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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峰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0:46 信息来源:洪江市群峰乡政府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并通过洪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群峰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45-7570012)。

一、总体情况

在2023年,我办致力于全面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守“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核心理念,并遵循公正、公平、合法及便民的基本原则,以强化重点信息公开与重点单位公开工作为核心,不断深化决策与执行过程的透明度,同时加强对政策的解读与社会关切的回应。此外着重关注政策落实情况,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一)在主动公开方面,通过洪江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峰乡信息公开栏目发布财政信息、通知公告信息、规划计划信息、政务公开信息、重大民生实事信息等各类信息共计58条。

(二)关于依申请公开,群峰乡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专栏提供了详细的依申请公开流程。公众可以通过向群峰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获取符合政策范围内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从而方便群众获取所需信息。群峰乡人民政府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方便群众获取。同时注重公开内容的多样性和实用性,涵盖了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满足了群众的不同需求。

(三)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对于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进行规范发布,并根据信息的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同时还强化信息推送的审核机制,确保各单位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以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和信息的及时更新。

(四)在保障与监督方面,积极发挥牵头作用,确保新旧《条例》的平稳过渡与衔接,并及时修订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主动公开目录。此外,定期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了存在的问题,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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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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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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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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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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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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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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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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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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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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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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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

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全面。 

2024年,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不断优化网站栏目,并完善相关功能,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丰富网页信息组织方式,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提高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通过自学和加强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