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06 10:59 信息来源:洪江市江市镇政府
根据市委工作部署,现将江市镇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报告如下:
一、人居环境方面:
1.开展绿化亮化工作。草皮绿化8000余平方米;修建花池300余处;在里坪三眼桥至暴木溪杉木桥路段种植红叶石楠球A、红叶石楠球B、铁树、茶花球、樟树、石楠树共计713株,里坪至暴木溪段全线种植太阳花;以拆旧、建新、插绿等方式编制果园菜地竹篱笆6000余米;在垃圾分类箱前建设景观文化墙20座,提升江市国道风貌。
3.对集镇十字路口风貌改造2处,2处房屋外墙改造。
4.沟渠清淤约468立方米;整理乱堆乱放庭院230处;清理里坪三眼桥至暴木溪杉木桥路段墙体广告6处、灯杆标语38处、大型广告牌1处、标识牌51处。
5.江市镇龙尾村成功创建怀化市级和美村庄、江市镇双龙村成功创建洪江市级和美村庄。
二、招商引资方面:
1.完成20家新增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倍增超额完成任务。
2.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完成68条。
3.完成大畲坪门面招商一个,目前正在装修,两路口商业路招商一个门面。
三、债务化解方面:
1.加强财源建设。在去年“三资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镇、村两级资产资源详细摸底,对闲置、低价出租的资产进行盘活、整改,增加镇、村两级预算外收入,逐步化解各类债务。
2.梳理负债成因及来源,短期负债38.36万元属于村级日常报账产生的负债,当年未及时核销产生,结合各村实际化解债务,通过核销及冲账等措施解决,加强财务报账监管;长期负债122.61万元属于村里历史财务数据产生的负债,一部分债务可通过规范账务处理来化解,一部分债务可通过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积极偿还债务;专项负债34.03万元属于上级专项资金未及时跟踪核销而产生,可通过追溯资金源头,规范账务处理来化解。
3.每月10日前调度上月债务化解进度,并各村通报,形成债务化解台账资料,争取在2024年底前完成化解债务195万元。
4.节约资金开支。公务接待活动、开会、出差、举办活动等,一切要按照财务规范执行,严守财政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严禁铺张浪费。
四、后备人才储备方面:
1.加强人才挖掘储备。通过优秀大学生座谈会、退役军人座谈会、各村社区党员大会等形式持续挖掘发现优秀年轻人,建立村级后备干部动态信息库,加强针对性联系联络和宣传介绍,引导返乡创业和工作。
2.加强管理和培养力度。一方面坚持结对帮带机制,由驻村领导和村支两委共同结对帮扶后备干部,加强点对点的谈心谈话和培养教育;一方面加强集中培训,由镇党委党校开设专题培训班,全年开展不少于一次后备干部专题培训,并积极发动申报农民大学生项目;另一方面加强实践锻炼,根据实际情况,选取部分意愿强、素质高、基础好的后备干部到村跟岗锻炼。
五、村集体经济方面:
1.暴木溪村宁乡花猪养殖基地产业路项目已下达,现已开工建设。
2.青山园村林下生态养鸡项目已与养殖户签订投资50万元合同。
3.暴木溪村、申坳村100亩柑橘品改项目已完成。
六、产业发展方面:
1.已完成竹滩村500亩示范基地建设,以观光园标准进行建设,园内均可通行观光车,且建设有2.7公里3.5米宽产业路,河岸边预留后期种植花卉绿植地块,将打造成产业休闲观光一体化枇杷示范基地。
2.培育洪江市枫红休闲农庄和洪江市江市加油站两家企业为四上企业。
七、基础建设方面:
1.完成江市镇209国道路面翻新,硬化国道沿线入户路83户2500余平方米,更换防护栏120处3000米;
2.在集镇及十字路口建设停车场4个,划分停车位约300个。实现学校人车分离,解决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
3.建设产业路2处共计2400米,社区老街硬化路面3000平方米,更换路灯60余盏,发展基础日益健全。
4.移民项目红莲洑水村5座骨干山塘1座山平塘整修加固;水利项目青山园村2座骨干山塘整修加固,龙尾村孙田坡小二型水库。
八、农业方面:
1.粮食面积24300亩,油菜面积9860亩。其中:优质稻面积3800亩,大豆玉米复种250亩,稻油轮种750亩。
2.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获洪江市先进表彰。
3.积极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耕地恢复完成125.79亩。
4.申坳村偏岩弯新造油茶100亩,零星新造油茶14950株498亩;申坳村井水坳新造桐油141.5亩;
九、党建方面:
1.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领导班子率先学、党员干部带头学、全镇上下全面学,采取集中学习、分村宣讲等方式,加强宣传阐释、提高学习实效,确保入脑入心。开展“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专题研讨4次,15个基层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45次,镇党委书记上党课2次,15个基层党组织书记上党课30余次。
2.扎实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全镇上微党课党员580余人次,观看教育片党员3700余人次,开展实践活动2200余人次。
3.深入落实“三长制”,全年组织辖区党员开展志愿服务800余次,收集群众各类问题245个、矛盾纠纷82个、群众诉求123个,并逐一化解。
4.2023年共发展党员7名,其中35岁以下5名。
5.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4月16日,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迅速启动部署,全镇15个基层党组织结合“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三会一课”等传达党纪学习教育相关精神,并制定学习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截至目前,镇党委及各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集中学习19次、学习研讨19次,开展警示教育18次,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上党课18次。
十、综治方面:
1.持续抓好社会宣传、线索排查、专项领域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等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
2.扎实开展禁毒工作,主动开展涉毒、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等行为防范宣传;重点开展好特护期安保稳控工作,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受理调处30余起;
3.健全以联动为主导的信访维稳责任体系,坚决做到“五个严防,一个确保”,维护辖区社会大局基本稳定,群众安居乐业;强化重点人员稳控措施,对132名涉毒人员、129名精神病人、7名重点信访稳控人员制定一对一管控包保方案,责任措施到位,全年无赴京进省上访事件发生。
4.2023年度综治民调工作打赢翻身仗,取得二类乡镇48名的成绩。并荣获洪江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5.持续开展铁路护路工作,获怀化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先进乡镇,继续保持平安铁路示范乡镇。
6.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相关普法宣传,联合多部门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活动,扎实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
十一、武装方面:
1.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党管武装工作水平。督促镇武装部采取了如基干民兵点验、民兵干部会议、宣传栏、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全民国防教育,不断强化全民国防观念,确保民兵预备役建设的正确方向。通过民兵调整改革,我镇共整组民兵1020名(其中民兵连11个990人,民兵应急排30人),更好地发挥了民兵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农村经济、开展乡村振兴、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2.积极宣传,入心入脑,贯彻落实征兵入伍工作。成立了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征兵工作实施方案,将做好征兵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2023年以来至今年四月江市镇兵役登记人员共160人,输送优质兵员3人(其中2名大学毕业生)。
3.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做好拥军优属工作。一年多来,江市镇主持召开了参加新兵座谈会,开展“八·一”建军节慰问;对军烈属进行了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了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拥军优属工作落到实处,维护了一方稳定。红莲洑水村冯中华、冯岳怀两位现役军人在军中分别获得二等奖与三等奖,我镇高度重视,为现役军人家属送去立功喜报和慰问金,感谢他们为祖国培养人才,为家乡争夺荣誉。
十二、意识形态方面:
1.管好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专题汇报等工作机制。严守意识形态阵地,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居民、群众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正能量,牢牢掌握意识形态话语权、主动权。开展网上网下舆情筛查、报告、研判、处置工作,把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做在平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妥善处理了红网5件和抖音平台22件涉及我镇的网络舆情。
2.加强对外宣传力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围绕乡村振兴、综治民调、医保收缴等重点工作,加强对外宣传,传播主流价值、传递社情民意,努力扩大我镇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在砥砺习近平新时代的过程中发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重要作用。2023年我镇完成在各级媒体的上稿任务。2024年已完成中央媒体上稿1篇、怀化市级媒体上稿11篇、洪江市本级媒体上稿20篇。
十三、市场管理方面:
1.强化集镇管理。成立市场整治小组,对集镇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以路为市、以棚为店现象进行重点管理,定人、定责、定岗,进行长效机制管理,并持续加强对集镇的巡查整治力度,不定期开展综合整治突击行动20余次。组织与洪江市顽瘴痼疾整治办、市交警队、市交通运输局等联合行动开展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对三轮车及摩托车“戴帽率”进行专项整治。对查处的三轮车非法载客和非法改装三轮车等行为依法处理。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做到切实履责、严格执法、持续发力,同时利用赶集日全面宣传、扩大影响、做好引导,深化群众安全意识,确保全镇“戴帽率”达到标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2.做好市场监管工作。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有效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向经营户明确食品药品的有关规定和应尽义务及营业责任,提高了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底线意识。在集镇农贸市场进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在江市镇中心学校食堂对储藏、加工食物区域进行了实地检查,全面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江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