三次“一户一画像,一户一套餐”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行动。行动期间,我镇及各村举办专项会议和“画像”工作培训会45场次,培训536人次。第一次行动在3月底,对708户、2563人进行画像,其中档内脱贫户、已消除风险的监测户有531户、1919人,档外“八类”重点人员177户、644人;发放《关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自主申报途径的公告》“明白纸”2163份,覆盖农户3934户、12345人;发放《洪江市帮扶政策明白纸》38份,覆盖农户40户、85人。第二次行动在6月中旬,覆盖全镇3934户农户, 12345人;发放最新版《洪江市帮扶政策明白纸》38份。第三次行动11月下旬,覆盖全镇3933户农户,12343人;发放和张贴《关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自主申报途径的公告》“明白纸”3949份。根据各方综合分析、研判,三次行动期间我镇有12户26人纳入监测,1户2人退出监测。二是做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工作。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确权登记,并移交村级管理,各个项目都明确了管护责任人,资产管护到位。完成2023年-2024年项目入库申报53个。按时完成2023年实施的项目。三是落实各项保障政策。2023年度春季学期资助义务教育资助共162人,资金5.37万元;学前幼儿资助共27人,资金1.4万元。发放春季雨露计划43人次3.9万元。扎实开展农村住房排查4025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户;实施人饮工程项目1个,服务脱贫人口45户,138人;全镇脱贫人口实现就业975人,较往年增长0.75%。选聘公益性岗位47人,发放补贴43.71元;2023年完成改厕122户,完成年度任务的107%。开展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62次,2023年我镇共实施衔接资金项目11个,总投资290万元。

3、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完成情况:一是坚持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重要精神。认真学习《决定》关于深化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援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二是坚持宣传教育,安全隐患防范意识深入人心。开展了“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沿河重点地段安放防溺水告示牌,并走进校园通过公开授课方式,向在校学生家长宣传防溺水工作。三是加强应急演练。先后组织镇民兵队伍、应急分队、卫生院医务人员等开展了消防、小(二)型水库、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的演练,各组织指挥成员和各应急队员明确职责,演练过程井然有序。四是执法检查力度不断加强。对烟花爆竹现场进行检查并记录,多次配合市应急管理局烟花股进行执法检查。对三轮慢慢游载客、面包车公交车超载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的问题:1、预算编制有待更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预算执行率较低,预算编制不够完善,年中追加较多,决算教与预算教相差较大。2、预算缺乏分析,对预算造成差异的原因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并且没有与之相适应的考核机制,没有引起相关人员的高度重视。

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1、我们应改变原有的预算管理理念,认识到预算管理的重要性,通过学习提高相关人员的积极性。2、乡镇内部加强执行力度,完善考核机制。3、加强预算分析,切实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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