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沅河镇 > 文件通知

中共沅河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12 13:18 信息来源:洪江市沅河镇政府

中共沅河镇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2日至8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沅河镇党委及所属村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沅河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沅河镇党委积极认领问题,坚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及时成立以镇党委书记赵辉同志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舒怡春同志任副组长,镇党政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的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六届洪江市委第六轮巡察沅河镇党委问题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定人定责定时限,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开展。镇党委书记赵辉同志坚决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个人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和整改问题,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关于巡察问题整改的指示批示,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巡察问题整改情况,针对部分推进不力、协调不畅等问题,切实压紧压实各牵头领导问题整改责任,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对接,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鄢家溪耕地提质灌排斗渠III型底板项目底板水泥用料不足,存在严重开裂、冲毁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通过联系自然资源局耕保股督促施工方到现场查看,同村里商议维修方案,目前已施工完毕。

2.关于“黔阳坪耕地提质项目标鸡冲段项目至今仍是毛坯路”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施工方已按设计要求完成碎石摊铺、水渠维护等,村民及社区对施工效果表示认可。

3.关于“在项目实施中财政部门存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积极同财政局综规股对接并整改完成。此后,将督促财政所、村委会严格落实《洪江市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按要求组织好“四议两公开”,严格按程序开展项目招标、合同签订、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确保村委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4.关于“2014年堰桥村硬化大禁山至也家山公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结算资料中发现工程预算、决算只有两份表格,无具体内容,无任何人签字;2018年堰桥村祁东脆枣产业发展项目中两次白条领款且无审批人,共计金额29847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预、决算表为草稿,资料中有专门的预算内容。②领条实为附件,项目开具了主额发票。

5.关于“沅河村2021年土地坳至园艺场公路硬化项目(一事一议)、合同金额15万,实际核算16.2万。村委反映资料都是施工方做,村干部只在验收单签字”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镇财政所核实该项目曾决算为16.2万元,但实际按合同金额15万元支付。

6.关于“鄢家溪村2020年大坡落公路硬化(一事一议),合同内容不规范,验收无市综改办签字。2022年6月,道路硬化(一事一议),考察、审批均无市综改办签字”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因项目已实施完工,无法变更合同,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现行合同法签订,市综改办已签字盖章。

7.关于“沅河村周家溪至沅河洲上产业道路扩宽及修复水毁道路工程结算无财政评审或三方评审,金额为22万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镇财政所已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结算评审,目前已完成三方评审工作,结算评审金额为22万元。

8.关于“查阅村级实施项目中,签订合同绝大多数都缺具体违约责任,合同缺乏完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对2018年富团村白洋坪柚子场云业公路和2018年堰桥村大坡背酥脆枣项目的合同违约内容进行了整改。同时,举一反三联合镇财政所、镇纪委、镇经管站人员对全镇各村实施的项目合同进行清查,发现并完善问题合同2件。

9.关于“富团村虚报扶贫项目,与李某某签订2份虚假养鸡合同(时间、资金、养殖规模、收入分配不一致)。至2016年11月,富团村在未进行任何投入的情况下从李某某处获得5.2万元分红;2017年1月10日,时任村主任张某某将上级拨付至李某某账上的5万元扶贫资金转入富团村集体账户;2017年1月11日村委会以购买养鸡饲料名义虚开53300元发票,将该笔扶贫资金套现”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度:正在走访相关人员了解实际情况。下步将对实际情况报镇党委班子会进行研判。

10.关于“2009年至2011年堰桥村公路硬化工程,村党支部原书记龙某某以施工方冯某某的名义打白条多领取6.4万元工程款,拒不配合上缴违纪资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度:①堰桥村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为冯某某对该笔资金进行赔偿。②已于2023年11月停发龙某某相关退休待遇。

11.关于“堰桥村党支部原书记龙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公益林面积核定、补贴发放假公济私、优亲厚友”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该问题线索由洪江市纪委进行核查,目前市纪委已进行初核了结,未反馈相关违纪情况。

12.关于“2022年3月沅城村委会以支部副书记杨某某违规滞留稻谷补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沅城村副书记杨某某已把稻谷补贴6951元转入村帐,并于9月6日由镇党委书记赵辉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13.关于“堰桥村委会以跨村安装自来水为由违规收取自来水安装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堰桥村已把违规收取的自来水开户费退还给

周继美等3户村民,并于8月23日由镇党委书记赵辉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14.关于“鄢家溪村与怀化恒祺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蓝莓果酒加工配套建设《委托帮扶协议书》,财政产业发展资金(原2018年财政代村投入的产业扶贫项目资金)30万元,委托帮扶资金16万元,按8%的年利率进行保底收益,即恒祺农业每年向鄢家溪村支付1.28万元的收益分红。协议约定2021-2022两年的分红至今没有兑现,村支两委2次到怀化恒祺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催促支付分红,公司却没有表明具体的付款时间,没有按照协议履行”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度:①已经组织鄢家溪村支两委干部到怀化恒祺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跟法人冯建刚当面进行协调沟通。②村委会以书面的形式向冯建刚送去了催收函。③积极对接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协助催促公司尽快支付分红。

15.关于“粮食种植补贴申报不合规、虚报数据、重复发放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当事人已把重复发放的补贴退还到市财政专项账户。

16.关于“未及时更新死亡人员信息,导致多发补贴资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所涉及人员多领取的待遇已经全部追缴完成。

17.关于“宣传惠民政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镇农业服务中心已通过利用微信、短信、下村入户走访的方式对农户大力宣传耕地力补贴、种粮一次性补贴、稻谷目标价补贴、粮食适度规模补贴等政策。

18.关于“存在家禽散养、垃圾清除不及时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沅河镇人居办联合村(社区)干部对相关农户进行了入户宣传走访。②联系相关部门将勾臂箱垃圾进行了转运,并沟通做好日常保洁,做到日产日清。河边焚烧垃圾的现象,目前已经加大巡逻力度,在村民集中点召开屋场会,在全村范围内宣传禁止野外用火,焚烧垃圾。③沅河集镇、沅城村河道段的漂浮物已联系水利局进行打捞处理。④通过入户走访,村村响播放,微信群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目前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乱扔垃圾的现象明显减少。

19.关于“问题厕所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立即组织人员对十里村朱茂军、堰桥村周光全家的厕所上门核实。②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③举一反三,在全村范围开展“再回头”摸排。

20.关于“河道常态化管理有差距,河长制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督促各个河长履行好河长制工作,并联合森林公安去蒋家湾进行乱采乱挖现象调查,发现了乱采乱挖的现象,但未找到涉事人员,今后镇执法队将加强巡查力度,坚决打击乱采乱挖行为。

21.关于“2021年沅城村9组张荣才厕所改造补助款因工作人员填报信息错误,导致该款拨到付到6组同名同姓的张荣才账户”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安排人员走访6组张荣才,详细解释打错账号事宜。②6组张荣才退回资金到财政所。③财政所已重新安排拨付到正确账号。

22.关于“2022年6月,沅城村5组杨渊嫔家的田因修路被压,补偿款错补到另一户粟文新账户;同组张华明也没有得到补偿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通过调阅2013年征地图,杨渊嫔及张华明的土地不在征地范围,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已向他们进行说明。

23.关于“沅河镇、沅城村两级干部未能发挥好群众与上级所辖单位部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加强镇、村、企三方沟通衔接,畅通信息渠道。②加强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党员、组长、代表大会及屋场会等形式,向群众解释相关政策,动员群众参与到沅城开发建设中来。③安排人员上门走访当事人,做好思想工作,降低舆情影响。

24.关于“村干部呈现高龄化趋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沅河镇8个村(社区)都已建立村级后备干部库,每名后备干部均有乡镇班子成员、村级党组织成员联系培养;已建立乡镇班子成员、村级党组织成员绑带联系机制。

25.关于“党员年轻力量不足,流动党员占比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2023年共发展党员9名,35岁以下党员3名,新发展党员平均年龄38岁,增强了沅河镇党员队伍的年轻力量。②已建立健全入党申请人台账、入党积极分子台账、发展对象台账。③对全镇流动党员党组织关系进行摸排,并建立相关台账,每名流动党员都有一名支部委员负责联系,尽快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

26.关于“村干部基本技能欠缺,工作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对村干部已开展电脑技能培训,能够熟练使用操作电脑;②各村(社区)已安排党建指导员,指导协助村(社区)的党建工作。

27.关于“年轻干部缺乏责任担当”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沅河镇党委多次召开教育会警示会,开展“清廉讲堂”活动,加强年轻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强化了责任意识和担当能力,并将此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28.关于“镇政府工作人员周某某6月份-8月份多次上下班未签到、无外出登记”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镇纪委对该问题已进行核实,发现6-8月份周某某存在2次上午缺勤、4次下午早退的情况,周某某对未签到、无外出登记情况进行了说明,原因是在沅城村、清沅公路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未能及时打卡签到,并附佐证材料。

29.关于“镇村干部集中会议期间,村干部存在迟到、早退现象;个别政府工作人员参加集体行动时缺勤”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对相关人员已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机关制度进行了处罚。

30.关于“违规垫付公租房租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度:镇政府已完成公租房租金的收缴。

31.关于“十里村虚增村集体收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已经组织对十里村村支两委进行集中谈话,了解实际情况,并提出要求。②安排财务人员全面摸排沅河镇各村集体经济账务情况。③已经组织对各村(社区)书记和报账员进行宣传培训,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2.关于“财务手续不齐全。①2023年1月31日,黔阳坪社区付边坡护理费5万元,验收表村监委无人签字,结算单无经手人签字,仅有村书记一人签字;②2021年12月31日,清水青村收妇联冰糖柑现金进账3000元,无任何证明收入资料;③堰桥村2023年财务进账销售鱼苗款19337元,无任何资料,只有现金进账单和收入票据;④鄢家溪村2019年1月收山塘租金14500元,园艺场租金5000元,村店面租金1440元,均无合同等资料;⑤2022年1月31日,富团村支付摘柚子劳务工资4568元,附件领款金额为4328元,多开支240元,发票和附件领款金额不一致,核算有误。⑥2020年富团村白羊坪山场香柚、黄金贡柚基地后续扶持项目中工资37250元,无发放表和签字。”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度:①黔阳坪社区边坡护理验收表、结算单已签字。②清水青村已找到当时提供给妇联冰糖柑的资料凭证。③堰桥村已提供了销售鱼苗的明细清单等资料。④村集体有协议,账面上没有放置,已将协议放进资料。⑤经村集体核实,实际劳务工资为4568元,已重新补填附件并签字。⑥已补发放表并签字。

33.关于“富团村‘三资’管理不规范,签订问题合同,涉嫌贱租集体资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核查,因富团村地理条件差,当时经济效益不好,承包该村的园艺场基本都是年租金3000元至5000元不等。刘国胜承包的柑橘场是承包后自己做的品种改良,朱正良承包的柑橘场也是承包后自己做的品改,等刘国胜、蒋志华、朱正良所签合同于2026年1月19日、2037年12月30日、2027年12月31日分别到期后重新签订合同。

34.关于“黔阳坪社区、沅城村、富团村‘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核查,村中均执行了“四议两公开”,凭证中没有放置。

35.关于“堰桥村水渠长期未维修,影响农田灌溉”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目前该水渠已维修好。

36.关于“十里村4组李造反映其想继承舅舅的山林权属,并继承相关的政策性补贴的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十里村通过召开会议,4组农户已经同意李造继承其舅舅的山林权属。

37.关于“富团村村民安装抗旱电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联系托口供电所,按照怀电整组发〔2023〕2号文件《关于加强怀化市抗旱抽水安全用电的通知》内容:因农业抗旱抽水需要零时用电的,由各乡镇村委向属地供电部门统一申请,实施集中办理,供电部门不单独为农户安装抗旱电表。

38.关于“沅城村实施了自来水工程,图纸上设计的是每组一个阀门,但不按图纸施工,变成了全村只有一个阀门,而不是每组一个阀门。导致只要任何一个组用水出了问题,维修起来就要全村停水,而且有时候一停起来就要停一天半,影响全村用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市水利局核实,该项目是2018年项目,项目设计图纸没有每个组需要按一个阀门。当时水利局按村里要求,需要安阀门的地方才安装了阀门。

39.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到位,中心发言存在抄袭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已召开专题整改工作部署会,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赵辉为组长,镇长舒怡春、分管意识形态领域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②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中心发言材料结合工作实际以及存在抄袭的材料均已整改完成。③按要求完善学习“十条戒律”、《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的会议记录,将意识形态纳入述职述廉报告。

40.关于“一是对宗教事务重视不够。部分村宗教工作信息员、协理员工作津贴未按要求发放到位,洪江市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工作记录本未按要求填写,宗教活动场所定期走访未按要求执行。二是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重视不够。乡镇商会未完成规范化登记,在外经商办企业人员调查摸底工作开展不深入,在外代表人士信息收集不全。三是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乡镇未制作本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宣传展板,仅在沅城村制作展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度:宗教信息员、协理员工作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组织村级宗教信息员、协理员开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培训,并要求规范填写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工作记录本”;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展板已制作完成。下步将开展沅河镇商会登记创建工作。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镇党委将重点针对3个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各牵头领导按期完成整改。

(一)镇责任领导已带领财政所、乡村振兴办等工作人员,对时任富团村村书记张庭湘、时任村主任张良国、原村主任刘国胜及驻村工作队队长进行了走访并了解情况,经初步调查该问题不属于虚报扶贫项目和套取扶贫资金的问题。目前,镇党委已要求张庭湘、张良国、刘国胜等相关责任人对该问题的具体情况进行书面说明并附相关材料,下步镇党委将对该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处理。

(二)鄢家溪村与怀化恒祺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蓝莓果酒加工配套建设《委托帮扶协议书》的分红问题,镇党委政府已与恒祺农业对接并多次开展了相关催促工作,但效果不明显仍未收到拖欠的分红资金,且该问题涉及洪江市多个乡镇,镇党委已报告市委巡察办,目前市委巡察办已交办相关部门从市级层面进行协调,督促恒祺农业尽快整改,后续镇党委将跟进该项工作。

(三)镇党委政府已安排相关负责人与市民政局相关业务部门对接,了解商会注册的具体流程。镇党政班子会已对成立商会的具体事宜进行部署研究,目前,商会成立工作已经完成名称核准及前期资料准备,下步将确定商会成员人选,争取注册资金,完成后续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5-7360015;联系地址:洪江市沅河镇黔阳坪社区沅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电子邮箱:535188200@qq.com。

⠂ ⠂ ⠂ ⠂ ⠂ ⠂ ⠂ ⠂ 中共洪江市沅河镇委员会

⠂ ⠂ ⠂ ⠂ ⠂ ⠂ ⠂ ⠂ ⠼font face="仿宋_GB2312"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