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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市镇关于处理罗某南杂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10 10:23 信息来源:洪江市江市镇政府

1月5日上午,江市镇联合洪江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派出所等部门组成“打非”联合执法小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打早、打小、打苗头”的要求,对江市辖区范围内相关门店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通过实地排查,在红莲洑水村村级小卖部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红莲洑水村罗某南杂店存在变更经营范围,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第11条第1款规定,有关部门现场对其存储销售的烟花爆竹进行收缴。此次查处共收缴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31件,总价值壹仟余元。并对店主罗某进行现场教育和口头警告,向其说明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有关管理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储存和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